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 物
科幻世界
· 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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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圣 物
翻译/Renne
远方有一块狭长的大陆延伸到世界尽头,像一根手指指向虚空。沙丘之间的谷地中坐落着圣艾菲提亚教堂。这是一座由浮木和船只残骸拼凑起来的建筑,一扇高大的拱形窗户上贴着无数蓝色玻璃瓶瓶底。阳光透过玻璃,正好照在圣坛和旁边的长凳上。教堂能容纳二十人,但是最热闹的一次布道也只坐了十一个。歪斜的尖顶上插着一个扭曲的尖牙,不知是什么生物留在海滩上的。
墙壁上处处是破洞,所以每天早上,沃特神父一面祷告,一面清扫屋里的沙子。他不是牧师,但他记得家乡小镇里那些在教堂做事的人都叫“神父”。有时候,游荡到世界尽头的人会询问教堂讲的是什么教,这让他困惑。“就是一般的教啊,”他说,“我给愿意听的人讲上帝和救赎。”听了这话的人总是扭头就走,但偶尔也有一两个坐下来听下去。
在最冷清的月份,圣艾菲提亚教堂只来了三个访客。因此,沃特神父不愿意每个礼拜都布道。他抱怨说:“我的听众只有沙子里的跳蚤。”诺斯修女回答:“那就讲给跳蚤听。” “一年布四次道足够了,”他说,“一个季节一篇布道词,多一篇都没人需要。”写布道词是件辛苦活儿,沃特神父觉得这是自己苦修的方式。为什么要布道呢?这个不好捉摸,他想不明白,他只知道家乡那些神父都要做。一开始,布道词写的是海浪、沙丘、风、天空……把周遭的景象写了个遍之后,他开始从记忆中搜索素材,写关于自己的东西。
圣坛是用鲸鱼骨做的,沃特神父的房间就在后面。屋里有一张床、一把椅子、一个书桌和一个暖炉。诺斯修女在一个夏天听了一次关于风的布道,便决定侍奉圣艾菲提亚,在教堂后面搭了个小屋住下了。小屋比沃特神父的房间还小,但总是很整洁,屋子里装饰着撕成条的渔网和贝壳。气候温暖的时候,她还以圣艾菲提亚之名开垦了一个小花园。沃特神父不曾邀请她住下,但当花园开出花、结出番茄时,他宣布她的花园是个神迹,是干旱的沙子和咸腥的空气中的一方沃土。这件事被郑重地写进了教堂记录。
诺斯修女是个矮小的女人,褐色的皮肤,黑色的长发夹杂着几缕灰白,一张方脸上有一双猫一样的浅黄色的眼睛,眼神中透着一股坚定。留在沙丘谷地的第一晚,她睡到了沃特神父的床上。沃特神父意识到,如果两人不在白天谈谈的话,这个女人就会一直挨着他睡。每个季节开始的时候,她都会走十英里的路去内陆,告诉沿路的人下个礼拜一的布道。那些小镇令她退怯,但总有一两个旅途中的人记下她的话。
除了教堂和诺斯修女的小屋,沙丘之间还有两个房子。一间是用一条红色小船的木片搭起来的厕所,马桶座圈上镶着鲍鱼壳,门口只有一张油布帘子;还有一间小圣祠,那里放着圣艾菲提亚的遗物。圣祠是诺斯修女和她的姐妹们用芦苇织起来的。三个姐妹收到她的信就来了。她们同样一头长发,黑色的发丝中间夹杂着灰白,眼睛却不是浅黄色的。教堂以东两英里,有一片绵延一英里的野草疯长的沙地,如今海水已经漫了上来。四姐妹割了芦苇,一边唱歌一边编织墙壁、窗户和顶棚。沃特神父远远地看着,觉得自己应该上去说点什么,却又想不出来。圣祠开始成型的时候,他便知道她们干得不错。
诺斯修女的姐妹们打算各自回家的时候,沃特神父决定为圣物的新家举行一场庆祝。他捧起一包脏兮兮的旧毛巾,三十年来,圣物一直是这么包着的。毛巾打开的时候,姐妹们发出几声叹息。大家一时间都没有认出这是什么。这东西黑黑的,软软的,表面就像熟透变质的香蕉。她们还看到了脚趾,甚至橘色的松脱的指甲。脚踝处被什么锋利的东西斩断了。也许是奇迹,也许是高温灼烧,伤口愈合得很好。“时间的皮子”——沃特神父是这么描述它的。它闻起来像野紫罗兰花。
没有华丽的金质容器,它就被随意地放在圣坛旁边的壁橱上。在新建的圣祠中,几个脚趾从台子边缘伸了出来。沃特神父转身对众人说:“不要伸手触摸,两手要叠在身前,过去亲吻它。这样,圣艾菲提亚的祝福就会跟随你一小段时间,保佑你,给你好运。”
