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与铁的季节
科幻世界
· 现当代
12074 字
·
预计阅读 约 40 分钟
·
EPUB电子书
·
散文
玻璃与铁的季节
作者 阿迈勒·艾尔-莫塔 翻译 王欣
塔比莎一边走,心里一边想着鞋子。
很长时间以来,准确地说,三双半鞋的时间以来,她都在想着鞋子。用鞋子来计算时间看似有些愚蠢,不过却很方便。她出发的时候,一共带了七双铁鞋,现在还剩下三双鞋子结结实实装在背包里,压得她沉重不堪。四季交替轮转,风景不停变幻,她也说不准是否一年就磨穿一副鞋底,但应该是一年左右。她总想着,从下一双铁鞋开始,就数一下踏破铁鞋所需的步数,但数着数着就走了神,忘了数到多少。
她之所以想着鞋子,是因为唯有这样,自己才能继续前行。铁鞋切割着她的皮肉、擦破了她的脚踝、挫伤了她的趾头、磨得她脚底起泡,她的痛苦正是铁鞋魔力的来源,让铁鞋可以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甚至飞檐走壁。她必须前行,唯有这样,她才能踏破脚下的铁鞋,而她必须要踏破这双铁鞋。
每次穿上新鞋的时候,她总是痛苦万分。
三双鞋子之前,她一直在松树林中游荡,那凛冽的松树清香让她精神为之振奋,不再像之前那样麻木不仁,她自己也感觉奇怪,自己之前时不时得了麻仁病?(麻仁病,骂人病?我可不会骂人!她会因为自己想到的冷笑话,断断续续乐上好几个礼拜。)秋天,林中日光稀疏,她在秋风中冻得瑟瑟发抖,只能抱着胳膊、缩在毛皮大衣里取暖。但是她会把双脚埋进土里,一边抽泣,一边感受冰冷的土壤暂时带给双脚的舒适,那是种类似自由的感觉。不过很快,寒气就钻进铁鞋里,麻木了她的双脚。终于,她踏破了一双铁鞋,虽然还有六双铁鞋在等着她去踏破,但她还是感到一丝欣慰,原来,有生之年踏破铁鞋并非遥不可及。
两双鞋子之前,她正在深蓝色的湖面之上漫步。忽然之间,最后一块鞋底被踏破了。失去了铁鞋的魔法,她开始向湖底坠落,她挣扎着解开背包,把鞋子从背包上扯下来,手忙脚乱之中,她弄断了一根脚趾,才勉强把脚塞进鞋子里。穿上新的铁鞋后,她又重新站在了湖面上,一瘸一拐地朝湖边走去。
一双铁鞋之前,她沿着海边徘徊。她把双脚泡在咸咸的海水里,盯着夜空中闪亮的星星,思索着溺水会不会令她受伤。
她想起哥哥们穿的鞋子:其中一位哥哥穿的是日行千里靴,皮革面料,柔软舒适;另一位哥哥穿的则是插翼凉鞋,神翅在侧,上天入地;还有一位哥哥穿的是双丝绸拖鞋,隐匿身形,潜行无踪。好奇怪啊,她心想,哥哥们的鞋子让他们的脚步变得轻盈,让世界变得更小,更易于他们去探索和发现。
她转念又想,也许这一点儿也不奇怪。鞋子不就是要帮助人们走路吗?也许,真正奇怪的是女人被迫要穿的鞋子:水晶鞋,纸鞋,烧得通红的铁鞋,让人跳到至死方休的舞鞋。
太奇怪了,她一边走,心里一边想着。
艾蜜拉是一尊静止的艺术。
在高耸的玻璃山上,立着一尊光滑而厚重的玻璃王座,艾蜜拉就坐在王座之上,只要她静止不动,玻璃王座可以完美契合她的身姿。魔法在她身上缠绕,让她岿然安坐在王座之上。她在这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暴风雨的肆虐,在玻璃山的映照下,手指般大小的雨滴闪耀着光辉,拍打在她的礼服、头发和皮肤上,想要改变她的姿态——但她仍然笔直地端坐其上,膝上放着一颗金苹果。
她有时会感到饥饿,不过魔法会帮她充饥。她也经常会感到疲惫,不过魔法会助她安睡。白天,魔法会保护她棕色的皮肤免受日光晒伤;夜晚,魔法会庇佑她白嫩的双脚免捱冰冻之苦——只要她静止不动,只要她端坐在玻璃王座之上,就一切安好。
从山顶眺望,她可以对山下的事情一览无余:农民们在田地里辛劳耕作;旅行者在各个村庄中穿行跋涉,偶尔发生的杀人越货。她有很多话想要下山告诉别人,可山下的追求者们却让她打消了这个念想。
玻璃山下,一群骑士、王子、甚至还有牛倌聚集在那里,声音甚是喧嚣,他们都疯狂地爱慕着她。他们骑着战马,相互激励着,一波又一波地向玻璃山冲去,只为触摸到她的倩影。
伴随着战马的嘶鸣,他们一次又一次滑下山来,双腿筋疲力尽地打着颤,口中不停尖声咒骂着她:贱货、妖婆、她算个什么东西?玻璃山上的玻璃贱人,明天他们一定会搞定她,明天,明天!
