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之地


黄金之地 作者/〔美〕雷切尔·斯维尔斯基 翻泽/刘壮 绘图/蒸汽船 CG -陈梦 丹尼斯死后,发现自己置身于另外一个地方。死去的人们戴着派对帽子、拿着礼物朝他走过来。有人尖声叫喊,五颜六色的碎纸屑从天飘落,跟人世间的热闹派对一模一样。 他的家人在这儿,还有很多大人物,丹尼斯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人也都在这儿。丹尼斯走下舞池,在迪斯科灯球下跟一大群人跳舞。他们中间有克丽奥佩托扛 、乔表弟 、亚历山大大帝,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黑头发小丫头。丹尼斯在自助餐桌取了一段小熏肠,蘸上粉红色的调味汁,这时看见拿破仑正要揩菲利斯阿姨 的油,后者抡起手袋砸到拿破仑的三角帽上。 拿破仑、莎士比亚还有克丽奥佩托拉的长相跟他想象中的一样。亨利八世、苏格拉底和耶稣也是。克丽奥佩托拉穿着一件带宝石装饰的亚麻长裙,一条活生生的小毒蛇像手镯一样盘在她的手腕上。苏格拉底从杯子里小口啜饮着毒芹汁。耶稣一边往外舀酒,脑袋一边上下晃悠,就像挡风玻璃上的小挂件。 丹尼斯极目远望,却找不到这地方的边界在哪儿。这房间——如果这是个房间的话——是个巨大的长方形,光芒来自上面,把这里照得透亮。整个场景就像一个无比巨大的体育馆,为了举办舞会装饰了一番,挂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还有手绘的海报展板。再看看餐桌,狭窄、摇摇欲坠,和丹尼斯高中的自助食堂一样。谢夫谢地,这里跟高中毕竟不一样,酒随便喝,音乐也确实不错。 丹尼斯信步走回舞池,这时一个大块头(丹尼斯依稀认出这人是巴纳姆 )在他后背拍了两下。“欢迎!欢迎!”秃顶的男人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一位年纪更老的女士站在巴纳姆身后,她的脸跟家族的旧画像很像。“真高兴见到你,亲爱的。” “谢谢。”丹尼斯说。这对很不搭调的老两口一转身回到人群里。 丹尼斯“三十五岁前人生目标”中没有完成的事情(制定时间:十二岁左右): 1 )拥有一架喷气式飞机; 2 )主持一档电视节目,由他为著名歌星弹吉他伴奏; 3 )在摔跤比赛中战胜一头狮子; 4 )给比利·惠特曼两百美元,让他在电视节目里吃屎; 5 )跳伞; 6 )和一个电影明星离婚。 丹尼斯听着巴纳姆的笑声逐渐消退,一双冷冰冰的手从身后滑过他的腰。他像兔子一样跳开了。 “好呀,讨厌鬼。”像蜜一样甜的声音说道。 丹尼斯转过身,接受了这个熟悉的拥抱。这是他最喜欢的堂姐,梅拉妮。她比他大一岁零三天,小时候两家相距只有半英里。十二岁那年,她和丹尼斯在“平记”杂货店后面的空地上玩儿“亲亲”。那是丹尼斯的第一次,那会儿他十一岁。 “梅儿。”丹尼斯脱口道。 “废柴。”梅拉妮回答道。 她踮起脚尖,搂住丹尼斯的脖子。她穿着牛仔热裤和一件白丁恤——丁恤太薄,都能看见胸罩肩带——身上有廉价润肤液和樱桃香水的味道。一束金色马尾在她肩膀上扫来扫去,要不是眼神中让人琢磨不透的意味,加上满嘴的脏话,别人准会把她当成小姑娘。她年纪倒也不算大,但身材已然长成。因为抽烟喝酒,以二十一岁的标准,她瘦得皮包骨头,就跟那天他在停尸房里见到的一样,只是没有她已经分手的男朋友开吉普从她身上轧过的车印,仿佛那东西从来不曾存在过。 “天哪,”丹尼斯说,“见到你真好。” “你看上去也不赖。” 丹尼斯伸手去摸她脑袋的一边——殡仪馆整容师用百合花遮盖来不及修饰的伤痕。梅拉妮先是往后一缩,接着又放松下来,蹭着他的手,就像得到满足的猫。她的头发摸起来像玉米须,下面的头骨完整结实。 她抽身领着丹尼斯信步穿过人群,来到酒水区。“你怎么死的?”她随口问道。 “糖尿病昏迷,”舟尼斯说,“凯伦拔掉的管子。” “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梅拉妮说,“我听说是谋杀。” 丹尼斯·豪特和凯伦·沃斯结婚,是在两人毕业半年后的 11 月 22 日。 是凯伦向丹尼斯求婚的。她没买订婚戒指,而是花两千美元给他买了把吉他。她带着胰岛素和丹尼斯去吃意大利菜,喝过淡啤酒后,凯伦随口问出了那个问题。