卷之六
王应麟
· 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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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卷之六
卷之六
李攻
天祐初,舒州有仓官李攻,自言少时因病遂见鬼,为人言祸福多中。淮南大将张颢专废立之权,威震中外。攻时宿于灊山司命真君庙,翌日,与道士崔绰然数人将入城。去庙数里,忽止同行于道侧,自映大树以窥之,良久乃行。绰然曰:“复见鬼耶?”曰:“向见一人,桎梏甚严,吏卒数十人卫之,向庙而去,是必为真君考召也。虽意气尚在,已不自免矣。”或问为谁,久之,乃肯言曰:“张颢也。”闻者皆惧,共秘之。不旬月,而闻颢诛。李宗造开元寺成,大会文武僧道于寺中。既罢,攻复谓绰然曰:“向坐中有客,为二吏固揖之而去,是不久矣。”言其衣服容貌,则团练巡官陈绛也。不数月,绛暴疾卒。道士邵修默,崔之弟子,亲见之。
《广记》卷三百十三。
赵瑜
明经赵瑜,鲁人,累举不第,困厄甚矣。因游太山,祈死于岳庙。将出门,忽有小吏自后至,曰:“判官召。”随之而去。奄至一厅事,帘中有人云:“人所重者生,君何为求死?”对曰:“瑜应乡荐,累举不第,退无归耕之资,湮厄贫病,无复生意,故祈死耳。”良久,闻帘中检阅簿书,既而言曰:“君命至薄,名与禄仕皆无分。既此见告,当有以奉济。今以一药方授君,君以此足给衣食。然不可置家,置家则贫矣。”瑜拜谢而出。至门外,空中飘大桐叶至瑜前,视之,乃书巴豆丸方于其上,与人间之方正同。瑜遂称前长水令,卖药于夷门。市饵其药者,病无不愈,获利甚多。道士李德阳亲见其桐叶,已十余年,尚如新折者。
《广记》卷三百十三。
袁州老父
袁州村中有老父,性谨厚,为乡里所推,家亦甚富。一日,有紫衣少年,车仆甚盛,诣其家求食。老父即延入,设食甚丰,遍及从者。老父侍食于前,因思:“长吏朝使行县,当有顿地,此何人哉?”意色甚疑。少年觉之,谓曰:“君疑我,我不能复为君隐,仰山神也。”父悚然再拜,曰:“仰山日厌于祭祀,奈何求食乎?”神曰:“凡人之祀我,皆从我求福。我有力不能致者,或非其人不当受福者,我皆不敢享之。以君长者,故从君求食尔。”食讫,辞让而去,遂不见。
《广记》卷三百十四,曾慥《类说》亦引。
朱廷禹
江南内臣朱廷禹言:其所亲泛海遇风,舟将覆者数矣。海师云:“此海神有所求,可即取舟中所载,弃之水中。”物将尽,有一黄衣妇人,容色绝世,乘舟而来。四青衣卒刺船,皆朱发豕牙,貌甚可畏。妇人径上船,问:“有好发髢,可以见与。”其人忙怖不复记,但云:“物已尽矣。”妇人云:“在船后挂壁箧中。”如言而得之。船屋上有脯腊,妇人取以食四卒,视其手,鸟爪也。持髢而去,舟乃达口。廷禹又言:其所亲自江西如广陵,携一十岁儿。行至马当泊舟,登岸晚望。及还船,失其儿。遍寻之,得于茂林中,已如痴矣。翌日乃能言,云:“为人召去,有所教我。”乃吹指长啸,有山禽数十百只应声而至,彩毛怪异,人莫能识。自尔东下,时时吹啸,众禽必至。至白沙,不敢复入。博访医巫治之,积久愈。
《广记》卷三百十四。
僧德林
浙西僧德林,少时游舒州,路左见一夫荷锄治方丈之地,左右数十里不见居人。问之,对云:“顷时自舒之桐城,至此暴得痁疾,不能去,因卧草中,及稍醒,已昏矣,四望无人烟,惟虎豹吼叫,自分必死。俄有一人,部从如大将,至此下马,据胡床坐,久乃召二卒曰:‘善守此人,明日送至桐城县下。’遂上马去,倏忽不见,惟二卒在焉。某即强起问之,答:‘此茅将军也,常夜出猎虎,忧汝被伤,故使护汝。’欲更问之,困而复卧。及觉,已日出,不复见二卒。即起而行,意甚轻健,若无疾者。至桐城,顷之疾愈。故以所见之处立祠祀之。”德林上舒州十年,及回,则村落皆立茅将军祠矣。