艾蜜拉手中紧握着一颗金苹果。白天,她会观察所有飞过头顶的鸟儿解闷:野天鹅,海鸥,雨燕还有百灵鸟。她想起那个为变成野天鹅的哥哥们编织荨麻衣服的艾丽莎公主的故事,心里想着,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触摸到这些野天鹅,从每只天鹅身上拔下一根鹅毛,为自己做出一双翅膀。
夜晚,她会数着星星,把早就熟悉的那些星座想象成别的图案:你看那北斗七星,像不像一把镰刀,或是一头熊?当她看累了鸟儿,数累了星星,才忽然想起来,自己之所以身处此地,完全是她自己的选择。
塔比莎第一次看到玻璃山的时候,就被眼前的壮景深深吸引了,这座山如同光线锻造而成的镰刀一般,锋利的刀刃割开了充斥满眼的绿色景象。彼时,她正朝着森林外走去,清晨阳光明媚得晃眼,却又没有丝毫热度。在她厚重铁鞋的踩踏之下,被霜覆盖的草地嘎吱作响,有的地方冰霜悄然融化,渗过破碎的鞋面传到她的脚底,让她感到冰凉而舒适。
她坐在森林边缘,静看着光影的变幻。
一群男人聚在山脚下,她就在远处,听着他们无精打采发出的噪音,望着他们把战马抽得流血,心想,那座玻璃山一定有什么魔法,才让他们的行为变得如此愚蠢;一定是有什么魔法,玻璃山才能承受如此猛烈的马蹄践踏。
她低头看了眼脚下,又抬头望了望山顶,用数字估算了下她的痛苦:如果痛苦指数是6,就代表已经接近她忍受的边缘。如果痛苦指数是7,则是红肿发炎,流血不止。而如果痛苦指数是3,就只是隐隐作痛,也许只是细菌感染。
现在,她的痛苦指数是5,她应该能够忍受登上山巅带来的苦痛。
一直等到日落西山,她才动身向玻璃山走去。
伴随日落,一阵迷雾逐渐升起,把所有景色渲染得十分柔软,看到这种景象,艾蜜拉的心也变得柔软而又欢喜:凉爽的微风吹过天地,带来一股新鲜纯净的水汽,没有一丝血腥或汗臭味道。她喜欢看着这如此空旷、静谧、平和的世界。
艾蜜拉听到下面不远处传来一阵响动,心里忽然紧绷了一下。迷雾之中,有什么东西正往山上爬来,这不可能,这座山被施了魔法,谁也爬不上来才对。但是魔法终究只是魔法,永远有更为强大的魔法可以克服它。起初,她以为是头野熊,然后,她定睛细看,才发现原来是件熊皮大衣,大衣底下藏着一个娇小瘦弱的身形,正费劲地向上爬着,嘴唇扭曲地咬在一起,努力不发出痛苦的叫喊。
艾蜜拉一脸狐疑地盯着这个身披兽皮的陌生人,只见对方一步步地爬上山顶,然后停了下来,脱下厚厚的毛皮大衣,弯下腰喘着粗气。艾蜜拉看到对方竟然是个女人,对方也抬头看到了她,这个女人看起来如羽毛般轻盈,又像利剑般利落,最主要的是,她看起来饥肠辘辘。
艾蜜拉一言不发,递给她一颗金苹果。
一开始,塔比莎还以为面前的女人只是一尊雕像,或者是个幽灵,直到对方伸手递来一颗苹果,她才否定了之前的猜想。她本想拒绝对方的好意,怎么能随便接受玻璃山上不明身份女人的馈赠呢?但她实在太饿了,也顾不了那么多。通常而言,她穿着铁鞋的时候,除非饿到再没力气向前迈动一步,否则才不会关心自己是不是该吃东西了。
这颗苹果看起来不像能吃的样子,但她还是咬了一口,金苹果的果皮像焦糖一样裂开,露出了晶莹洁白的果肉,果汁尝起来也十分鲜美可口。她连皮带核把苹果吃了个精光,然后,用自己都没能察觉的粗哑声音,向王座上的女人说了声,“谢谢你。”
“我叫艾蜜拉。”那个女人说,塔比莎感到惊叹,对方说话的时候竟然没有任何肢体动作,就连嘴巴甚至也一动不动。然后,那个女人接着问,“你是来娶我的吗?”