在场的除了神父、修女和三姐妹,还有一对度蜜月的新人,他们逛到这里来的时候还没有完成仪式。众人依次交叠着双手走上前去,吻了一下圣足,然后坐下来,看着沃特神父走来走去,嘴里念叨着什么。这是他布道之前的习惯。他新写了一篇布道词,这是今年的第五篇。诺斯修女对他的勤奋感到满意,写完的那天晚上又去了他的房间。最后,沃特神父停下了踱步,抬手指向经年风干的圣足。门外,风哗哗作响,沙子从芦苇缝里飞进来。
沃特神父的话
我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士兵。大概是有人拿枪逼我吧,反正我不是自愿入伍的。我们去了一个常年落雨的国度,在烂泥地里行军。少年的我看着人们一个个死去,受伤的同伴跌进水洼里淹死。雨下了四十天,大地处处是积水,河水漫过河堤汇成小流,从贫瘠的山坡上流下来。我用刺刀杀了一些人,看着他们在我面前死去;也在远处用枪打死过人,看着他们瞬间倒地,像嬉戏中跌倒的孩子。那两个月,我人性尽失。
我们的统帅热爱杀戮。他走在队伍旁边,随时拔出佩剑下令进攻。他总是带头冲锋、开火,干掉的敌人比身边的士兵加起来还多。我曾经与他作战,和一队敌方探子兵近身肉搏。他战斗时发出的声音暴戾而诡异,像野兽嘶吼。我在一旁怕极了。这个叫汉普菲尔的陆军上校从不留降虏,甚至一有兴致就处决沿路的平民,连自己的手下也不放过。一路上,始终看不到太阳。我当时觉得自己一定是到了地狱。
一天晚上,我们埋伏在一条泥土路两边的树林里,天依然下着大雨,入秋的雨水更加阴冷。天色昏暗,仿佛永远都是夜晚。我坐着打瞌睡的时候状况来了。上校踢了我一下,朝路上指了指。透过雨帘,我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那是一架嘎吱前行的干草车。他又给了我一脚,打手势命令我过去检查。
我立刻就哭了,心也往下沉。但为了不让上校发现,我迅速跑了过去。干草中很可能躲着架好了枪的敌人。我冲到路上站在货车面前,拿起武器,说道:“停下。”高个的车夫勒紧缰绳停住马。我让他下车,问他:“车上装的什么?”“干草。”他爬下货车说道。下一刻,汉普菲尔上校带着大伙儿一拥而上掀开干草堆。我们在干草下面发现了车夫的妻子和两个女儿。我受命让她们站成一排。车夫被两个士兵带走的时候,他转头对我说:“放了我们吧,我可以献上一件宝物。”
上校正在安排枪决,我走上去告诉他车夫的话。他谢过我,让人把车夫带上来。我站在一旁,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宝物能救他们一家。男人在汉普菲尔耳边说了几句,我猜不到他的话,只听见上校命令道:“去拿来。”
车夫带回来一团用脏毛巾包着的东西。他解开包裹,把毛巾放到一面,把一团兔子大小的玩意捧到将军面前。“拿灯来,”汉普菲尔吼道,“我他妈什么都看不见。”一个士兵点亮了提灯,我探起身子也想看个明白。灯光下是一只经年风干的脚,已经起皱发黑。看到脚趾的时候,我打了一个冷战。
“你用这个换你一家的性命吗?这个恶心的脚丫子标本?我是不是还要找你几个钱?”上校这么说着,我立刻知道他们都活不成了。车夫急切地说:“这是一个圣人的脚,有灵力的,能给你神迹。”
“什么圣人?”上校问道。
“圣艾菲提亚。”
“这倒是个新鲜名字,”汉普菲尔大笑起来,朝一旁喊道:“让牧师过来。”
牧师来了。“你知道圣艾菲提亚吗?”上校问。
“她不算圣人,”牧师说道,“她只在废经里被叫作圣人。”
汉普菲尔转身下令射杀车夫的妻子和女儿。枪声响起的时候,车夫跪倒在地上抱紧脱水的断脚,仿佛想找点安慰。我看见母女三人穿着白色的裙子倒在路边。上校招手让我过去,收走了我的来复枪,从自己身侧抽出一把手枪递给我。“把这个囚犯带到树林里幽暗的地方去,让他先跑十码再杀他。如果一刻钟内他能躲过你,就放他走。”
“是,上校。”我回答,但我不想杀这个车夫。我用枪指着他,带他走上路旁的高地进了树林,朝光线昏暗的地方前进。他快速小声对我说:“军官,圣艾菲提亚的脚还在我这里。放我一马吧。这东西可以给你神迹。”他喋喋不休地吹嘘断脚的强大和灵验,我渐渐开始想杀他了。不知道我怎么了,这种转变发自内心深处,我一瞬间就清楚地知道他得死。走了十分钟后,我让他停下来。他站定。我没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可以先跑十码,是吗?”