《广记》卷三百十四。
司马正彝
司马正彝者,始为小吏,行溧水道中,去前店尚远,而饥渴甚,意颇忧之。俄而遇一新草店数间,独一妇人迎客,为设饮食,甚丰洁。正彝谢之,妇人云:“至都有好粉燕支,宜以为惠。”正彝许诺。至建业,遇其所知往溧水,因以粉燕支托遗其妇,具告其处。既至,不复见店,有一神女庙,因置所遗而去。正彝后为溧水令。传云往往有遇者,不知其详。
《广记》卷三百十四。
刘宣
戊寅岁,吴师征越,败于临安,裨将刘宣伤重,卧于死人中。至夜,有官吏数人,持簿书至,遍阅死者。至宣,乃扶起视之,曰:“此汉非是。”引出十余步,置路左而去。明日贼退,宣乃得归。宣肥白如瓠,初伏于地,越人割其尻肉,宣不敢动。后疮愈,肉不复生,臀竟小偏。十余年而卒。
《广记》卷三百十四,曾慥《类说》亦引。
黄鲁
徐三诲为抚州录事参军,其下干力黄鲁者,郡之俚人,年少,颇白晰。有父母在乡中,数月一告归,归旬日复来。一旦归,月余不至,三诲遣吏至其家召之。家人云:“久不归矣。”于是散寻之。又月余,乃见在深山中,黄衣屣履,挟弹而游,与他少年数人,皆衣服相同。捕之不获。鲁家富,乃召募伏于草间以伺。三数日,果擒之,而诸少年皆走。归问其故,曰:“山中有石氏者,其家如王公,纳我为婿。”他无所言。留数日,复失去,又于山中求得之。如是者三。后一日竟去,遂不复见。寻石氏之居,亦不能得。此山乃临川人采石之所,盖石之神也。
《广记》卷三百十四。
张
张
者,累任邑宰,以廉直称。后为彭泽令。使至县,宅堂后有神祠,祠前巨木成林,乌鸢野禽群巢其上,粪秽积于堂中。人畏其神,故莫敢犯。
大恶之,使巫祝于神曰:“所为土地之神,当洁清县署以奉居人,奈何使腥秽如是耶?尔三日中当尽逐众禽,不然,吾将焚庙而伐树矣。”居二日,有数大鸮奋击而至,尽坏群巢。又一日,大雨,粪秽皆净。自此宅居清洁矣。
《广记》卷三百十四。
浔阳县吏
庚寅岁,江西节度使徐知谏以钱百万修庐山使者庙,浔阳令遣一吏典其事。此吏尝入城,召一画工俱往,画工负荷丹彩杂物从之。始出城,吏昏然若醉,自解衣带投地,画工以吏为醉而随之。须臾,复脱衣弃帽,比至山中,殆至裸身。近庙涧水中有一卒,青衣,白韦蔽膝。吏至,乃执之。画工救之,曰:“此醉人也。”卒怒曰:“交交加加,谁能得会!”竟擒之,坐于水中。工知其非人也,走往庙中告人,竞往视之。卒已不见,其吏犹坐水中,已死矣。乃阅其出纳之籍,则已乾没过半。进士谢岳见之。
《广记》卷三百十四。
朱元吉
乌江县令朱元吉言:其所知泛舟至采石,遇风,同行者数舟皆没。某既溺,不复见水,道路如人间。其人驱之东行,可在东岸山下,有大府署,门外堆坏船版木如丘陵,复有诸人运溺者财物入库中甚多。入门,堂上有官人,遍召溺者,阅籍审之。至某,独曰:“此人不合来,可令送出。”吏即引去,复至舟所,舟中财物亦皆还之。恍然不自知,出水已在西岸沙上矣。举船俨然,亦无沾湿。
《广记》卷三百十四。
酤酒王氏
建康江宁县廨之后,有酤酒王氏,以平直称。癸卯岁二月既望夜,店人将闭外户,忽有朱衣数人,仆马甚盛,奄至户前,叱曰:“开门,吾将暂憩于此。”店人奔告其主。其主曰:“出迎。”则已入坐矣。主人因设酒食甚备,又犒诸从者。客甚谢焉。顷之,有仆夫执细绳百千丈,又一人执撅杙数百枚,前白请布围。紫衣可之。即出,以杙钉地,系绳其上,围坊曲人家使遍。良久曰:“事讫。”紫衣起至户外,从者白:“此店亦在围中矣。”紫衣相谓曰:“主人相待甚厚,空此一店可乎?”皆曰:“一家耳,何为不可。”即命移杙出店于围外,顾主人曰:“以此相报。”遂去,倏忽不见。顾视绳杙已亡矣。俄而巡使欧阳进逻夜至店前,使问:“何故深夜开门,又不灭灯烛,何也?”主人具告所见。进不信,执之下狱,将以妖言罪之。居一日,江宁大火,朱雀桥西至凤台山,居人焚之殆尽。此店四邻皆为煨烬,而王氏独免。