塔比莎盯着她,擦掉沾在下巴上的果汁,好像这样就能假装自己从没吃过对方的金苹果,“我必须要娶你吗?”
艾蜜拉眨了眨眼睛:“不是的。只是——人们努力想要爬上这里,不就是为了娶我吗?”
“哦,不,我只是——”塔比莎轻轻咳了一声,略显尴尬地说,“我只是路过而已。”
一阵沉默。
“迷雾太重,我走错了路——”
“你一不小心,”艾蜜拉低声说,“爬上了一座玻璃山?”
塔比莎摆弄着衣角,没有回答。
“好吧,”艾蜜拉说,“很高兴见到你,额——”
“我叫塔比莎。”
“对,很高兴见到你,塔比莎。”
又是一阵沉默。塔比莎咬着下嘴唇,低头望着一片漆黑的山脚,轻声问道:“你为什么要待在这儿呢?”
艾蜜拉冷冷地看着她说:“一不小心。”
塔比莎哼了一声。“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看,”塔比莎指了指她穿着铁鞋的双脚,“我必须要踏破这双铁鞋。它们充满魔力,我发现,地面越是特殊,越难在上面行走,鞋底就越容易磨破。你这座魔法山……”
艾蜜拉慢慢眨了眨眼睛,不过在塔比莎看来,则像是点了点头。
“……这座山看起来正适合踏磨铁鞋。但我没有想到,山顶竟然有人。我等到山脚下所有人都离开了才动身出发,因为那些人看起来就像一群地痞流氓。”
“夜色一转凉,他们就走了。”艾蜜拉礼貌十足地说,“欢迎你待在这里,对着玻璃山踩踏鞋子。”
塔比莎点了点头,决定留下来。因为在艾蜜拉银铃般悦耳的声音中,她似乎听到了一丝哀求。
艾蜜拉半睡半醒地坐在王座上,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对方聊着天,丝毫不担心自己会受到伤害。
“是他们把你放到这儿的吗?”塔比莎生气地问道。艾蜜拉感觉有些别扭,她早已习惯了别人冲自己发火,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有人为了自己发别人的火。
“不是的,”她轻声答道,“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然后,在塔比莎开口追问之前,艾蜜拉反问她,“你为什么要脚踏铁鞋走路呢?”
塔比莎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艾蜜拉甚至看到塔比莎想要说的话像群飞鸟一样在喉咙里忽然转变了方向,她决定换个话题。
“你听过天鹅飞过头顶时的声音吗?我说的不是它们的鸣叫,而是它们拍打翅膀的声音。你听到过天鹅翅膀的声音吗?”
塔比莎微笑着说,“我知道它们从河面起飞的时候,就像雷声一样。”
“什么?哦。”艾蜜拉愣了一下,她从没见过河流。“不,它们从我头顶飞过的时候,一点也不像雷声,倒是有些像是关上炉门时发出的嘎吱声,但却一点也不刺耳。这些天鹅就像是覆着羽毛和血肉的机器一样。在它们的吭吭鸣叫之下,还隐藏着低沉的轰鸣之声,那声音美妙极了。但如果它们飞得再安静些,就又有些像是裁剪衣服的声音,要是你听得仔细,会觉得自己仿佛拥有一双翅膀。 说到天鹅的时候,艾蜜拉偷偷闭上了眼睛,等她睁开的时候,发现塔比莎正好奇地盯着她看。受到这样的密切关注,艾蜜拉忽然有些无所适从,她还不太习惯有听众听她说话。
“要是走运的话,”艾蜜拉把金苹果在两手中间不停地传来传去,轻声地说,“我们今晚就能听到那个声音。现在正是一年当中天鹅飞过的时候。”
塔比莎惊讶地张开了嘴,然后赶紧把嘴合上,合上的时候太过用力,差点把自己的后磨牙都撞碎了。她没有问艾蜜拉,你在这里究竟坐了多久,竟然会知道每年天鹅何时飞过此处?她也没有问艾蜜拉,金苹果到底从何而来,我刚才不是把它吃掉了吗?她把疑问都藏在心里,因为她对艾蜜拉表示理解,也心存感激,换作是她,她也不想谈论铁鞋的事情。