“是的。”我说。
他刚跑出第一步,我就抬手朝着他的后脑开枪了。倒地之前他就已经死了,不过当我俯身翻过尸体的时候,他还抽搐了两下。头骨被打穿了,脸上有一个冒着黑烟的洞,诡异地冲我笑着。我拿了断脚,婆娑着它柔软的表皮,用那块脏毛巾把它包了起来,塞进外套。我冒着大雨继续朝树林深处前进,像一头受惊的鹿一样拼命逃窜。整个晚上,我跑过的地方都弥漫着野紫罗兰的香气。
逃跑的路很长,但是我逃掉了。圣艾菲提亚的脚暗暗保护着我,让我一次次化险为夷。在一座被敌军占领的城市里,它让我隐匿了形迹,安然通过。车夫的鬼魂追着我走出了大雨瓢泼的国度。每隔几天,我就在眼角余光处看见车夫的妻子和女儿穿着苍白的裙子,淋着雨站在路边。而车夫几乎晚晚都会出现,从我草草升起的篝火中冒出来,随着黑烟显形。“为什么?”他不断地问,“为什么?”
我发现大笑能让鬼魂快点消失。一天晚上,我骗他说第二天要去西边。那天天亮之后,我迅速收拾行囊朝南边的世界尽头进发。他最终追了过来,我每隔一阵子都能看到他在沙丘上徘徊,他下不来,我修的教堂和圣艾菲提亚的灵力庇佑着谷地,让我不受侵扰。每次显形,他的影子都会淡几分。不久之后,他就会被海风吹散,变成空气中的盐分。
临时聚在一起的众人呆住了。沃特神父注意到了现场的沉默,前后摇晃身体,说:“上天行事神秘。”这话是从汉普菲尔上校那里学的。他像魔术师一样晃着一只手,让大家分心。最终,两个诺斯修女的姐妹点了点头,度蜜月的新人耸耸肩,开始鼓掌。沃特神父觉得布道成功了,他走下圣坛出了圣祠,去教堂拿来一箱威士忌。这是上天在一次雷雨天之后送上海滩的。新婚夫妇拿出一个烟斗和一团大麻,圆形的烟膏像极了圣足中趾的最后一个关节。
当晚燕鸥高飞,年轻的夫妇离开教堂,继续向世界的尽头前进。诺斯修女的姐妹们也把行李装进货车,各自回家了。沃特神父坐在教堂大钟旁边的沙地里盯着星星,不时啜一口酒。诺斯修女站在他身旁,裙摆随风拍打着。她总是把这身灰色的修女袍叫作直筒裙。
“你的杀人故事把大家吓走了,”她对他说,“他们愿意陪你喝酒,但没人敢在你醉醺醺的时候在这里过夜。”
“他们是傻瓜,”他说,“这儿的威士忌够一大群人喝了。还有你说杀人是什么意思?”
“布道中的那个车夫,你可以放了他的。”
他笑道:“是的,我放他走了,但布道词不能这么写。”
“所以你刚才说谎了?”
“杀了他才是一个好故事。”
“但是一个冷血的杀人故事和上帝有什么关系?”
“那得祂说了算。”
之后的一个星期,诺斯修女回了自己的小屋。神父只在早晨和傍晚看到她进出圣祠,走路的时候低着头自说自话,双手不停地翻动,好像在跟人解释着什么。也许车夫的鬼魂溜了进来,正在和她说话,这让神父害怕。“因为我说谎了吗?”他想。
诺斯修女还躲在小屋里的时候,教堂来了一个访客。那是一个鬼魂一般的年轻女子,带着花帽子,提着旅行包,从遮天蔽日的风沙中走出来。沃特神父透过蓝色的玻璃看到人影,便走到教堂的大门前请她进来,为了挡住风沙只开了一条小缝。她接受了邀请,一手把帽子拨下来,一手拖着沉重的包。“穿得真精神!”他记得内陆的人是这么寒暄的。她的衣领下是一件白衬衫,上面系了一条黑丝带,黑色的裙子配黑外套,一双高跟鞋走在沙地里却稳稳当当。
她进屋后,沃特神父马上关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风声,其中夹杂着远方拍击沙滩的海浪声。教堂里又湿又冷,他领着年轻的女子去他房间,在炉子上生了火。她跟着他走过圣坛后面,脱下帽子在写字台前坐下,看着神父把捡来的浮木劈成小片。
“我叫米娜•吉尔克勒森,”她说。
“我是神父沃特。”他抬头回答。
“我是大学神学院的学生,这次专程来看你的教堂,我在写一篇关于圣艾菲提亚的论文。”
“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的?”他点燃炉火。
“一个曾旅行到世界尽头的同学告诉我的,‘你知道吗?南边有一座教是以你那个圣人命名的。’所以我一定要来看看。”
沃特神父转头看着她,“你能给我讲讲你所知道的圣艾菲提亚吗?我是这里的神父,但我不太清楚她的故事,尽管她救过我的命。”
年轻的女子问神父要一杯喝的。收集雨水的桶已经沾上了沙子,能喝的只有威士忌。他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然后跷着腿坐在地上。她端起杯子一饮而尽,他记得这是城里人流行的喝法。她用手背擦了擦嘴,问道:“你对她了解多少?”
