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一周我有三十法郎可以用来喝酒,也让我得以参与这一区的社交生活。星期六晚上在三雀旅馆楼下的小酒馆,我们过得很开心。 那是个铺着地砖的房间,只有十五英尺见方,却挤了二十个人,缭绕着香烟的烟气。里面吵得要命,因为每个人都在扯着嗓门说话或唱歌。有时候声音混在一起,根本听不清楚。有时候大家会一起唱同一首歌——唱《马赛进行曲》、《国际歌》、《玛德隆》或《草莓和覆盆子》。阿扎雅是一个高大壮硕的村姑,每天在一间玻璃厂工作十四个小时。她唱了一首《跳着查尔斯顿舞时,他的裤子掉了》。她的朋友玛琳妮是个瘦小黝黑、性情倔强的科西嘉女孩,把膝盖绑在一起,跳了一曲肚皮舞。罗吉尔夫妇老是进进出出,找人讨酒喝,大吐苦水,说曾经有个人欺骗了他们,把他们的床架骗走了。那个英国人R君一脸惨白,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独自小酌。查理喝醉了,胖胖的小手端着一杯冒牌苦艾酒,跌跌撞撞地迈着舞步,在女人们的胸膛间摸来掐去,朗诵着诗歌。酒客们玩飞镖,掷骰子斗酒。那个西班牙人曼努尔拽着女孩子走到吧台那里,把骰盅贴在她们的肚皮上,以祈求好运。F太太站在吧台那儿,不停地用锡漏斗倒酒,手里总是拿着一块湿漉漉的抹布,因为房间里每个男人都想和她做爱。大块头路易斯是个砌砖匠,有两个私生子,他们坐在角落里,分享一杯糖浆。每个人都那么开心,坚信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而我们都是地位显赫的人。 欢声笑语一连持续了一个小时,几乎没有平息。到了午夜的时候,有人大叫一声,“大伙儿们!”,然后传来椅子翻倒在地的声音。一个长着金发的红脸膛工人站起身,拿着酒瓶往桌上重重一砸。大家都停了下来,纷纷传话道:“嘘!福雷克斯要开始了!”福雷克斯是一个怪人,在利穆赞当石匠,整个星期起早贪黑地努力工作,到了周六就会酒瘾发作,喝得酩酊大醉。他失忆了,一战前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记不得了。要不是F太太看着他的话,他早就喝酒喝死了。星期六傍晚五点钟的时候她就叮嘱别人:“看紧福雷克斯,别让他把工资都花光了。”当他喝醉的时候她会把他的钱拿走,只留下能喝醉但不至于烂醉如泥的钱。有一次他把钱留住了,喝得不省人事,踉踉跄跄走到地铁站,被一辆汽车撞倒碾了过去,受了重伤。 福雷克斯的古怪在于,清醒的时候他是个共产主义者,喝醉的时候就变成一个暴烈的爱国主义者。每天晚上他会大谈共产主义的道理,但喝了四五升红酒后,他摇身一变,成为沙文主义者,痛骂间谍,向所有外国人挑衅,要是没有人拦住他的话,就会砸瓶子撒酒疯。到了这个时候他会致辞演讲——每个星期六晚上都会进行爱国主义的演讲。内容总是一字不差: “共和国的公民们,这里有法国人吗?要是在座的有法国人,我要提醒他们——让他们记得战争时的峥嵘岁月。回首那段充满同志情谊和英雄情怀的时光——回首那段充满同志情谊和英雄情怀的时光,当我们记起那些逝世的英雄们——当我们记起那些逝世的英雄们,共和国的公民们,我在凡尔登挂过彩——” 说到这里,他就会脱掉衣服,展现他在凡尔登留下的伤口。大家都欢呼鼓掌,觉得再没有比福雷克斯的演讲更有趣的事情了。在这一区他可是出了名的人物。当我们的狂欢开始时,别的酒馆的人经常会过来看热闹。 大家都传开话了,要引诱福雷克斯出丑。某个人会朝别人使眼色,要求大家保持安静,邀请福雷克斯唱《马赛曲》。他唱得很好,声线低沉圆润,当唱到“拿起武器,公民们!