“我从没听过那种声音,”她努力让自己不去注意艾蜜拉手上的苹果,语气轻缓地说,“但是我在河面和湖面见过天鹅,好几百只聚在一起,就像围在一起扯闲话的老太太们一样聒噪。它们一旦受了惊,就会纷纷振翅起飞,那声音就像鼓点一样,又有点像是惊雷,或是暴风席卷枝头。真是声势浩荡,震耳欲聋,谁也不敢靠近去听这声音。”
“我想去听,”艾蜜拉眺望着远处的森林,小声地说,“我想去看看,看看那场景到底是什么样子。”
“黑压压,阴沉沉——”塔比莎努力搜寻词汇去描述那场景,“就像河流本身飞起来一样,除了河岸之外,一切都起飞了。”
艾蜜拉笑了。想到自己为她带来了一丝欢乐和希望,塔米莎胸口感到一阵莫名的温暖。
“你要再来个苹果吗?”艾蜜拉说,她从塔比莎眼中看到她的戒心,向她解释道,“它们吃完了就会再出现。我自己也会时不时吃上几个。虽然不太确定,但我觉得它应该是为那些登山的男人准备的奖励,估计只有我把它给了其中一人,这些苹果才会彻底消失。”
塔比莎皱了下眉,但还是接下了苹果。她一边吃,一边盯着艾蜜拉空荡荡的双手,等待金苹果忽然出现在她手中的那一瞬间。艾蜜拉看着塔比莎,努力憋着笑。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她也像塔比莎一样,想要探究金苹果的奥秘。不过,看着别人这么做,倒挺令人新奇。
塔比莎快吃完最后一口的时候,艾蜜拉看到她的表情忽然变得迷茫,眼神似乎也有些涣散,好像嘴里吃到了头发,或者闻到了奇怪的味道。然后,苹果忽然又出现在艾蜜拉手中,好像从没离开过一样。
“我想,魔法造物是不会让人看到过程的。”看到塔比莎流露出一丝失望,艾蜜拉有些抱歉地说,“但是只要我坐在这儿,手上就会有一颗苹果。”
“我想再试一次。”塔比莎倔强地说,艾蜜拉笑了。
首先,塔比莎拿走艾蜜拉手中的苹果,然后盯着艾蜜拉空荡荡的双手,读着秒数耐心等待。700秒之后,艾蜜拉手中竟然出现了一颗苹果。艾蜜拉看着自己手中的苹果,又看了看塔比莎手中的苹果。
“这种事——之前从没发生过。我不知道还可以同时出现两颗金苹果。”
塔比莎又把第二个苹果从艾蜜拉手中拿出来,咬了一口,一边细数着咬了几大口,一边认真盯着艾蜜拉的双手。咬到第七口的时候,艾蜜拉手上又出现了一个苹果,她没说什么,直接把第三颗苹果递到了塔比莎手里。
塔比莎认真地数着——间隔时间、啃咬次数,还有苹果数量。现在,她膝盖上已经放了七颗苹果。而当她从艾蜜拉手中接过第八颗的时候,前七颗苹果瞬间变成了一堆散沙。
“这应该是我身上的魔法搞的鬼,”塔比莎一边掸去毛皮大衣上的沙子,一边深思熟虑地说,“我受到了七的诅咒,你受到了一的诅咒。你最多只能拿一颗苹果,而我最多能拿七颗。有意思,对不对?”
艾蜜拉不自然地挤出了一抹笑容,过了一会儿,塔比莎才意识到,原来,她正在观察着远方吹来的沙砾从玻璃山上滑落下去。
秋去冬来,玻璃山覆上了一层冰霜,看上去如钻石般闪亮。白天的时候,艾蜜拉望着越来越少的追求者从山上滑下,而塔比莎坐在她身旁,在毛皮大衣里缩成一团。到了晚上,塔比莎一边和艾蜜拉聊着除了玻璃山和铁鞋之外的各种话题,一边慢悠悠地围绕她转着圈子。塔比莎绕着她走的时候,艾蜜拉可以更近距离地观察她被铁鞋束缚的双脚,但她知道适时转移视线,不会一直盯着对方看。透过缠绕脚踝的铁链,艾蜜拉看到,塔比莎双脚被磨得乌黑,而且已经扭曲变形,好几个脚趾弯曲成奇怪的角度,痂皮和疤痕布满脚面。
一天清晨,艾蜜拉醒来的时候,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格外温暖,原来,塔比莎把毛皮大衣披到了她身上。她着实吓了一跳,差点就从王座上站起来去找塔比莎——她不在这儿?她走了吗?——但她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傻事,塔比莎就快步走回到她的身边,摩擦着自己瘦弱的双臂,不断往手里哈着热气。艾蜜拉气得瞪大了眼睛。
“为什么把你的大衣给我?快拿回去!”