“一无所知。”他说完便等着米娜开口,平生第一次开心地做那个听讲的人。
米娜•吉尔克勒森的话
大约八十多年前,她出生在终年落雨的国度里一个叫杜伯荣的村落。她爸爸在村里领着大家做买卖,是个有威望的人。村子四周到处都是积雨的烂泥塘,村民们靠养李子鱼为生,这是一种紫色的小鱼,长着漂亮的扇形鱼尾。它们以细微的差异区分品种,分养在各个泥塘里。煮熟之后,鱼肉香软清甜,是富人餐桌上的佳肴。
艾菲提亚是爸爸眼中的宝贝,家里人都叫她小艾。爸爸对她有求必应,总是先满足她的愿望,再照顾村民们的利益,甚至连家里其他人都排在后面。十六岁时,她想要一条小鱼做宠物,问爸爸要一个单独的泥塘。尽管费时费力,爸爸还是找了一个大泥塘,把里面的鱼全部清理了。村民们自然怨声载道,连她的家人也不开心,但没人敢在她爸爸面前说闲话。他是个骄傲又记仇的人,得罪他没有好处。
爸爸从最强壮的鱼群中选了一条鱼苗送给她喂养。只要她走到泥塘边上,鱼儿便会浮到水面,游到她跟前。对杜伯荣的村民来说,鱼不过是会游泳的钱币,而艾菲提亚为她的小鱼起名字的事触碰了大家的底线,成了一桩丢脸的丑闻。名字给了这个生灵独立的人格,个中意义远远超出会游泳的钱币。一小撮人勇敢地当众说了出来,艾菲提亚的爸爸让他们吃了苦头,闭上了嘴。
这条叫乔恩大人的李子鱼每天吃着面包屑、土豆和红肉,在自己的泥塘里尽情生长,体型异常巨大。身体膨胀的同时,棱角分明的鱼头也长出了肉,双眼被挤到了前面,鱼嘴上方长出了鼻子,脸蛋也鼓了起来。有人说乔恩大人的长得像一个富有的大地主,它笑起来的时候,嘴咧到了脸上原本封闭的地方,露出一排排白色的尖牙。人面鱼昭示邪恶,只有艾菲提亚和她的爸爸拒绝承认。艾菲提亚不断喂食,鱼儿不断长大,长到了斗牛犬的大小。她时常与大鱼聊天,和它说最隐秘的心事。聊到好事时,大鱼会张开凶残的大嘴发笑,聊到悲伤处,它会闭上嘴,泪水从茶杯垫大小的眼睛里流出来。
然后,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大鱼毫无预兆地变得暴躁易怒。艾菲提亚拿着吃的去泥塘时,它会叼走食物,溅她一身水,发出可怕的呼噜声。兽医来了,迅速下了诊断:乔恩大人的体型超出了李子鱼该有的极限,过大的体积和每天吃的红肉让它发疯了。“亲爱的,”兽医用最温和的语气说道,“你费时费力养出来的是一团紫色的疯魔。”女孩的爸爸正要收拾兽医,准备照着他的耳朵来一拳,但那一刻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一意孤行铸成的错误。
她让爸爸明白了他们的错误,然后走进村里向人们道歉,从垂暮的老太太到刚出生的小孩,每个人都拜访到了。随后,她从爸爸的捕猎工具房墙上拿起来复枪去了泥塘,一路上,人群在她身后聚集。她的转变和乔恩大人一样突然,人们对她充满好奇,又为她变好而高兴。她在泥塘的一边停下,像往常喂食一样朝水里吹口哨。人群向后退了一步,害怕大鱼那张人类的脸。大家眼睁睁地看到鱼鳍露出水面,像一面紫色的帆,随后又消失在水中。
艾菲提亚给枪上了膛,瞄准乔恩大人平时探头的地方。人群等待着,大鱼没有出现。一群野鹅从头顶飞过,天下起了雨。大家开始东张西望,犯起了嘀咕。突然,水面暴起,就在艾菲提亚探出身的位置,大鱼游了上来,只见一团紫色的影子一跃而起,和岸上的女孩齐高,鱼尾狠狠地拍在女孩脸上。艾菲提亚朝后退了几步,双脚离地被掀到了空中。落回水中时,大鱼突然转身,张开宽阔的大嘴咬下了她的脚。人们看见骨头碎裂,血肉分离,鲜血溅得老远。吞下她的脚之后,乔恩大人钻进水里,消失在泥塘深处。艾菲提亚挺过了这可怕的创伤。躺在医院床上时,她爸爸抽干了泥塘,乔恩大人最终在一小片水洼里搁浅。爸爸顺着长长的梯子爬到塘底。大鱼揣着气拍打烂泥,他拿出手枪对准它两眼之间,把子弹打进了它肥胖丑陋的脸。之后和别人讲起时,他说他拿出手枪的时候大鱼哭了。
李子鱼巨大的肚子被掏空了,断脚在它的第三个胃里。艾菲提亚不知道自己的脚被找到了,她父亲不让大家说。她不知道它就放在自家雪松木阁楼上的一个玻璃盒子里。一天天过去,她的苦难渐渐变得神圣。断脚也随着时间变干变黑。她学会了拄着拐杖走路,穿着纯白色的长袍游走在村里各个角落,提出严格的道德建议。虔诚得令村民们畏惧。人们暗地里说她是上帝派来的监视者,现在已经疯魔了,迟早会以身殉教。
米娜举起玻璃杯看着神父。他慢慢起身,拿起酒瓶倒满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重新坐下。
“她有过什么神迹吗?”他问。
“有一些。”米娜又一口喝干了酒。
“能给我讲讲吗?”
