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在此我想说说对流浪汉大体上的感受。流浪汉是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在英国居然有数以万计的人就在国内像犹太人一样流离失所。虽然这件事值得我们好好思索,但首先我们要做的是克服心中的某些偏见。这些偏见源自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那就是每个流浪汉事实上都是恶棍,从而在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对流浪汉的成见——他们不仅恶心,而且非常危险,宁死也不愿工作或洗澡,除了乞讨、酗酒和偷鸡摸狗之外啥都不肯干。其实把流浪汉妖魔化和杂志里把中国人抹黑的离奇故事一样都是虚构的,但一个人很难摆脱这种思维定式。只要提起“流浪汉”这个词就会勾起他的联想。而这个想法影响了他对于流浪问题的探究。 关于流浪有一个最本质的问题:为什么会有流浪汉呢?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但很少人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人流落街头。而且由于对流浪汉的妖魔化想象,种种离奇的理由都想得出来。比方说,有人认为流浪汉之所以流浪是为了逃避工作,乞讨更容易,寻找机会犯罪,甚至——虽然这种事情不大可能发生——是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曾读过一本犯罪学的书,里面说流浪是一种返祖行为,是回归人类在游牧时代的本能。其实导致流浪的理由是那么明显,就在你的眼前。流浪当然不是什么游牧时代的返祖行为——你也可以说旅行推销是一种返祖行为。一个流浪汉之所以流浪,不是因为他喜欢流浪,而是出于与汽车必须靠左边行驶一样的原因: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不得不流浪。一个沦为赤贫的人,如果没有得到教区的帮助,就只能到收容所寻求救济。而每间收容所只能让他待一个晚上,所以他只能不断地迁徙。他四处漂泊是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不这么做就得挨饿。但人们从小到大一直接受了妖魔化流浪汉的熏陶,因此他们认定流浪汉们之所以流浪,必定是出于或多或少邪恶的动机。 事实上,对于流浪汉的妖魔化根本经不起推敲。以广为人们所接受的“流浪汉都是危险人物”这个观念为例吧。撇开事实经验不谈,仅凭逻辑推理,一个人也可以笃定地说只有极少数流浪汉是危险人物,因为要是他们真的危险的话,人们早就把他们当作危险人物对待了。一间收容所一晚上要接纳上百名流浪汉,而往往最多只有三名门卫负责看守他们。三名没有武装的人员根本不可能控制上百个恶棍。事实上,当你目睹了流浪汉是如何被收容所的官员凌辱欺负时,你就会知道他们是最逆来顺受萎靡不振的可怜虫。再以“所有流浪汉都是酒鬼”这个观念为例——这个观念一听就知道十分荒唐。的确,许多流浪汉如果有机会的话会酗酒买醉,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淡如清水的酒精饮品在英国要卖七便士一品脱。要喝醉起码得花半克朗,而花得起半克朗的人怎么会是流浪汉呢。有一种观念认为流浪汉都是厚颜无耻的社会寄生虫(身强力壮的乞丐),这种观念根本是空穴来风,只有极少极少一部分流浪汉是这样。那种刻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行为,就像杰克·伦敦 [1] 的小说所描写的美国式流浪与英国式流浪根本不是一回事。英国人是讲究良知的民族,对贫穷怀有深深的罪恶感。你绝对想象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变成寄生虫。这种国民性不会因为一个人失业而改变。事实上,只要你记住,流浪汉其实是失业的英国人,迫于法律不得不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那么对于流浪汉的妖魔化想象便不攻自破了。当然,我不是在说大部分流浪汉都是道德上的完人,我只是想表明他们是普通人,如果他们真的比其他人卑劣,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造成的结果,而并非他们天性邪恶。 