“你睡着的时候,嘴唇都冻紫了,你又不能动——”
“我没事的,塔比莎,真的——”艾蜜拉语气中透出一丝绝望,塔比莎只好停下步子,满脸不情愿地拿回毛皮大衣,重新披在自己肩膀上。艾蜜拉说:“这颗苹果,也可能是这座山,我也不清楚,反正魔法会让我免受严寒。来,再给你一个苹果。”
塔比莎半信半疑地看着她,“但是你看起来很冷。”
“也许就跟你的双脚一样,”艾蜜拉连忙解释,“你的脚趾都断了,但你还是能正常走路。”
塔比莎盯着艾蜜拉看了良久,才接过她手中的苹果。“其实,一开始我是能感到脚趾断掉的疼痛的,但是——”她又把视线转移到苹果上,低声说道,“之后就越来越麻木了。”
塔比莎咬了一口苹果吃了起来。艾蜜拉看着她,鼓起勇气轻声说:“我以为你会离开我。”
塔比莎挑了挑眉毛,咽下口中的苹果,轻声笑了起来。“不穿大衣,这么冷的天,我能去哪?我喜欢你,艾蜜拉,但是——”她本想说“没那么喜欢”,但并没有说出口,似乎她自己也觉得这话有些违心,她咳嗽了一声, “那太傻了。总之,我不会不辞而别的。”她顿了一下,试探地说,“但是,要是你不想我陪的话——”
“想,”艾蜜拉斩钉截铁地说,“当然想。”
雪花飘落的时候,最后一批追求者也离开了营地,愤懑不平地回去了。现在,塔比莎再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可以不分白天黑夜一直绕着艾蜜拉的王座转圈,努力踏破铁鞋。
“他们到来年春天才会回来。”艾蜜拉笑着说,“不过到那时候,他们在晚上也会一直爬山,可能是想把之前浪费的时间补回来。”
塔比莎皱着眉头,一边绕着王座踏步,一边问艾蜜拉,“你在这儿度过了几个冬天?”
艾蜜拉耸了耸肩,“应该是三个吧。你穿着铁鞋走过了几个冬天呢?”
“这是我穿这双鞋子以来的第一个冬天”,塔比莎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但是之前已经踏破了三双铁鞋。”
“啊,那这是最后一双铁鞋吗?”
塔比莎咯咯地笑了。“不,一共有七双呢。算上这双,我才踏破了三双半。”
艾蜜拉点了点头,“也许到了春天,你就能换上新的鞋子了。”
“也许吧。”塔比莎说,然后又继续转起圈子。
天气转暖,冬雪消融,嫩芽萌动,万物复苏。塔比莎冒险下山,为艾蜜拉带回几株雪花莲,佩戴在她乌黑的头发上。“它们看起来就像星星一样。”塔比莎喃喃地说。艾蜜拉坐在王座上,感到体内的某种东西如枝头积雪一般,瞬间破碎了。
“塔比莎,”她说,“马上就到春天了。”
“嗯。”塔比莎一边为艾蜜拉精心编着辫子,一边回应道。
“我想——”艾蜜拉平静地深吸了一口气,“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塔比莎愣了一下,然后继续编着辫子说,“我也正想听个故事。”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讲好,”艾蜜拉一边把苹果在两手之间传来传去,一边说道,“但是我可以试试。”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富有的国王,他膝下无子,只有一位女儿。这位女儿出落得美丽动人,所有男人都对她爱慕不已。当她走过廊道时,所有男人都忍不住想要伸手触摸她,甚至还有人一路跟随她走到房间里。国王十分同情那些男人,只好把女儿叫到身边,说道,女儿,唯有找到如意郎君,才能清除这些男人的魔障,才能阻止他们向你献殷勤。
公主打趣地说,那就举办一场舞会,把那些男人都邀请过来,为他们每个人都寻上一位如意郎君吧,这样他们就不会再来缠着我了。国王并没有被公主的笑话逗乐,一脸严肃地说,你必须结婚,不然终将引发大祸。
公主非常害怕地说,那您是要把我送走吗?
不会的,国王说,那样的话,我还怎么照看你?
虽然国王女儿并不想要结婚,可还是顺着父亲的意思问道:“那您会把我许配给邻国王子吗?”