组织起你们的军队!”这一句时,胸膛深处会冒出咕嘟嘟的声音,展露他拳拳的爱国之情,两行真挚的泪水划过脸颊,簌簌往下掉。他已经喝醉了,没有注意到大家都在嘲笑他。接着,在他唱完之前,两个强壮的工人各搀扶着他一边,把他架了下去,阿扎雅跑到他够不着的地方,高喊着:“德意志万岁!”听到这些话,福雷克斯的脸气得发紫。接着,酒馆里的每个人都一起高喊着:“德意志万岁!打倒法兰西!”福雷克斯挣扎着要去斥责他们,但突然间搅坏了欢乐的气氛。他的脸变得煞白煞白的,四肢松软,在别人拦住他之前就在桌子上呕吐起来。F太太会把他像麻袋一样扛下去,放倒在床上。第二天早上他又变成了一个安静斯文的人,买一份《道德报》阅读。 那张桌子被擦干净后,F太太端来了更多的红酒和面包,我们继续兴高采烈地喝酒唱歌。一个流浪歌手拿着五弦琴走进酒馆,为我们唱歌作乐,一首歌收五苏。一个阿拉伯人和从街那头的小酒馆来的姑娘跳了一支舞,阿拉伯人挥舞着一根圆珠笔大小的木制仿阳具,上面涂了油漆。现在酒馆里的喧闹时断时续。大家开始谈论自己的恋爱史,谈论战争,谈论在塞纳河钓触须白鱼,谈论进行革命的最佳方式,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查理又清醒了过来,加入对话,谈论自己的灵魂,说了有五分钟。酒馆的门和窗都打开了,给房间降降温。街上空荡荡的,可以听到远处的运奶车顺着圣米歇尔大街轰隆隆行进的声音。我们的额头被风吹得凉冰冰的,劣质的非洲红酒味道尝起来依然很不错,我们都还很开心,但狂欢叫嚣的气氛开始渐渐散去。 一点钟的时候我们不再觉得开心。我们觉得狂欢夜的快乐正在悄悄褪去,于是要求老板多上点酒。但F太太开始往酒里掺水,酒的味道完全变了。男人们越来越吵闹,乱啃乱亲那些女孩,探手去摸她们的胸脯,而她们逃之夭夭,不让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大块头砌砖匠路易斯喝醉了,趴在地板上,像狗一样乱吠乱叫。其他人烦透了他,趁他醉得不省人事踢了他几脚。大家互相拉着对方的胳膊,开始冗长地倾诉心声,看到这些话对方完全没有在意,就会气急败坏。酒客越来越少。曼努尔和另一个人都喜欢赌钱,他们去了那间阿拉伯小酒馆,那里的牌局会一直持续到天亮。查理突然问F太太借了三十法郎,然后离开了,可能是去了妓院。有几个人喝光杯子里的残酒,说了一声:“女士们,先生们,晚安!”然后上床睡觉。 一点半的时候,最后一丝快乐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只有头疼。我们不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这个幸福世界的幸运儿,而只是一群薪酬微薄的打工仔,浑身脏兮兮的,喝得烂醉如泥。我们继续大口喝酒,但那只是一种习惯行为,突然间那些酒变得令人反胃。我们觉得头涨得像气球一样,地板在摇来晃去,舌头和嘴唇被酒染成了紫色。最后我们再也撑不住了,几个人跑到酒馆后面的小院子里呕吐。我们爬上床,衣服还没脱光就躺倒下去,一睡就是十个小时。 星期六晚上我基本上都是这么过的,能有两个小时觉得那么开心快乐,即使代价是头疼欲裂,似乎也是值得的。对于这一区许多人来说,他们没有结婚,也不去考虑未来,每周的饮酒作乐让他们觉得生活还值得继续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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