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杂文全集(上) 英式谋杀的衰落 (1) 时间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最好是在战前。妻子已经在扶手椅上睡着了,孩子们被叫出去到很远的地方好好散散步。你把脚搁在沙发上,把眼镜在鼻梁上架好,打开《世界新闻报》。烤牛肉配约克夏奶酪,或烤猪肉配苹果酱,接着吃了板油布丁,然后喝下一杯棕褐色的浓茶把这些东西压下去,正是读报的好心情。你在美滋滋地抽着烟斗,屁股下的沙发垫很柔软,炉火烧得正旺,空气暖和而凝滞。在这美妙的时刻,你想读什么呢? 当然是关于谋杀案的报道。但什么样的谋杀案呢?如果你研究一下那些带给英国公众最大程度的快乐的谋杀案,那些犯罪情节几乎为每个人所熟知,并被写入小说,被星期天的报纸翻来覆去炒作的谋杀案的话,你会发现大部分案件具有强烈的家族相似特征。我们谋杀案的伟大时代,也就是我们的伊丽莎白黄金时代,似乎是在1850年到1925年之间,那些名声经受住了时间考验的杀人犯是下面这些人:雷吉利的帕尔默医生 (2) 、开膛手杰克 (3) 、尼尔·克林姆 (4) 、梅布里克太太 (5) 、克里彭医生 (6) 、塞登 (7) 、约瑟夫·史密斯 (8) 、阿姆斯特朗 (9) 和拜沃特斯与汤普森 (10) 。而大概是在1919年前后出了另一桩家喻户晓的案子,它也符合这一犯罪路数,但我最好还是不要指名道姓,因为那个被指控的嫌疑犯无罪释放了。 在上面提及的九宗案件中,至少有四宗被改编成了成功的小说,有一宗被改编成了流行的情景剧,而围绕这些案件的文学作品如报刊文章、犯罪学论文、律师和警官的回忆录,足以构成一间有相当规模的图书馆。很难相信任何近期的英国罪案会这么久、这么清晰地为人所记得,不仅是因为外国犯罪事件的暴力使得谋杀相形见绌,而且因为盛行的犯罪类型似乎正在发生改变。战争年代轰动一时的大案是所谓的“裂下颌谋杀案” (11) ,现在被写成了流行的小册子,而该案的庭审记录去年也由贾罗斯出版社出版,由贝克霍夫·罗伯茨先生 (12) 先生作序。在回到这宗伤感而卑劣,或许只有从社会学和法学角度看才有意义的案件之前,请让我尝试解释一下星期天报纸的读者遗憾地说“如今你看不到什么好的谋杀案件了”时所指的含义。 在考察我上面所列举的九宗谋杀案时,你可以先排除开膛手杰克案,因为它自成一类。其它八宗案件里,六宗是毒杀案,十个罪犯中八个是中产阶级人士。从某种程度上说,性是所有案件的有力动机,只有两宗案件例外。至少在四宗案件中,“体面”——希望保住生活中安稳的地位,或不至于因为某件像离婚这样的丑闻而丧失社会地位——是谋杀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超过一半的案件中,犯罪目的是为了得到一笔金额已知的钱财,如一笔遗产或保险金,但涉案的金额几乎都不多。大部分案件的真相很久才曝光,先是邻居和亲戚觉得可疑,然后经过精心调查才破的案。几乎每宗案子都有某个戏剧性的巧合,可以清楚地看到什么叫天网恢恢,又或者,里面的情节是没有一个小说家敢编出来的——比如说,克里彭带着他那女扮男装的情妇乘飞机横穿大西洋,或约瑟夫·史密斯用脚踏式风琴演奏着“更靠近您了,我的上帝”,而他的一个妻子就在隔壁房间被活活淹死。所有这些案件的背景,除了尼尔·克林姆案之外,都发生在家里。十二个遇害者中,七个是凶手的丈夫或妻子。 知道了这些之后,你就可以从《世界新闻报》的读者的观点出发,构建一宗“完美的”谋杀案。凶手应该是一个小个子的专业人士——比方说,牙医或律师——在郊区过着受人尊敬的生活,最好是一栋半独立的房子,可以让邻居隔墙听到可疑的声音。他应该是地方保守党支部的主席,或是一位激进的非英国国教和禁酒运动的支持者。他应该是因为对秘书或一个同行的妻子怀有非分之想而步入歧途。在与自己的良知经过一番漫长而艰辛的挣扎之后,他终于作出杀人的决定。下定决心之后,他应该进行了精心布置,只是在某个没有预料到的小细节上出现了疏漏。他所选择的杀人方式当然应该是用毒。归根结底,他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在他看来,比起被发现通奸,杀人没有那么丢脸和有碍他的前途。有了这样的背景,一宗犯罪就有了戏剧性,甚至有了悲剧色彩,让人难以忘怀,并为被害者和凶手感到遗憾。上面所列举的大部分罪案都带着这种气氛的烙印,有三宗罪案,包括我提到过但没有说出名字的那一宗,情节和我所分析的大致相近。 现在比照一下“裂下颌谋杀案”。这桩案件没有深刻的情感。那两个涉案者杀人几乎完全是出于偶然,他们没有再犯下几宗命案只是因为我们运气好。案子的背景不是家庭而是彼此都不认识的歌舞厅和美国电影的虚伪价值观。两个犯人中一个是十八岁的前女服务员,名叫伊丽莎白·琼斯,另一个是冒充军官的美国军队的逃兵,名叫卡尔·胡尔滕。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六天,直到他们被捕的时候,他们知不知道对方的真名尚未可知。他们在一间茶馆相遇,当晚就乘着一辆偷来的军用卡车去兜风。琼斯说自己是一个脱衣舞娘,严格来说这并不是真的(她曾经登过一回台,但并不成功),还说她想干点危险的事情,“比如说,当一个杀手的姘妇”。胡尔滕说自己是个芝加哥帮派老大,这也纯属胡扯。