不可能,国王说,你是我唯一的女儿,我不能偏爱任何一个邻国,权力的制衡是复杂而微妙的。
从国王眼神当中,女儿猜到了父亲那难以言表的心思。在国王将心思说出口之前,她连忙说,那就请您将我放到无人能及的玻璃山之上,许诺只有攀上这座高山的勇士方可娶我为妻,这样可好?
但这根本不可能实现,国王若有所思地说。
女儿说,这岂不更好?这样,您就既能保持国土完整,又能照看我,那些男人也无法靠近我。
如她所愿,她被安置在玻璃山顶,只要她静坐于此,便可一直待在这里。
说完这些,艾蜜拉看了一眼塔比莎,只见对方正怒气冲冲地看着她,把她着实吓了一跳。塔比莎生气地说,“这简直太荒唐了!”
艾蜜拉眨了眨眼睛,她已经料想到了塔比莎的反应,有些同情,又有些理解。她疑惑地反问了一句,“哦?”
“不让别的男人去追求自己的女儿,这算什么父亲?这和不让恶狼去追猎兔子有什么区别!”
“我才不是兔子。”艾蜜拉反驳道。塔比莎没有理会艾蜜拉的辩解,她放下艾蜜拉的头发,一边愤怒地踱着步,一边继续往下说。
“明明是那些男人不知礼节、举止粗鲁,这怎么能是你的错?艾蜜拉,我向你保证,就算你其貌不扬、蓬头垢面,那些男人,那些坏男人,还是会这样。你真以为山下那些追求者能看清你的模样吗?在距离这么远的情况下?”
艾蜜拉沉默了,不知自己要说些什么。她想要道歉,又想为自己辩解。
“你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塔比莎气急败坏地说,“可这算什么选择?深入狼口还是待在山顶?”
“我选择待在山顶,”艾蜜拉抿着嘴说,“我别无他求。我不需要珍馐美食,也不需要高堂广厦,只要没人能触碰到我,我就心满意足了。而这里的生活正是我心之所求。只要我坐在这里,吃着苹果,保持不动,就能拥有自己想要的一切。”
塔比莎沉默了片刻,然后声音更为轻柔地说,“我以为你想看满是天鹅的河流。”
艾蜜拉一言不发。
塔比莎声音轻柔地说,“你知道吗,我的铁鞋并不是世上唯一的铁鞋。”艾蜜拉仍然心事重重地坐在那里,丝毫没有回应。塔比莎叹了口气说,“我给你讲一个关于铁鞋的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孩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一头熊。虽然那头熊令人生畏,但却对她关爱有加,他充满危险,却又聪明十足。那头熊教她捕猎鲑鱼,收集野蜜。在遇见那头熊之前,女孩一直很孤单,可当那头熊望向自己的时候,女孩觉得自己是世上最特别的人。一头熊不但没有用尖牙利齿把她撕碎,反而还爱上了她,世上还有哪个女人能享此殊荣?她深爱着他,因为他不爱别人,只爱自己。
他们结婚了。到了晚上,这头熊会变成人的模样,在黑夜中和她同床共枕。起初,他温柔而又绅士,女孩的生活过得非常幸福。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那头熊变了——不是他的外貌,而是他的举止。他变得性情暴躁、猜疑嫉妒。他指责女孩总想让自己日夜为人,他指责女孩是个糟糕的妻子,不知如何取悦一头熊。白天,那头熊用荆棘和利爪伤害她;晚上,他又用身体折磨她。女孩几乎忍无可忍,但是爱上一头熊,又怎能不受伤?她只能更加努力地去取悦他。
结婚第七年,女孩恳请丈夫放自己回趟娘家。他同意了,但前提是女孩不能和母亲单独相处,因为他知道,她的母亲肯定会劝说女儿离开他。女孩答应了。但是,当女孩的母亲看到她满身的瘀青和抓痕的时候,连忙把她单独叫到房间里。母亲坚决反对他们继续在一起,称她的丈夫是野兽、魔鬼。但她怎么忍心和丈夫分开?尽管受到种种折磨,但他依然是自己最心爱的丈夫。她只希望丈夫能变回自己当初嫁给他时的样子。也许,丈夫只是受到了诅咒,只有她才能破解这一切。
烧了他的熊皮,她的母亲说。也许他受到了诅咒,也许他也渴望日夜为人,只是他被诅咒不能开口求助。
她回到了丈夫身边。几日不见,丈夫似乎对她甚是想念,举止既温柔又体贴。晚上,趁丈夫变成人形熟睡的时候,她悄悄地点着了火,把熊皮扔了进去。
熊皮并没有燃烧,而是开始尖叫起来。
刺耳的尖叫吵醒了她的丈夫,丈夫勃然大怒,斥责她违背了自己曾许下的诺言。女孩哭泣地解释道,自己只是想要把他从诅咒中解放出来。丈夫捡起那张熊皮,套在女孩肩膀上,然后把一包铁鞋扔在她脚下,说道,这是能够让他彻底变为人形的唯一办法。她必须穿着熊皮,踏破七双铁鞋,每双铁鞋代表他们一年的婚姻生活。
于是,女孩穿上铁鞋,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艾蜜拉睁大眼睛,眼眶也变得有些红润。塔比莎脸红了,她低着头,开始挑除粘在丈夫毛皮大衣上的芒刺。
“我知道婚姻如洪水猛兽,”艾蜜拉说,“但我从没想到——”
塔比莎耸了耸肩。“这也不全是坏事。我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如果我不去见母亲,就不会想要烧毁熊皮。熊是很重承诺的。这个,这里——”她指着脚下的玻璃山说,“——这才是洪水猛兽:将你囚禁其中,让你动弹不得,无人可以说话——”
“你丈夫不想让你说话,不想让你和母亲说话!”