因此,一般人对流浪汉所抱有的那种“他们是罪有应得”的态度其实并不公允,就好比鄙薄残疾人一样。你了解了这一点,你才可以站在流浪汉的角度,理解他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那种日子极其无聊苦闷。关于收容所我已经进行了描述——那种生活是流浪汉的家常便饭——但有三桩特别的不幸需要讲述一番。首先,几乎所有的流浪汉都在挨饿。收容所提供的食物根本不足以果腹。要多吃一点就只能去乞讨——而这又是违法的行为。结果,几乎每个流浪汉都营养不良,你只要到任何一间收容所看看在外面排队的人就知道了。流浪汉生活的第二桩不幸——乍一看似乎没有第一桩那么可悲,但仔细一想并不是这么回事——就是,他们完全与女性没有接触。关于这一点需要解释一下。 流浪汉与女性没有接触,首先是因为在他们当中几乎没有女人。你或许会以为赤贫人口的男女比例和其他人群一样是均衡的,但情况并非如此。事实是,你可以说当社会阶层低贱到一定的程度时,其成员几乎都是男性。以下数字取自伦敦市政局在1931年2月13日的夜间人口普查,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下赤贫人口的男女比例。露宿街头者,男60名,女18名。 [2] 入住收容所及无牌寄宿旅馆者,男1 057名,女137名。投宿圣马丁教堂地窖者,男88名,女12名。入住伦敦市政局收容所和招待所者,男674名,女15名。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到,在寄居慈善机构的人当中,男性与女性的比例大概是十比一。或许这是因为失业对女性的影响比起对男性的影响要小一些,或许是因为任何长相还过得去的女人可以找一个男人照顾他。对于一个流浪汉而言,结果就是,他永远都得忍受独身的折磨。这是理所当然的——一个流浪汉在身边的群体中根本找不到女人,而要找到那些地位比他高的女人——即使只是高出些许——可以说比登月还难。几乎没有女人愿意委身下嫁比自己穷的男人,个中原因根本无须探讨,没有任何疑惑。因此,当一个人流落街头时,他就注定要过独身的日子。他完全没有讨到老婆、情人或任何女人的希望——除非他能挣到几个先令,去嫖娼召妓——但这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显然,这种情况演变的后果就是同性恋和时而发生的强奸案。但比这更为深层的是一个男人知道自己根本不配结婚那种屈辱的感觉。性欲的冲动——无须将它拔高——是基本的人性冲动,性饥渴与肉体上的饥渴一样令人堕落疯狂。贫穷的不幸对一个人精神上的摧残不亚于对其肉体上的摧残。毫无疑问,性饥渴对这一腐化的过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被断绝与女性的交往之后,流浪汉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与残疾人或疯子一样的人,再没有能比这更打击男性自尊的侮辱了。 第三桩不幸就是,流浪汉必须忍受无所事事的日子。按照我们针对流浪汉的法律所规定,如果流浪汉没有流落街头,那他就只能待在收容所里,要不然就是躺在地上等着收容所开门。显然这是让人十分泄气而又萎靡的生活方式,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来说尤其如此。 除了这三点之外,你还可以列出许多小一些的不幸——在此只列举一桩,那就是和流落街头的日子密不可分的不适。我们得记住,一个流浪汉除了身上穿的那身衣服之外就没有别的衣物了,而且靴子很不合脚,一连好几个月没有坐过椅子。但重要的是,流浪汉所承受的折磨完全没有意义。他的生活艰苦得无以言状,而且失去了生存的目标。事实上,再没有能比从一间收容所走到另一间收容所,一天花十八个小时在牢房里或在路上行走更没有意义的事情了。英国至少得有好几万个流浪汉,每天耗费了无数尺磅 [3] 的能量——这些力气足以开垦上千亩土地,铺设好几英里的道路,建起好几十座房屋——却全部耗费在了无用的走路上。每一天这些人盯着牢房墙壁的时间加起来大概有十年之久。他们每个人每星期要花费英国一英镑的公帑,却完全没有作出回报。他们不停地玩着兜圈子这种无聊的游戏,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法律让这种事情日复一日地发生,而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对此见怪不怪了。