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书评全集(下) 评诺曼·科林斯的《伦敦属于我》 (1) 有一些作家的文学师承是非常清晰的,就好像《圣经·旧约》里的那一章节,整篇都是“某某某传某某某”。塞万提斯传斯莫利特,斯莫利特传狄更斯,狄更斯传沃波尔(当然,还有其他几位小说家),沃波尔传普雷斯利 (2) ,而普雷斯利传诺曼·科林斯先生,他的《伦敦属于我》一书应该是最近几年来英国出版的最厚重的小说之一了。 除了分量够重之外,它并非一无是处。事实上,科林斯先生要比他的两位前辈更好一些,特别是与普雷斯利先生相比,他的优点在于没有强烈的乐观主义。但这两卷书的读者会立刻察觉到它们与普雷斯利的《天使之路》大体上很相似。 《伦敦属于我》是那种庞杂的书,同时讲述好几个故事,并尝试通过刻画碰巧生活在同一个地区的人们的命运展现伦敦生活的一个截面。 这两卷书的用意是营造幽默的气氛,而且有太多的插科打诨。两卷书都有意无意地以小说应该效仿狄更斯而不是福楼拜这个理论为依据——也就是说,小说应该写得很长、没有结构、事件丰富且充斥着离奇古怪的角色。 科林斯先生描写的第一个地方是伦敦南部的扬琴街10号,在肯宁顿椭圆球场附近。 那是一座“公寓”房,有五户人家和女房东。或许最重要的人物是乔瑟先生,他65岁,以前是市政厅的文员,每周领2英镑的退休金,有一个很能干却很霸道的妻子和两个成年的孩子。 还有布恩太太,她的儿子珀西在修车厂工作,是个吊儿郎当的人。还有普迪先生,一个年迈的鳏夫,一辈子的兴趣就是吃。还有康妮,在夜总会的衣帽存放间上班。还有灵媒斯科尔斯先生和女房东维萨德太太,她有点吝啬,却对灵媒感兴趣,最后迷恋上了斯科尔斯先生。 从这些角色略带幻想气质的名字,你可以提前预料到这本书的基调。它所描写的时间是从1938年末到1941年初。 两件大事是一宗谋杀——或许可以被列为过失杀人——和一场背信弃义。处理贼车是珀西·布恩上班时的家常便饭,最后他自己偷了一辆车,在开车逃脱时撞死了一个和他纠缠不休的女孩,但并非出于故意。 和“浴室女尸案”的约瑟夫·史密斯一样,他的审判刚好碰上战争打响,还有几个角色在为战争进行准备,而珀西被定罪后请求宽大处理。 科林斯先生对那宗谋杀和审判的描写最为精彩。他了解律师的收费和庭审程序的不公,而且他竭力营造一种印象,那就是:虽然珀西的所作所为极其残忍无情,但他并不应该承担被指控的罪责。 那个灵媒斯科尔斯先生是一个漂泊不定、一无是处的人,会算命、看相和占星,什么事情都搞砸了。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很唬人的名字,叫科里托教授。奇怪的是,他时不时会真的有灵力,但似乎对他来说这是一件不开心而且烦恼的事情。 他一直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愿意支持他的女人。他轻松地征服了维萨德太太。但是,几乎同一时候,他遇到了一个更有魅力的女人,一个伦敦上流社会的寡妇,体格壮硕但很有钱。在三次宣称会与维萨德太太结婚后,他抛弃了她,然后被指控背弃婚姻。 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关进了马恩岛。原来他的名字真的是科里托,而且他是意大利人。他得到了报应。 这些故事和其他故事同时发生,被编排成简短的章节,从一个角色写到另一个角色。事件很简短,而这正是这类书籍和它们所模仿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三卷本小说之间的不同。 在狄更斯最具风格的小说里也会有几个情节同时进行,有时候几乎独立进行,但每个故事都很长,能够好好地讲述故事,而且人物的丰满和支线情节的复杂并不能完全归结于狄更斯的旺盛创造力。 那时候将一本小说按月出版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要留住订阅月刊的读者,就得不停地制造悬念,总得有事情发生。 因此,在角色之间跳跃、每一个事件都带来新的问题、得等上一个月才会揭晓悬念是出版业的惯用手法。在那些不是按月出版的小说里,狄更斯更倾向于讲述单独一个故事。 如今还有没有人真的有心情像狄更斯那样漫不经心地进行大部头的创作很值得怀疑。科林斯先生的书有30万字——相当于四本普通小说。它写出了伦敦的广袤,而且事件从胸腔膜积水手术到一家夜总会遭到轰炸,从一场重量级拳击比赛到1940年的大轰炸。 它用了许多已经消亡的词语,而且或许是匆忙写成的。但心理描写和大部分描写谋杀的章节都写得很棒。这本书的编排能够让人跳着读,因此它可以被列为今年出版的少数值得一读的作品之一。 (1) 刊于1945年11月29日《曼彻斯特晚报》。诺曼·科林斯(Norman Collins,1907—1982),英国作家,代表作有《黑象牙》、《总督夫人》等。 (2) 约翰·布伊顿·普雷斯利(John Boynton Priestley,1894—1984),英国作家、剧作家、广播员,作品诙谐而具有批判精神,倾向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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