“看看我和母亲说话的下场,”塔比莎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他在考验我的忠诚,我却没有通过他的考验。可你不一样,你没做错什么。”
“真好笑,”艾蜜拉一脸严肃地说,“在我看来,我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在接受着考验:我会不会离开这座山,我会不会抓到一只小鸟,我会不会明知不该如此,但还是把苹果向山下的男人砸去,我会不会说话声音太大,我会不会给他们一个伤害我的理由,然后跌下山去。每当我否定了所有这些问题,就算是通过了考验。”
“那不一样,那太糟了。”
“明明和你的考验没什么两样!”
“你并不喜欢这座山!”
“我喜欢你,”艾蜜拉语气轻柔地说,“我喜欢你,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明明喜欢你,却想要伤害你,逼着你穿上一双铁鞋。”
塔比莎咬着下唇,想要组织语言反驳,却不知要说些什么。
“我没把故事讲好,”她最后憋出这样一句辩解,“刚才讲故事的时候,我太过以自我为中心了。我没有提到他有多好,他会逗我笑,会教我许多东西。他教我分辨果子是否有毒,他教我学会狩猎,我心甘情愿地穿上这双铁鞋。他身上发生的改变——”塔比莎语气疲惫地说,“——那些改变肯定和我有关。我应该在他的诅咒解除之前一直默默忍受才对,可我却没有做到。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艾蜜拉看着塔比莎满是疮痍的双脚。
她一边尽量保持脊椎笔直地靠着玻璃王座,一边说道,“你真的以为,我跟这些人的追求毫无关系吗?你真的以为,无论我长成什么样子,他们都会如此举止疯狂吗?”
“对。”塔比莎语气坚定地说。
“那有没有可能——”艾蜜拉犹豫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你丈夫的凶狠残暴也和你无关?有没有可能,他的残暴根本不是诅咒引起的?你说过,无论他是人形还是熊形的时候,都伤害过你。”
“但是我——”
“你已经踏破了三双半铁鞋,现在不是应该掉头原路返回才对吗?这样等你踏破最后一双铁鞋,就刚好到家门口了,不是吗?”
月光初现,把她们的脸映成淡淡的蓝色,但艾蜜拉却看到,塔比莎的脸色变得十分黯淡。
“当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塔比莎一字一顿地说,“我幻想婚姻就像一根将两颗心穿在一起的金线,一条将彼此联系起来的丝带,这条丝带如夏日般温暖。可我做梦也没想到,婚姻竟会是一串铁鞋。”
“塔比莎,”艾蜜拉不知所措,只好紧紧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你没有做错什么。”
塔比莎和艾蜜拉四目相对,“你也是。”
她们就这样,互相注视着彼此,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七只天鹅从她们头顶飞过,翅膀发出的声音把她们吓了一跳。她们抬起头,望向深邃的星空。
气候渐暖,越来越多天鹅从她们头顶飞过。一天清晨,塔比莎围绕艾蜜拉走着的时候,忽然滑了一下,向前一头栽进艾蜜拉的怀里。
“你没事吧?”艾蜜拉轻声问道,塔比莎双手撑着王座摇了摇头,艾蜜拉忽然摇晃了一下。
“这双铁鞋,”她惊喜地说,“鞋子踏破了。第四双铁鞋破了,艾蜜拉。”塔比莎笑了,笑声中带着一丝啜泣,“它们破了。”
艾蜜拉冲她笑了笑,躬身向前亲吻她的额头,喃喃地说,“恭喜你。”但塔比莎却从她的话中听到了弦外之音。塔比莎摇摇晃晃地伸出手,想要从背包里取出下一双鞋子的时候,艾蜜拉轻声制止了她,“等一下。”塔比莎停下了动作。
“等一下,求你了,不用——”艾蜜拉咬着嘴唇,扭过头背着她说,“在这儿的时候,你不用非要穿上铁鞋——”
塔比莎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把手放到艾蜜拉的手中,说道:“我不能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在追求者们回来之前,我必须要离开这儿。”
艾蜜拉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
“不过,我有个主意。”
“哦?”艾蜜拉微微一笑,“你终于愿意娶我了?”