“在一次盛大的婚礼上,她把大家的酒变成了水。有一次飞到了天上,还有一次用意念点燃了一棵树。”
“太神奇了。”沃特神父起身把酒杯放在桌上,“跟我来吧,”他说,“我觉得你应该想看看这个。”她也站起来,跟着神父出了教堂后门。沙子猛烈地拍在脸上,神父举手遮着眼睛,挡住迎面而来的风沙。米娜跟在后面,一只手扶着帽子。他领着她来到圣祠。
他进门走到圣坛面前,伸出一根手指,“就是它,圣艾菲提亚的脚。”
“你说什么?”米娜走到他旁边。
“这个。”他又指了指。
只一眼,她就腿软了。沃特神父抓住她的胳膊,她甩甩头,深吸了一口气,“难以置信。”
“确实,”他说,“但的确是它。你可以亲吻脚趾,但是不要用手碰它。我去外面站着,你可以在这儿待一会儿。”
“太谢谢你了。”她激动得哭了。
他迎着劲风走到门外,掀起竹编的窗帘。透过窗户的一角,他看见米娜走到圣坛面前,双手如他指点,虔诚地交叠在身前。他发现如果不是穿着高跟鞋,她根本够不到圣足的高度。就算这样,她还得踮起脚尖,伸长了脖子凑近圣物。这一吻的时间有点长。她的脑袋轻轻前后摆动,沃特神父想象着她的舌头正激情地舔舐脚趾,他感到一阵刺激,又有点想吐。他预感今晚会狠狠喝上几杯。
过了好一阵子,米娜猛然转过身。沃特神父放下竹编的窗帘准备和她寒暄两句。等她走出圣祠,他说道:“怎么样?你感觉到圣灵了吗?”她没有停下脚步,径直从他身边走过,朝着厕所的方向走去。风卷起更多的沙子,帽子从她头上飞了出去,但她没有理会,仿佛是被催眠了。沃特神父惊讶地看着她走过厕所,走出了谷地,登上沙丘。海滩上的风比这里糟糕得多,他大声叫她回来。
她翻过了沙丘,消失在视线中。沃特神父不想跟上去,车夫的鬼魂很可能混在漫天的风沙中。他回到教堂,脑子里一团乱麻。圣女对她显灵了吗?他冒犯了她吗?断脚让她中毒了吗?他走过去捡起帽子,风把它吹到了厕所的墙上。
这晚,预感成真了。他灌了很多威士忌,然后打开了米娜的旅行包。烛光下,他一手拿着酒瓶,一手仔细检查她的每一样东西。翻检她的衣物时,他闻到了若有若无的野紫罗兰花香。也许她也是个圣女。正当他努力辨别一条内裤的气味时,诺斯修女从阴影处走了出来。
“你在干什么?”她问。
“我在找一种花的味道,我觉得我们的访客是一个圣女。”
“她不是什么圣人。”诺斯修女走上前,反手重重打在神父脸上,酒杯从他手里飞了出去。他放下内裤,懵了片刻,随后回过神来,只见一双浅黄色的眼睛里满是怒火。她伸手抓着他的上衣一角,拖着他往外走。“跟我来。”
门外,沙尘终于停了,夜晚清爽宁静。诺斯修女没有放手,拽着神父朝圣祠走去。他绊了一下,差点跌倒,她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圣祠唯一的窗户卷起了竹帘,烛光从里面浸出来。诺斯修女把神父推到圣坛面前,“你看。”
“看什么?”醉意和诧异一同涌了上来。
“还能看什么?”
他提起精神,只见圣足的大脚趾不知所踪,酒劲立刻退去了。“上帝啊。”他又凑近了一点,脚趾处只剩下一些断裂的软骨。“我以为她是在吸吮脚趾,其实她把它咬下来了。”他抬头对诺斯修女说。
“你以为她在吸吮……”她说,“什么时候可以吸吮了?”
