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威廉·拉塞尔的《罗伯特·凯恩》(1)


奥威尔书评全集(中) 评威廉·拉塞尔的《罗伯特·凯恩》 (1) 现在不是写小说的时候,而且,事实上,过去几年来在这个国家出版的大部分小说要么写于闪电战之前,要么是外国人的作品。 战时的英国并没有诞生达到《丧钟为谁而鸣》或《正午的黑暗》的水平的作品。即使是在战前,从小说家的角度去看,当一个美国人是有优势的,这本很有冲击力但很不成熟而且不平衡的小说体现了其中几点优势。 这是一个关于美国南方各州的故事,它的主题是白人对待黑人的态度。它的主角是一个带有自卑情结的男孩,饱受他愚昧的父亲的欺压。他生活在一个南部棉花业小镇,那里的白人从未摆脱奴隶制度的思想。他的本能反应就是对那些“黑鬼”怀有隐秘的同情。按照我们的标准,那并不是什么深切的同情。比方说,他一直叫他们“黑鬼”,但他确实对他们的遭遇感到无来由的愤慨。17岁时他被解雇了,在公开表明自己的想法后,他只能离开那个小镇。在此之前他很想和一个黑人混血儿交朋友,但没有道德上的勇气这么做。 他去了圣路易斯,吃了许多苦头后,在一家钢铁厂找到一份工作,后来因为在一次罢工中的多宗暴力行为而坐了六个月的牢。有的冒险故事并不可信,但从它们的暴烈和兴衰无常你可以了解到当代美国生活为一位小说家带来了什么。 首先,美国是一个大国,有许多不同层面的文明,而且发生的事情既残忍又富有戏剧性。 例如,肤色情感不仅像在印度那样是一种平静的势利心态。那里仍然有私刑和种族暴动。当罗伯特的混血儿朋友吉姆在圣路易斯与一个白人女孩结婚后,他们莽撞地回到故乡,立刻被一群白人暴徒开枪打死,他们认为法律站在他们那边,认为自己这么做是对的,是在消除一桩种族耻辱。 美国的阶级体制也不至于僵化到限制每个人的生活的地步。罗伯特来自一个非常舒适的南方家庭,然后在圣路易斯的公园里挨冻,然后在一家工厂里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然后在他的父亲死后回家经营农场,这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思想敏锐的人被无知的莽汉包围在美国要比在英国痛苦得多,原因是美国要更加荒凉。 任何读过辛克莱尔·刘易斯的《主街》的人都会注意到它的基调与《罗伯特·凯恩》有相似的地方。 进步与反动、劳工与资本、有色人种与白人、年轻人与老人之间的斗争在美国要比在英国更加尖锐激烈。过去二十年来,美国小说无疑从中获益良多。一本与其思想水平相当的英国小说几乎可以肯定没有那么丰富多彩。 当它不去讲述黑人,转而讲述熟悉的主题时,罗伯特的精神历程变得可信了,虽然这在一部分程度上是因为这本书的英国版经过了改动。 在圣路易斯,他因为找不到工作,心里感到很自卑。他在公园里遇到了一个孤独的女孩,然后,在那个女孩的主动接近下,和她结婚了。 原来他是一个性无能者。这似乎是随意安排的情节,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那源自一个童年时的事件,在英语版本里被删除了。(顺带提一下,当一个美国人的另一个好处是你可以刊印那些会让英国的内容审查员在样书的页面空白上写满问号的词语。)罗伯特的性无能最后治好了,但当他的父亲死去后他的精神创伤才真的治愈了。他回到自己的家乡,正好看到他的混血儿朋友吉姆遭受私刑,他试图阻止,但失败了。 他以为自己仍然要与白人社区和他们对“黑鬼”的野蛮态度进行对抗。但他继承了父亲的棉花种植园,父亲的死解除了他的心结——他的自卑情结终于被消灭了,而他的真性情开始显现,那根本不是什么温和的性情。 一开始的时候他柔弱地尝试当一个开明的雇主,将他手下的黑人当人去对待。结果就是,银行拒绝为他提供贷款,他被迫卖掉了四分之一的土地。很快他就变得和其他雇主没什么两样,以同样的态度对待那些“黑鬼”。 那些“黑鬼”是一种动物,需要以高压手段和偶尔的小恩小惠进行管束——比方说,送一条破旧的长裤或一磅烟草。让他们干尽可能多的活儿,给他们尽可能少的报酬,让他们勉强能活下去就行,当他们是马或骡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久罗伯特就开始发达了:战争正在迫近,棉花的价格一路攀升。当地社会已经忘记了他过去所做的错事,重新接纳了他。“两个已婚的女士已经和他眉来眼去”——在这本书的结尾,他正准备勾引一个黑人女孩。至于肤色问题,他最后的想法是:“他们对黑人的说法是对的,你必须让他们乖乖听话。” 如果这本书有道德意义的话,那就是,当一个孤独的、被迫害的个体——即使代价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自卑情结——也要比完全适应环境好。这不是一本一流的小说,却是一本不寻常的小说,值得我们对作者以后的作品进行关注。 (1) 刊于1944年6月15日《曼彻斯特晚报》。威廉·拉塞尔(William Russell),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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