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我想谈一谈巴黎小工们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当我琢磨这件事的时候,我很奇怪在巴黎这么一个现代化大都市,竟然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火烧火燎的地下室里洗碗,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生活——这种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谁愿意一直忍受下去?为什么我不以消极怠工的态度进行反抗?我要思考的是一个小工的生活所蕴含的社会意义。 我觉得,首先,小工可以被归为当代世界的奴隶。这么说并不是为了同情他们,因为比起许多体力劳动者,他们的生活要好过一些。但比起那些被买卖的奴隶,他们并没有多少自由。他们的工作很卑微低贱,毫无艺术气息。他们的工资仅仅足以维持温饱,只有被解雇的时候才能休息。他们无法结婚,就算他们结了婚,他们的妻子也得工作。除非机缘巧合,否则他们根本无法摆脱这种生活,要么就只能进监狱。现在,在巴黎洗碗的人中不乏大学毕业生,每天工作十到十五个小时。你不能说这是因为他们懒惰,因为一个懒惰的人不会去当小工。他们的时间被工作占据得满满的,让他们无法思考。要是小工们能够思考,他们早就成立了工会,举行罢工,争取更好的待遇。但他们不会思考,因为他们没有闲暇进行思考,沦为了生活的奴隶。 问题是,为什么像这样的奴隶制会继续存在?人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工作都有其合理性。他们看到别人在从事令人厌恶的工作,就会说这份工作是必需的,然后就认为自己解答了这个疑惑。比方说,挖煤是辛苦的工作,但辛苦是必需的——我们得有煤。在阴沟里工作是很恶心,但总得有人去掏阴沟。因此,总得有人去当小工。有人去餐馆吃饭,那就得有人去餐馆洗碗,一周干八十个小时。这就是文明社会的本质,因此是毋庸置疑的。这种想法值得我们思考一下。 小工这份工作对于文明社会真的必不可少吗?我们总是认为,既然小工的工作这么辛苦而令人厌恶,那么它一定是“实诚”的工作,其实我们未免把体力劳动的地位抬得太高了。我们看到一个人在伐木,我们一心以为他是在满足社会的需要,因为他在辛勤地劳动。我们不会想到,或许他把这棵树砍倒,只是为了给一尊丑陋的雕像腾出地方。我想这种情况也适用于描述一个小工。他干得汗流浃背,以此养活自己,但这并不代表他所做的事情是有益的。或许他只是在满足一种奢侈的需求,而这种需求根本没有带来什么奢华的享受。 为了解释什么是我所说的奢侈而并非奢华的享受,让我举两个在欧洲很少见到的极端例子吧:印度的黄包车夫和拉车的老马。在任何远东的城镇都有数百名黄包车夫,这些皮肤黝黑的汉子体重不过八英石 [1] ,只穿着护裆布。他们当中有的身患疾病,有的已经年过半百。他们一跑就是几英里路,忍受日晒雨淋,一心埋头拉车,汗水顺着灰色的胡须涔涔地往下滴。当他们拉得太慢时,乘客就会斥骂他们是“贱民”。他们一个月挣三四十卢布,干了几年就会撕心裂肺地咳嗽不止。拉车的老马都是些老弱病残的畜生,售价低廉,因为它们只能再干几年活儿。它们的主人以鞭子和食物驾驭它们。对于它们来说,工作是一条非常简单的公式:鞭子加食物等于能量。大体上,鞭子与食物的比重是六成对四成。有的老马脖子上长了一大圈溃疡,一整天就血肉模糊地拉车。但是,它们还是能工作,只要用力地鞭打它们,让它们觉得后面鞭笞的痛苦要比跑步前进的痛苦更难以忍受就行。过了几年,就算鞭子也失去了威力,这些马就会被送到屠宰场。这些都是不必要的工作的例子,因为黄包车或马拉车并没有满足真正的需求。它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东方人认为走路是可耻的事情。这些都是奢侈的享受,但坐过黄包车或马拉车的人都知道,其实这些享受根本微不足道,只是提供了些许的方便,却远远不足以抵消人或牲畜所承受的痛苦。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小工。比起黄包车夫或拉车的老马,他们简直就像国王一样舒服。但他们的情况是相似的。他们是酒店或餐馆的奴隶,而他们的劳动却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归根结底,华丽的酒店和餐馆到底满足了什么真正的需要?他们原本是为了提供奢华的享受,但事实上,他们提供的只是廉价而蹩脚的服务。几乎没有人喜欢住酒店。有的餐馆的确比别的餐馆东西要好吃一些,但花同样的价钱,在餐馆里根本吃不到和自己家里做出来的一样好吃的饭菜。毫无疑问,酒店和餐馆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它们不应该使数以百计的人沦为奴隶。这些工作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只是对奢华享受的东施效颦,只是让员工更卖力干活,多宰顾客几刀的噱头,除了那些大老板可以跑到多维尔给自己买别墅之外,根本没有人从中获益。