“她是个研究圣艾菲提亚的学者,我从来没想到她会偷东西。”
诺斯修女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泪水决堤而出。他坐到她旁边,搂住她的肩膀。他们在圣祠里坐了一夜,直到蜡烛燃尽,屋外传来晨鸟的叫声,两人才去他的床上睡下。睡着之前,诺斯修女对他说:“这都是因为你撒谎了。”
他想了想,“不是的,这事总有一天会发生。”睡梦中他又见到了车夫的妻子和女儿。醒来的时候,诺斯修女不见了。
诺斯修女的话
神父:当你找到这张纸时,我已经走远了。我要去内陆城市追回遗失的脚趾,向圣艾菲提亚赎罪。我们的疏忽触怒了她。主要责任当然在你,但我也有一部分罪过。追踪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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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克勒森要花些时间,我会先去大学试试。但如果她不是学者,恐怕脚趾已经流入黑市,落到倒卖宗教文物的商人手里了。它现在可能正藏在某头黑驴背上的包裹中。若真是这样,我会跟着黑驴。如果跟丢了,我就不回来了。昨晚我梦见了一个男人,他将在我的旅程走到一半时来到教堂,给你带来我的消息。如果他告诉你我已经死了,把我的东西烧了,灰烬扔到海里。但如果他见到我时我还活着,我就会回来,这点我很确定。用你的生命保卫圣足,如果多年后我带着脚趾回来,圣足却丢了的话,我会在你睡着的时候杀了你。晚上睡觉和早上打扫沙子的时候别忘了想我,为我祈祷。我的小屋里还有四瓶威士忌放在床垫下面,给我留一瓶。我花了一个礼拜思考你的布道词,你没有撒谎对吧?你的确杀了干草车的车夫。撒谎和杀人哪样更糟糕呢?愿亲爱的圣女怜悯你。——修女
两天后,神父意识到自己已经习惯诺斯修女的存在了。她说得对,他的确杀了布道词里讲到的车夫。圣祠,她的小屋,他的床上,处处都没了她的身影。孤独感在沙丘谷地弥漫开,让他无法逃脱。时间成了布道者,在他耳旁絮叨。陪伴他的只有沙子和阳光,沙子和风,还有偶尔踩着沙子走来的访客。他与这些流浪者聊天,消磨难熬的白天,直到停留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他们动身前行,消失在漫漫风沙中。
一年里大约会遇到四个访客,有一年只来了两个。他向每一个陌生人询问诺斯修女的下落,请他们喝威士忌,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在他们动身前往世界尽头时,祝他们一路顺风。来人有时候是蹒跚老者,佝着身子碎碎念;有时是年轻的女人;还有一次来了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人带来诺斯修女的消息。没有访客的时候,神父一个人度过了漫长的白天和无聊地数星星的夜晚。四季来来去去,周而复始。填补时间的只有风、寂静和变换的沙子。
一天晚上,他到诺斯修女的小屋拿第二瓶威士忌,结果倒在她的床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打扫沙子时,他发现教堂第一排长凳上坐了一个少年。他穿着白衬衫,打了领结,头发梳得整齐。尽管时值盛夏,他还披了一件外套。沃特神父带他去了自己的房间,两人喝着威士忌聊了一下午。少年的故事与其他流浪者大同小异,但一个细节引起了神父的兴趣。在一段自怨自艾的讲述中,他提到一个北方城镇,到那里旅游的人们都会去参观一条长着人脸的鱼。
沃特神父打断他,问道:“你是说乔恩大人?”
“哪个名字都一样,”少年说,“一条巨大的李子鱼。”
“我听人说它被杀了。它咬断了一个女孩的腿,女孩的爸爸拿枪杀了它。”
“狗屁。这条非凡的大鱼的确有很多神奇的传说。但我亲眼见到科学家训练乔恩大人说话。我在水族馆里向他脱帽行礼,他对我说‘你好啊’,咬字清晰。”
“你没听过这条鱼和圣艾菲提亚之间的事吗?”沃特神父问。
少年呡了一口威士忌,歪着脑袋想了想,“哦,老实说……”
“请务必说实话,这里是教堂。”神父说。
“我记得,礼拜一下午俱乐部的人说她是个妓女,怀了乔恩大人的孩子。分娩的时候她的脚坏死变黑,孩子从原本长着脚的地方露出脑袋,从脚踝处生下来。秃头学士查尔斯记载过这个神迹。这孩子长大后似乎成了战争英雄,在终年落雨的国度当了个上校。
少年离开时,夕阳染红了天空。他们聊得很开心,神父知道了乔恩大人的真实故事,心情愉快。但他在少年的脸上看到了一丝恐惧,这个可怜人分明是要一路走到尽头,去往被遗忘的虚空之地。夜晚,神父坐在教堂大钟旁边的空地上,没有喝酒,想象着诺斯修女艰难跋涉,朝着北方世界的起点前进。此刻,他特别想和她躺在床上,听风声和猫头鹰的低号,给她讲少年口中的圣艾菲提亚。他们会一直聊天到天亮。