“你要是不答应,我还可以把吉他退掉。”她补充道。 凯伦主修艺术史,正在接受博物馆管理员的培训。丹尼斯主修人类学(这一学科的必修课最少),正担心自己毕不了业。凯伦的成绩 A 等,丹尼斯则一心希望谁能发明个 Z 等,好给他垫底。 梅拉妮跟丹尼斯很像,聪明,只是为人自私。高二时她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她和凯伦只见过一次面,那是在凯伦和他订婚前的六个月,豪特家的感恩节大餐上。两人一见面就互相讨厌,连一句话都不用说。 “乡下婊子。”凯伦这么称呼梅拉妮,只是没当着她的面。 梅拉妮则无所顾忌,她隔着核桃派叫凯伦“控制欲贱逼”。三周后,她喝醉了,给丹尼斯打了个电话,好确保他没忘记她的看法。“等那贱货意识到你这辈子都不会改变,她就会切下你的卵蛋装到碟子里。要是你俩结婚了,我会亲自把刀递给她。” 可梅拉妮死了。 “谋杀?”丹尼斯说,“不是。是我让她拔管子的。我自己的决定。我可不愿意像植物人一样过完这辈子。” “沙发土豆人 倒可以考虑,嗯?” 梅拉妮喝得太多,说话时过分注意用词的精确。她的语气像是开玩笑,舌头底下却藏着恶意。 她一只手拍拍丹尼斯肚子上的肥肉游泳圈,另一只手往外倒杜松子酒。这肯定不是第一瓶,很可能也不是第四瓶。 “吓坏了吧?这招对你管用,嗯?”她继续道,“一辈子都在逃避教堂,一直到死。然后发现所有人都来到同一个地方。圣人、罪人、自杀的人。” 丹尼斯咬紧牙,“我没说是自杀。” “没说你说了,罪人。” “你就不是?” 梅拉妮换个杯子,倒了半杯朗姆酒,又往里兑可乐。丹尼斯从她手里夺过两个瓶子。 “不能跟酒兑着喝。”他气冲冲地说,回想起自己十五岁那次纵酒。她向他保证调酒用无糖饮料还是普通饮料并没有区别,结果到最后他犯糖尿病酮酸中毒了。 梅拉妮翻了个白眼,“还以为身体跟从前时一个德性?你都死啦,傻瓜。” 丹尼斯抢过杯子,往里面缓缓倒着可乐。梅拉妮责备地盯着他,喝了一大口杜松子酒。 “那个自命不凡的婊子,你开始跟她约会之前都还好好的。”她说,“还有时间喝酒、大笑。没准儿你活该让那贱人那样对你。” “我跟你说过,那是我的决定。” “我没说这个,笨蛋。” “那你到底要说啥?” 有一会儿,梅拉妮看起来既胜券在握又如坐针毡,仿佛她将要吐露某个重要的真相。然后她摇了摇头,马尾辫甩来甩去,继续拿腔拿调地说:“要是当初你喜欢的是我,也许我就不会一直酗酒。我提出分手时,也许他也不会情绪失控。也许我还会活着,还住在那间漂亮公寓里。” “梅拉妮,”丹尼斯说,“闭嘴。” 梅拉妮作势要揍他,杜松子酒溅得她满身都是,又洒到地上。“你试试!”她粗鲁地比划着,酒洒得更多了,“你他妈到底怎么了?” 丹尼斯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怒气冲冲跑开,一会儿就消失在人群里了。 还活着时,丹尼斯告诉所有人他要和凯伦结婚,因为她就是自己的理想女孩。他没告诉他们的是, D 罩杯的苗条金发女郎基本上都差不多。 还活着时,丹尼斯告诉所有人他要跟凯伦结婚,因为她上进、聪明又成功。他没有告诉他们的是,她让他感觉低她一等,有时是通过两人的对比,有时是她这么告诉他。 还活着时,丹尼斯告诉所有人他要跟凯伦结婚,因为他是个有着简单需求的简单男人。他没有告诉他们的是,自己满足那些简单需求的方法,就是一年至少出去鬼混两次。 还活着时,丹尼斯告诉所有人他要跟凯伦结婚,因为她是那种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努力得到的女孩。时间就像捧在丹尼斯手中的水,顺着指缝一直流淌,只留给他两手潮湿,却一无所得。而凯伦啜饮时间的流水,总能得偿所愿。 她“得偿”的“所愿”之一,就是结婚。丹尼斯却似乎没啥打算。好吧,他确实有些打算,可是好牌碰巧没抓在他手里。 凯伦要结婚,这合乎情理,丹尼斯活着时就是这么说的。于是他们结婚了。 这部分倒是不假。 丹尼斯“三十五岁前人生目标”中没有完成的事情(制定时间:十九岁左右): 1 )用艺名签字; 2 )打入每周音乐畅销榜; 3 )登上《滚石》; 4 )赚一百万美元; 5 )跟两个姑娘玩 3P ; 6 )和莉比·洛威尔——丹尼斯室友的女朋友——上床; 7 )和特德金特 、乔·塞奇尼 和埃迪·范·海伦 同台演出; 8 )在大街上被陌生人认出来。 