究其本质,在一家“豪华”宾馆,有上百个人像牛马一样劳动,为的是让顾客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根本不需要的服务付钱。如果酒店和餐馆将无聊的噱头摈除,简单而高效地完成工作,小工们一天或许只需要工作六至八个小时,而不是干上十五个小时。 假如小工的工作确实没有意义,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还会有人让他们继续工作下去呢?我希望能超越直接的经济动机,探讨一下当一个人想到小工们没日没夜地洗盘子时,到底能从中得到什么快乐。因为那些养尊处优的人确实从这样的想法中获得快乐。马尔库斯·加图 [2] 曾说过,奴隶没有在睡觉的时候就应该工作。他的工作有没有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须工作,因为工作本身就是一件好事——至少对于奴隶来说是这样。这一观点流传至今,造成了许多根本毫无意义的辛苦的劳动。 我相信让毫无意义的辛苦劳动一直继续下去的本能源自对暴民的恐惧。暴民们(这个想法认为)是如此下贱的牲畜,一旦他们闲下来就会构成威胁,因此让他们一直忙碌无法思考会比较安全。如果问一个有钱人关于改善工作条件的问题,而他能诚实回答的话,他可能会这么回答: “我们知道贫穷是件很悲惨的事情。事实上,由于贫穷离我们很遥远,我们都很喜欢幻想穷日子的种种苦楚,并为此感到痛苦。但不要指望我们会采取任何行动。我们为你们这些下层阶级的人感到难过,就像我们会为一只癞皮猫感到难过一样,但我们会不遗余力地反对改善你们的条件。你们一直处于这种窘境,我们便会更有安全感。我们对现在的情况感到很满意,我们不会冒险让你们获得自由,即使一天少干一小时也不行。所以呢,亲爱的兄弟们,你们必须挥汗劳动,这样我们才能去意大利度假,你们必须挥汗劳动,然后见鬼去吧。” 这就是那些睿智而有教养的人的态度。这一态度在数以百计的文章里得到了体现。受过教育的人基本上一年都挣四百英镑以上,自然而然地,他们都与富人站在同一阵营,因为他们觉得赋予穷人自由意味着他们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胁。马克思主义式的乌托邦社会让这些受过教育的人觉得很不自在,他们更倾向于维持现状。或许他们不是很喜欢富人,但他们觉得,比起最粗鄙低俗的富人,穷人对他们的威胁要更大一些,他们最好还是和富人站在同一阵线。对暴民的恐惧使得几乎所有知识分子都变得保守怕事。 对于暴民的恐惧是一种非理性的恐惧。这一恐惧植根于富人与穷人之间存在着神秘而根本性的区别这一想法,似乎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种,就像黑人与白人截然不同一样。但事实上,富人与穷人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大部分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收入,别无其他。百万富翁和洗碗工之间的区别只在于前者穿着一套崭新的西装。两人易地而处,交换身上的衣裳,又看得出谁代表着正义,谁是窃贼呢?任何人只要与穷人平等相待过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问题是,那些睿智的、有教养的人,那些本应该心胸宽广博大的人,从来不与穷人打交道。大部分受过教育的人对贫穷有多少了解呢?在我那本维庸的诗集里,编辑甚至认为有必要为“他们在乞讨,眼里只看到橱窗里的面包”这句话 [3] 加上脚注——受过教育的人甚至不知道饿肚子是什么滋味。 正是出于愚昧无知,对暴民的非理性恐惧也就油然而生。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想象着一群下等人渴望着有一天能获得自由去抄他的家,烧毁他的书籍,让他去保养机器或打扫厕所。他会心想:“无论多么不公平,也不能对那帮暴民放任自由。”他不明白,既然富人与穷人之间没有区别,因此也就不存在“对暴民放任自由”这个问题了。事实上,暴民现在就已经无法无天了——但他们都是有钱人——正在滥用自己的权力营造着无聊的事物,例如“豪华”的酒店。 总而言之,小工的地位形同奴隶,而且从事的都是一些愚蠢而无谓的工作。他们一直工作个没完,归根结底,是因为有一种模糊的思想认为,要是他们有了闲暇的话就会变得非常危险。而那些原本应该支持他们的人却默许了这种情况。由于他们对小工一无所知,因此对他们心怀恐惧。我举了小工为例,因为我曾经当过小工。这种情况或许也发生在其他行业的工人身上。这些都只是我对一个小工的生活的基本事实进行思考后得出的想法,没有考虑到经济上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是陈词滥调。我将它们表述出来,只是想让读者知道我在酒店工作之后心里在想些什么。 [1] 一英石合6.35公斤。 [2] 马尔库斯·波尔基马斯·加图(前234—前149),罗马共和国元老,政治家。 [3] 此句出自法国诗人维庸的诗作《巴黎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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