《广记》卷三百十四。
鲍回
鲍回者,尝入深山捕猎,见一少年裸卧大树下,毛发委地。回欲射之,少年曰:“我山神也,避君不及,勿杀我,富贵可致。”回以刃刺其口,血皆逆流,遂杀之。无何回卒。
《广记》卷三百十四。
梨山庙
建州梨山庙,土人云故相李迴之庙。迴贬为建州刺史,后卒于临川。卒之夕,建安人咸梦迴乘白马入梨山。及凶问至,因立祠焉,世传灵应。王延政在建安,与福州构隙,使其将吴某帅兵向晋安。吴新铸一剑甚利,将行,携剑祷于梨山庙,且曰:“某愿以此剑手杀千人。”其夕,梦神谓己曰:“人不当发恶愿。吾祐汝,使汝不死于人之手。”既战,败绩,左右皆溃散。追兵将及,某自度不免,即以此剑自刎而死。
《广记》卷三百十五。
吴延瑫
广陵有仓官吴延瑫者,其弟既冠,将为求妇。邻有某妪,素受吴氏之命。一日,有人诣门,云张司空家使召。随之而去,在正胜寺之东南,宅甚雄壮。妪云:“初不闻有张公在是。”其人云:“公没于临安之战,故少人知者久之。”其家陈设炳焕,如王公家。见一老姥,云是县君。及坐,顷之,其女亦出。姥谓妪曰:“闻君为吴家求婚,吾欲以此女事之。”妪曰:“吴氏小吏贫家,岂当与贵人为婚耶?”女因自言曰:“儿以母老无兄弟,家业既大,事托善人。闻吴氏子孝谨可事,岂求高门耶?”妪曰:“诺,将问之。”归以告延瑫,异之,未敢言。数日,忽有车舆数乘诣邻妪之室,乃张氏女与二老婢俱至。使召延瑫之妻,即席具酒食甚丰,皆张氏所备也。其女自议婚事,瑫妻内思之:“此女虽极端丽,然可年三十余,其小郎年却少,未必欢也。”其女即言曰:“夫妻皆系前定义合,岂当嫌老少耶?”瑫妻耸然不敢复言。女即出红白罗二匹,曰:“以此为礼。”其他赠遗甚多。至暮,邀邻妪俱归其家。留数宿,谓妪曰:“吾家至富,人不知尔。他日皆吴郎所有也。”室中三大厨,其厨高至屋,因开示之。一厨实以金,二厨实以银。又指地曰:“此中皆钱也。”即命掘之,深尺余,即见钱充积。又至外厅,庭中系朱鬣白马,旁有一豕,曰:“此皆礼物也。”厅之西复有广厦,百工制作毕备,曰:“此亦造礼物也。”至夜就寝,闻豕有被惊声,呼诸婢曰:“此豕不宜在外,是必为蛇所啮也。”妪曰:“蛇岂食猪者耶?”女曰:“此中常有之。”即相与秉烛视之,果见大赤蛇自地出,萦绕其豕,复入地去,救之得免。明日,方与妪别,忽召二青衣夹侍左右,谓妪曰:“吾有故近出,少选当还。”即与青衣凌虚而去。妪大惊。其母曰:“吾女暂之天上会计,但坐,无苦也。”少顷,乃见自外而入,微有酒气,曰:“诸仙留饮,吾以媒妪在此,固辞得还。”妪回,益骇异,而不敢言。又月余,复召妪,云:“县君疾亟。”及往,其母已卒。同妪至葬所,葬于杨子县北徐氏村中,尽室往会。徐氏有女,可十余岁,张氏抚之曰:“此女有相,当为淮北一武将之妻。善视之。”既葬,复厚赠妪,举家南去,莫知所之,婚事亦竟不成。妪归,访其故居,但里舍数间。问其里中,云住此已久,相传云张司空之居。竟不得其处。后十年,广陵乱□(此处为方框),吴氏之弟归于建业,亦竟无恙。
《广记》卷三百十五。
贝禧