“嗯。”
艾蜜拉被她的回答惊得彻底愣住了神。
塔比莎还在继续说着,而艾蜜拉却几乎什么也听不进去了,塔比莎的话就像沙子从玻璃山上滑下一样,在她的脑子里滑过。只要能阻止塔比莎穿上铁鞋,她愿意做任何事情,任何事情——
“我是说——不是夫妻那种,而是带你离开这儿。要是你愿意的话,就在追求者回来之前离开,可以吗?”
艾蜜拉看着手上的金苹果。“我不知道——我们能去哪儿呢?”
“什么地方都行!这双铁鞋能带我们去往任何地方——”
“回去找你丈夫?”
塔比莎脸色忽然骤变,“不,不去那里。”
艾蜜拉抬起头,“如果我们要结婚,就必须要互换礼物,把毛皮大衣和铁鞋统统扔掉。”
“但是——”
“我知道你为这些铁鞋付出很多的代价。可如果铁鞋魔法的来源是你的伤痛,那我宁可不要。”
“艾蜜拉,”塔比莎无助地说,“没了铁鞋,我怕自己在这儿连路都走不成。”
“没试过怎么知道?而且,如果实在站不稳的话,你可以靠在我身上。”
“但是——它们也许会有帮助。”
“这座玻璃山对我也很有帮助,”艾蜜拉轻声地说,“这些苹果为我充饥,为我保暖,但我还是会离开它们。我会跟着你,到森林里去,到田野里去,我会感到饥饿,也会感到寒冷,我的双脚甚至会受伤。但是塔比莎,只要你和我在一起,我会学着狩猎,学着捕鱼,学着分辨好果子和毒果子。我会看到成片的天鹅从河上飞起,倾听它们起飞时如雷般的响声。你相信我能做到这些吗?”
“嗯,”塔比莎哽咽地说,“我相信你。”
“我相信就算没有铁鞋,你也能走得很远。把鞋子都留在这儿吧,作为交换,我会把我的丝绸软鞋送给你。我们可以在你背包里放上七颗金苹果,要是省着点吃,在吃完之前,我们会找到更多的美食。”
“但是没有鞋子,我们怎么才能爬下山?”
“我们不需要爬下去。”艾蜜拉抚摸着塔比莎的头发,微笑着说,“坠落很容易,真正难的是保持不动。”
两人沉默良久。接着,塔比莎穿上她的毛皮大衣,从脚上脱下踏破的铁鞋,把鞋子和背包一起递到艾蜜拉手里。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塔比莎非常小心翼翼,因为失去了铁鞋魔法的帮助后,对她来说,玻璃山实在太滑了。
然后,艾蜜拉拉着塔比莎的双手,深吸了一口气,径直站了起来。
玻璃王座开始分崩离析,玻璃山如暴雨般噼啪作响,在颤动种轰然倒塌,瞬间化为一堆散沙,沙浪吞没了毛皮大衣和铁鞋,吞没了艾蜜拉和塔比莎,最后,地上只剩下一堆圆圆的沙丘。
艾蜜拉和塔比莎仍紧扣着双手,踉跄着从沙堆里走了出来,她们咳嗽着,欢笑着,把沙子从头发和身上抖下来。她们站在那里,默默等待着,金苹果并没有出现在艾蜜拉手中,把她们的手分开。
“我们要去哪儿?”其中一人低声问道。
“远方。”她们牵起彼此的手,跌跌撞撞走进了春天,黎明的曙光逐渐浮现,一个崭新的广阔世界正向她们招手示意。
【责任编辑:梁 爽】
快捷键: ← → 翻篇 · J/K 滚动 · T 顶部 · D 暗黑 · F 收藏 · ? 帮助
💬 读者留言
登录后可以发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