但这是非常愚蠢的事情。 我们已经知道流浪汉的生活毫无意义,问题是,我们能不能做点什么改善这一状况。显然这是可行的,比方说,让收容所变得更加适宜居住。而这种情况在某些地方真的正在发生。去年有的收容所已经有所改善——如果那些描写是真实的话,几乎可以用面目全非加以形容——而且据说所有的收容所都会进行修缮。但是这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流浪汉从无聊的、浑浑噩噩的游民转变为自尊自爱的个体。仅仅让他住得舒服一些是不足够的。就算看守所变得十分豪华(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4] ,一个流浪汉的生活照样会荒废掉。他仍然是一个被救济的人,不能结婚,没有家庭生活,对社会毫无贡献。我们要做的是帮助他摆脱受救济的命运,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帮他找到一份工作——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他可以从中受益的工作。目前在大多数收容所里,流浪汉们无所事事。有一度他们被命令去碎石,以此挣口饭吃,但后来他们捣碎的石头几年都用不完,还使得碎石工人失业了,于是碎石工作只能叫停。现在流浪汉们在收容所里游手好闲,因为似乎没什么可以让他们干的。其实要他们变成有用的人很简单:每间收容所可以办一个小型农场,或至少经营一个蔬果园,每个到那里寄宿的身强力壮的流浪汉必须干一天活儿。农场或田园的收成可以供应给流浪汉作为伙食,再差也比吃面包和人造黄油加茶水好。当然,收容所不大可能实现自给自足,但它们可以朝这个方向努力,或许从长远的角度看会带来好处。我们必须记住,在当前的体制下,流浪汉们对国家和社会根本没有一点贡献,因为他们不仅没有工作,而且他们的饮食注定会摧毁健康。因此,现在的体制不仅在赔钱,而且还在害命。让他们吃得好一些,同时让他们能生产出至少一部分供自己享用的粮食,应该值得尝试一下。 有人或许会反对说,靠流浪汉的劳动根本不足以经营农场或田园。但谁说流浪汉们只能在每间收容所里待一天呢?如果他们可以在里面工作的话,他们可以待上一个月,甚至一年。流浪汉不停地迁徙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的结果。目前流浪汉是社会的负担,因此每间收容所的目的是将他们赶到下一间收容所那里去,因此政策规定他只能待一个晚上。而要是还没过一个月他又回来的话,他会被判入狱一个星期。由于收容所里的生活和蹲监狱差不多,他当然会不停地迁徙。但如果他能为收容所提供劳动,而收容所能为他提供好的伙食,情况则另当别论。收容所可以发展成半自给自足的机构,流浪汉们在各个收容所安定下来各尽其能,那他们就不再是流浪汉了。他们将作出相对有意义的贡献,换取像样的食物,过上安定的生活。如果这个计划运作良好的话,渐渐地他们就不需要社会的救济了,可以结婚,在社会上享有受人尊敬的地位。 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想法,一定会遇到许多反对意见。但是,这确实是改善流浪汉的处境又不至于增加新负担的法子。不管怎样,最终的解决方案应该就是类似这样的举措。因为当前的问题是,对于那些衣食无着、无所事事的人,该拿他们怎么办?答案就是——让他们努力劳动,实现丰衣足食。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1] 约翰·格里菲斯·杰克·伦敦(John Griffith Jack London,1876—1916),美国作家、记者,作品多描写人与自然的挣扎对抗,代表作有《海浪》、《野性的呼唤》等。 [2] 奥威尔注:这组数字显然偏低,但男女的比例倒是真的。 [3] 尺磅(foot-pound),英制能量单位,指将一磅重的物体抬升一英尺所需的能量。 [4] 奥威尔注:平心而论,我必须补充说明,近来确实有几间收容所得到了改善,起码睡觉时舒服了一些。但是,大部分收容所还是和以前一样,而且在伙食方面并没有真正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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