义兴人贝禧,为邑之乡胥,乾宁甲寅岁十月,宿于茭渎别业。夜分,忽闻扣门者,人马之声甚众。出视之,见一人绿衣秉简,西面而立,从者百余。禧摄衣出迎。自通曰:“某姓周,第十八。”即延入坐,问以来意。曰:“余身为地府南曹判官,奉王命,召君为北曹判官尔。”禧初甚惊,殷徐谓曰:“此乃阴府要职,何易及此,君无辞也。”俄有从者持床褥、食案、帷幕,陈设毕,置酒食对饮。良久,一吏趋入,白:“殷判官至。”复有一绿衣秉简,二从者捧箱随之,箱中亦绿衣。殷揖禧曰:“命赐君,兼同奉召。”即以绿裳为禧衣之,就坐共饮。将至五更,曰:“王命不可留矣。”即与偕行。禧曰:“此去家不远,暂归告别可乎?”皆曰:“君今已死,纵复归,安得与家人相接耶?”乃出门,与周、殷各乘一马,其疾如风,行水上。至暮,宿一村店。店中具酒食,而无居人,虽设灯烛,如隔帷幔。云已行二千余里矣。向晓复行,久之,至一城,门卫严峻。周、殷先入,复出召禧。凡经三门,左右吏卒皆趋拜。复入一门,正北大殿垂帘,禧趋走参谒,一同人间。既出,周、殷谓禧曰:“北曹阙官多年,第宅曹署皆须整缉,君可暂止吾家也。”即自殿门东行,可一里,有大宅,止禧于东厅。顷之,有同官可三十余人,皆来造请庆贺,遂置宴。宴罢醉卧。至晚,遍诣诸官曹报谢。复有朱衣吏以王命致泉帛、车马、廪饩,甚丰备。翌日,周谓禧曰:“可视事矣。”又相与向王殿之东北,有大宅陈设甚严,止禧于中。有典吏可八十余人,参请给使。厅之南空屋数十间,即曹局,簿书充积其内。厅之北别室两间,有几案及有数厨,皆宝玉饰之。周以金钥授禧曰:“此厨簿书最为秘要,管钥恒当自掌,勿轻委人也。”周既去,禧开视之,书册积叠,皆方尺余。首取一册,金题其上作“陕州”字,其中字甚细密,谛视之乃可见,皆世人之名簿也。禧欲知其家事,复开一厨,乃得常州簿。阅其家籍,见身及家人世代名字甚悉,其已死者以墨钩之。至晚,周、殷判官复至,曰:“王以君世寿未尽,遣暂还,寿尽当复居此职。”禧即以金钥还授于周。禧始阅簿时,尽记其家人及己祸福寿夭之事,将归,昏然尽忘矣。顷之官吏俱至告别,周、殷二人送之归。翌日夜,乃至茭渎村中。入室,见己卧于床上,周、殷与禧各就寝。俄而惊寤,日正午时。问其左右,云死殆半日,而地府已四日矣。禧即愈,一如常人,亦无小异。又四十余年,乃卒。
《广记》卷三百七十八。
支戬
江左有支戬者,余干人。世为小吏,至戬,独好学为文,窃自称秀才。会正月望夜,时俗取饭箕,衣之衣服,插箸为觜,使画盘粉以卜。戬见家人为之,即戏祝曰:“请卜支秀才他日至何官。”乃画粉宛成“司空”字。又戬尝梦至地府,尽阅名簿。至己籍,云:“至司空,年五十余。”他人籍不可记,惟记其友人郑元枢,云:“贫贱无官,年四十八。”元枢后居浙西,廉使徐知谏宾礼之,将荐于执政。行有日矣,暴疾而卒,实年四十八。戬后为金陵观察判官检校司空,恒以此事话于亲友。竟卒于任,年五十一。
《广记》卷一百五十八。
食黄精婢
临川有士人唐遇,虐其所使婢。婢不堪其毒,乃逃入山中。久之粮尽,饥甚,坐水边。见野草枝叶可爱,即拔取濯水中,连根食之,甚美。自是恒食,久之遂不饥而更轻健。夜息大树下,闻草中兽走,以为虎而惧,因念得上树杪乃生也。正尔念之,而身已在树杪矣。及晓又念当下平地,又歘然而下。自是意有所之,身辄飘然而去。或自一峰之一峰顶,若飞鸟焉。数岁,其家人伐薪见之,以告其主,使捕之,不得。一日,遇其在绝壁下,即以网三面围之。俄而腾上山顶。其主亦骇异,必欲致之。或曰:“此婢也,安有仙骨,不过得灵药饵之尔。试以盛馔,多其五味,令甚香美,致其往来之路,观其食否。”果如其言,常来就食,食讫不复能远去,遂为所擒,具述其故。问其所食草之形状,即黄精也。复使寻之,遂不能得。其婢数年亦卒。
《广记》卷四百十四,曾慥《类说》亦引。
豫章人
豫章人好食蕈,有黄姑蕈者,尤为美味。有民家治舍,烹此蕈以食工人。工人有登厨屋施瓦者,下视无人,惟釜中煮物,以盆覆之。俄有一小鬼,倮身绕釜而走,倏忽投于釜中。顷之,主人设蕈,工人独不食,亦不言其故。既暮,其食蕈者皆卒。
《广记》卷四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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