很久没有写过布道词了。修女走了,时过境迁,他守着残缺的圣足,感到世界只需要他噤声聆听。之后的某个深秋,下过第一场雪之后,他决定走出沙丘离开谷地,去海边看看。尽管依然畏惧着车夫的鬼魂,但他坚持着一步步向前,最终来到了海滩边。他望着翻卷的海浪,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前进去找诺斯修女。不知道呆坐了多久之后,一条鱼探出水面,游到他面前。他惊愕地发现这条鱼通体紫色,他立刻知道了它是谁。
这条鱼张嘴说道:“我带来乔恩大人的口信。他让我转告你,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他在水族馆的餐厅听到诺斯修女和别人谈话。她想托人给你报信,让你为她写一篇布道词。”
鱼的声音把沃特神父吓了一跳。听了它的话,神父笑了,“好的。”他提起鱼尾,帮助它离开浅滩。转身回教堂的时候,他发现车夫站在他后面,躬身捧着一个鬼魅的断脚,影子已经淡得透明。风中有声音在说,“给你神迹……”神父横着心往回走,决定实在不行就从幽灵中间穿过。他迅速走近沙丘,在快要撞上车夫时,飘拂的鬼魂转身向前,走在一英尺的前方,一如当年两人淋着雨走在黑暗的森林里。风中飘来低语,“我可以先跑十码,对吗?”一遍又一遍。他知道,如果手上还有枪,他还会一遍遍开枪。
一个激灵之后,他最终穿过鬼魂,走下沙丘回到谷地。低语随风远去,走到教堂大门时,车夫的鬼魂已经消失在沙丘顶上。他立刻回到房间脱下外套,倒了一杯威士忌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在一张纸的顶端写上:“一寸光阴一粒沙。”
布道词写完已经是深夜,酒杯也空了。他起身找了一个宣讲的地方,端着蜡烛,点上紫藤花熏香,开始惯常的踱步和念叨。走在各个昏暗的房间里,他突然想起这几日天气寒冷,连沙子里的跳蚤也进入冬眠,听不到他的话了。于是他收起纸页来到圣坛,清了清嗓子,举着布道词凑近烛光,开始布道。
“一寸光阴,一粒沙。”他刚用疲惫的声音念完标题,门口便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他呆望着教堂大门,这声音让他想到车夫,来人第二次敲门时,他问,“谁?”
“一个旅行者,带了诺斯修女的消息。”一个男人的声音回答。沃特神父走下圣坛,快步跑过走廊打开大门,“快请进。”一个高大的男人从暗处走出来,站在教堂昏暗的光线里。这人的个头又让神父想起了车夫,不禁退了一步。但这不是鬼魂,他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带着高帽,眼神严肃,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的黑包。“谢谢。”他脱下手套和大衣递给神父,“我在沙丘上迷了路,然后我看到低洼处有一束微光,还以为是星星落下砸出的坑。”
“其实是圣艾菲提亚教堂,”神父说,“你有诺斯修女的消息?”
“是的,神父,我要坦白一件事。”
沃特神父领着访客来到前排的长凳,自己坐在圣坛的高台上。“好了,尽管说吧。”
“我叫艾隆托,”男人脱下帽子,把黑包放在座位旁边,“我是个旅行商人,为了做生意我去过世界各地。”
“你都做些什么?”神父问。
“各种买卖,”艾隆托回答,“当时有一笔买卖让我去了北方,住在哀哭旅馆。一天吃早饭时,我和一个同行说我打算去世界尽头。给我们端来咖啡的女招待介绍了自己,然后拜托我到了世界尽头之后给你捎个信。”
“诺斯修女做了女招待?”
“钱不幸用光了,所以她决定存够了钱再上路,继续朝世界的起点出发。不管怎样,我当时忙着谈成手中的生意,没时间理会她。但我能感觉到她的绝望,所以我提议当晚去城里的水族馆餐厅聊聊。
“我们去了那个恢宏华丽的餐厅。周围是几百英尺高的玻璃水箱,里面游动着凶猛的深海巨鱼和色彩斑斓的小鱼群。大厅的一头有个人造瀑布,连着一条横贯整个房间的景观河。一座木桥架在水流上,连通餐厅的两边。我们点了白兰地烧鱼,喝了一肚子闪闪发光的淡紫色的饮料。她跟我讲了你们的故事,告诉我你守着圣女的脚。
“请让我纠正你对圣艾菲提亚的认识。虽然不中听,但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我只能说我的实际观察。你供奉着这个圣女的断脚,但她只是民间故事里的英雄人物,不算宗教意义上的圣人。老实说,她没有受过任何脚伤,下葬的时候两条腿都是完好的。只因她好为人善,人们记住了她做过的点点滴滴。她死后,邻居们想念她,开始把她叫作圣艾菲提亚。口口相传中,她的故事加入了其他传说,像一辆朴素的干草车戴上了鲜艳的装饰。”
“所以圣足是假的?”神父问。
“就是一只风干变质的脚。”
“诺斯修女怎么说?”
艾隆托低下头,双手在腿上合拢,“这就是我要坦白的地方。”
“你没告诉她,对吧?”
“她追寻断趾的故事太过伤感,我不忍心告诉她。不过我还是打算说的。但正当我开口的时候,一条长着人脸的紫色大鱼从餐桌旁边的景观河里浮了上来,它探出水面,稳稳地直立在水流中,一双大眼睛里滚着热泪。它的注视穿透了我的皮肉,直达心底。我没有力气再告诉诺斯修女她的艰辛都是徒劳了。”
沃特神父烦恼地甩了甩头,“她想让你转达什么?”