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踩单车的姑娘,为了展示自己的狠劲,胡尔滕开卡车把姑娘撞倒,然后两人把她身上的几个先令抢走。还有一次,他们把一个搭他们便车的女孩子打晕,抢走了她的大衣和手袋,把她扔进了河里。最后,他们随随便便地谋杀了一个的士司机,因为他口袋里有八英镑。之后不久两人就分开了。胡尔滕被抓住,因为他傻乎乎地开着死者的车,而琼斯一被警察抓住就忙不迭招供了。在法庭上,两个人试图将罪名推到对方身上。在犯罪的间隙,他们两人似乎都是冷漠无情的人,把那个的士司机的八英镑全部花在了赛狗上。 从那个女孩的信件中判断,她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心理学价值,但这宗谋杀成为新闻头条或许是因为它让人暂时不去想V型飞弹和为法国战场担心。在V型飞弹一号嗡嗡嗡响的时候,琼斯和胡尔滕杀了人,而在V型飞弹二号嗡嗡嗡响的时候,他们被定了罪。男的被宣判死刑,而女的只是坐牢,引起了轰动——在英国总是这样。根据雷蒙德先生所说,琼斯的轻判激起了公愤,电报雪花般地拍给了内政大臣,在她的家乡小镇,“她应该被吊死”这句话用粉笔写在了墙上,旁边画着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吊在绞刑架上。考虑到本世纪英国只有十个女人被处以绞刑,而且这一做法已经终止,因为公众反对这么做,很难不感觉到这种要求绞死一个十八岁少女的呼声在部分程度上是因为战争将人心变得残酷粗暴了。事实上,这桩案件乏善可陈,那种舞厅、电影院、廉价香水、化名和偷来的车营造的气氛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 或许重要的是,近年来大部分被人谈及的英国谋杀是由一个美国男人和一个半美国化的英国女孩做出来的。但很难相信这宗案件会像那些老派的家庭毒杀案一样被人们长久地记住——后者是一个稳定社会的产物,在那个社会里到处充斥着伪善,至少使得像谋杀这么严重的罪行背后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 (1) 刊于1946年2月15日《论坛报》。 (2) 威廉·帕尔默(William Palmer, 1824—1856),英国医生,被指控以士丁宁毒死朋友约翰·库克(John Cook),并被怀疑毒害了自己的弟弟、岳母以及四个亲生骨肉,在当时引起社会公愤,英国公众戏称他为“毒手药王”。 (3)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连环杀手之一,主要在伦敦东区的怀特查佩尔一带作案,手法残忍,并多次寄信至司法部门挑衅,但由于当时伦敦警力薄弱,未能将凶手逮捕,成为百年悬案,并为许多小说、影视作品提供了创作素材。 (4) 托马斯·尼尔·克林姆医生(Dr. Thomas Neill Cream, 1850—1892),苏格兰—加拿大籍连环杀手,曾在美国和英国犯下多宗毒杀案,后被逮捕,处以绞刑。 (5) 梅布里克太太谋杀案,指1889年美国女子弗洛伦斯·伊丽莎白·梅布里克(Florence Elizabeth Maybrick)毒杀英国丈夫詹姆斯·梅布里克(James Maybrick)的案件,由于詹姆斯生前有服用砒霜为药的习惯,案件存在疑点,1904年梅布里克太太获释返回美国。 (6) 克里彭案,指1910年美国人霍里·哈维·克里彭(Hawley Harvey Crippen)医生谋杀妻子贝拉·埃尔莫(Belle Elmore),埋尸于地下室的罪案。 (7) 塞登案,指1911年英国人弗雷德里克·塞登(Frederick Seddon)为谋财毒杀邻居伊莉莎·玛丽·巴罗(Eliza Mary Barrow)的案件。 (8) 乔治·约瑟夫·史密斯(George Joseph Smith, 1872—1915),英国连环杀手,生平曾以伪造身份的手段结过七次婚,骗取女方钱财,于1915年以残忍手法在出租房的浴室杀死三名女性,后被判处谋杀罪名成立,处以绞刑。 (9) 赫伯特·劳斯·阿姆斯特朗(Herbert Rowse Armstrong, 1869—1922),英国历史上唯一犯下命案的律师,因以砒霜毒死妻子和试图毒杀一位同行律师而被逮捕,并被判处绞刑。 (10) 埃迪丝·洁希·汤普森(Edith Jessie Thompson, 1893—1923)与弗雷德里克·爱德华·弗朗西斯·拜沃特斯(Frederick Edward Francis Bywaters, 1902—1923),谋杀汤普森的丈夫珀西而被处决。 (11) “裂下颌谋杀案”发生于1944年,它被称为“裂下颌谋杀案”,是因为被谋杀的的士司机长着裂下颌。罪犯是瑞典裔美国逃兵卡尔·胡尔滕(Karl Hulten)和女服务员伊丽莎白·琼斯(Elizabeth Jones)。 (12) 卡尔·埃里克·贝克霍夫·罗伯茨(Carl Eric Bechhofer Roberts, 1894—1949),英国作家,代表作有《美国著名审判》、《通灵术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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