“她希望你能为她写一篇布道词。”艾隆托说。
“是的,”神父说,“消息先一步到达了,你来之前我已经写好了。”
“哦,”商人说道,“如果在返回的路上碰到她,我保证一定告诉她真相,再给她买一张回来的火车票。”
那晚剩下的时光,沃特神父和他的访客坐在教堂里,喝着威士忌谈天说地。艾隆托承认自己喜欢收藏各种珍奇古玩。天亮之后,商人准备离开,神父用那块破旧的脏毛巾包起圣足,送给他的客人,“你拿去收藏吧”,他说,“还有,给你神迹。”
两人大笑。艾隆托愉快地收下断脚,向神父鞠了一躬,食指和拇指轻举帽檐,然后消失在沙丘边缘。时光如梭,一粒粒沙子划过光阴。无数天,无数个礼拜,无数个季节过去了。终于在一天晚上,沃特神父从恼人的梦境中醒来,看到诺斯修女躺在他身旁。她笑着,猫一样的眼睛映出房间里微弱的光线,反射出柔软的光。“是你吗?”他问。
“不完全是,”她说,“我的一部分留在了世界的起点”
“你的脚趾吗?”
诺斯修女的话
不,是一小片灵魂。遗憾、羞耻、内疚和害怕把我撕开了。我追踪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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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格勒森的消息,她不是学者,是一个女性盗贼行会的特工,专偷宗教文物。脚趾被送上了只有走私犯知道的秘密路径,一直通向世界的起点。我带了一把手枪和一个弯刀,沿着那条路搜索,就算刮风下雨也睡在路边。路上有些男人和女人冒犯了我,我杀了他们。走过一段崎岖小路后,我来到一个阴云密布的国度。
在追魂山山顶稀薄的空气中,我吃光了身上的食物,饥饿难耐,只好藏在路边等待其他旅行者。遇上的第一个人是个往北走的老头子,身后的毛驴背着沉重的包裹。我让他给我一点吃的,这个倒霉鬼立刻使出了飞刀。我别无选择,只能冲着他的面门来了一枪。我卸下毛驴背上的包裹,在里面找到了一些吃的:几块腌熏肉,一根牛腿,还有腌李子鱼。我一边吃一边继续翻检,在一堆货物中发现了一个银制的盒子。我把它拿出来,按下一个隐藏的闩扣,盒盖翻开了。盒子响起叮叮当当的音乐,那是杜斯格吕尔《最后的时光》中的和旋,脚趾就躺在盒子中间。
我揣着脚趾,感受这圣灵的祝福,一心只想回教堂来。毛驴背上的战利品我尽可能多拿,然后去了距离最近的城市,卖掉抢来的赃物,换了一大笔钱。我买了几件新衣服,在一家豪华的旅馆——哀哭旅馆——要了一个房间。
我在这个美妙的旅店里住了几天,准备在踏上漫漫回程之前放松一阵。一天下午,我坐在阳台里看着天上翻卷的云,想着圣艾菲提亚的光辉,一个有趣的绅士出现在我面前。他叫艾隆托,他对各种历史轶闻如数家珍,对新闻时事也充满了新奇的看法。多年行走在乞丐和小偷之间,我不太适应艾隆托的才智。我们的谈话很愉快,中途,他提到他打算去世界的尽头。道别那晚,他邀请我去水族馆用餐。
吃晚餐的时候,我跟他讲了我们俩的故事,又给他看装在小银盒子里的脚趾。他拿起脚趾闻了一下,说他闻到了野紫罗兰花香。但随后,他把脚趾放在桌上说:“你说的圣艾菲提亚最近被证实是一个魔鬼。教会中的先知发现她不是圣人,而是一个强大的恶魔。请让我帮你把它处理掉,带着它的每一分钟你都有大危险。”他说完,朝脚趾点了点头。
我对他说,“不了,谢谢,我可以冒这个险。”
“你是个勇敢的女人,诺斯小姐。”他说,“那么你想让我给沃特神父带什么话呢?”
我让他转告你我正在回来的路上,让你为我写一篇布道。这时,一条长着人脸的紫色的大鱼从餐桌旁边贯穿整个餐厅的景观河中升起,面目可憎,我被它吓住了。我想起你曾说过一条巨大的李子鱼,“乔恩大人”,我脱口说出了它的名字。“听候你的吩咐。”它回答,随后钻进了水流。它的声音惊呆了我,当我终于回过神来时,发现身后餐桌上脚趾不在了,艾隆托也不知所踪。我找到了脚趾,却又弄丢了。圣艾菲提亚的光芒在哀哭旅馆陪了我短短几天,就有人偷走了它。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人生是不是真的这么糟糕。
诺斯修女打了个哈欠,翻身背对神父。“那么,脚还在吗?”她问。他伸手环抱住她,“不在了,”他说,“几年前我被持枪抢劫,一队骑马的土匪把这里搜刮干净了,我求他们留下圣足,向他们解释这是一个圣人的遗物,结果被一通嘲笑,他们抢走了圣足,嚷嚷着当晚就要在海滩上把它煮熟了吃。”
“我好累,”她说,“我可以睡上一个礼拜。”
沃特神父挪近了一点,闭上眼睛,听着细沙一缕缕从墙洞飞进屋里。”
【责任编辑:钟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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