丹尼斯看着梅拉妮远去,一点儿都不吃惊。他原本多少还指望,静谧的坟墓里不会出现这种“社交恐怖主义”的事情。 可是如果有谁能死十四年了,还会一喝醉酒就语无伦次、大吼大叫,那这人一定是梅拉妮。她每次酗酒都会让人无比抓狂。当初,她刚学会用发卡撬开父亲的酒柜,就开始教丹尼斯喝酒了。他们一起做实验,来测量丹尼斯能跟酒一块儿吞下多少糖,还不至于累坏他的肝。 从第一天起,梅拉妮就会一直喝到眼睛没法直视前方,然后以喝醉酒为借口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意味着她不是个好酒友。他俩一块儿酗酒,是丹尼斯这辈子最开心的几个晚上。她会大声地骂骂咧咧,直到他喝得要吐,凌晨三点钟跑到自家门廊去。她会大笑,向他道歉,然后撞撺掇他跟自己一起打恶作剧电话、骚扰邻居家养的牛。 她就是梅拉妮。她就是那种女孩,能把一个小子气得开吉普从她身上轧过去。可要一直这样没有理智也很难,这两个人都已经死了。 一阵老烟叶的味道飘来,一只冰冷的手拍了拍丹尼斯的肩。丹尼斯吓了一跳,是艾德伯伯,梅拉妮的父亲。 “一直在想,我们该多花些时间,教她健康成长。”艾德说。 老人看起来还是一副内疚的样子,跟二十年前他清理排水沟从屋顶上摔下来时一样。不过他当时看起来并不害怕,有的只是疲惫和惋惜,像是有人刚告诉他,他期待的圣诞节馅饼没有了,他只能拿块水果蛋糕凑合一下。 他穿着他最好的那件棕色外套,系条红褐色的细领带。大背头一丝不乱,前额还有个夸张的发尖。瘦下巴和表情丰富的眉毛都是家族特征,不过不像大多数豪特家的男人,艾德身材瘦弱,因为他在军队服役时感染寄生虫,这彻底毁掉了他的胃口。 艾德伯伯。天哪,在家那会儿,丹尼斯那么大的孩子,只要旁边没人,就满口脏话,可就算梅儿,在父母面前说话也要小心。“你听见多少了?”他问。 “大概都听见了。” “抱歉。” 艾德难过地耸耸肩。“谁都猜不准她会干啥。有一天,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脱光衣服,给加菲尔德总统 吸屌。” “狗屎,”丹尼斯脱口而出道,“呃,我是说——” “我觉着没错,她确实是一小坨狗屎。” 一瞬间,艾德忧郁的脸上绽出了笑容,丹尼斯十四岁那年,他一时说漏嘴,说自己跟啦啦队的姑娘挨个儿搭讪,直到维罗尼卡·斯蒂德答应跟他回家约会。当时艾德脸上就是这副笑容。 “当然啦,我那会儿也喜欢上玛丽·托德·林肯 。”艾德笑得更开了,多露出几颗牙齿,“好女人。”他拍拍丹尼斯的后背,“也给自己找个那样的,其他类型的你都受够了。” 丹尼斯从没有认真检查过自己的餐饭,反正没仔细到应该的程度。别的小孩儿午餐吃多力多滋和奥利奥,压根儿没啥好担心的。而丹尼斯八岁时,这事儿把他逼疯了。 不过他还没有疯到要跟其他人一样无所顾忌地吃东西的程度。他又不傻。不过他被逼疯的程度让他的行为刚好有一点点鲁莽、一点点愚蠢。每次都只有一点点,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他都能似是而非地——对自己和其他所有人——辩解,说自己不是有意为之。 到最后,就连他自己都相信自己太没责任心,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派对现在进行到了所有人都累得不想交际,又醉得不想散席的阶段。大家聚成一个个情绪激昂的小圈子,急吼吼地斜着身子,互相交换些激动人心的窃窃私语,还会挥舞双手,以示强调。时不时地,一声响亮的惊呼打破低语的气氛。 丹尼斯信步走在人群里,一边辨认他们的脸孔。黑胡子船长 跟一个龅牙红头发家伙聚在一起;另一边是个中国家伙,跟摩西和菲利斯阿姨聊天。大部分小圈子都是些陌生人。 在人群中游荡的过程中,丹尼斯发现了一些东西: 1 )逝者的世界有自己的时间框架。在这里,彼此相关的事件跳过了人间的时间线。在死者的时间里,费迪南大公遇刺与一战成百上千万士兵的阵亡同时发生。 2 )死者有他们自己的词汇表。刚死不久的人被称做“烂人”或“虫子”;死了很久的人则叫“骨灰”。骨灰情愿待在自己的地盘,以免受到现代思想和发明的惊吓。有名的死人被称做“大腕”,他们—— 3 )被普遍认为是骗子。这一论断让黑胡子暴跳如雷,还威胁要让说这话的人跳甲板。后来有人告诉他,正是这类行为,最先催生出“大腕都是骗子”的理论。大人物深深地为自己的传奇故事所累,克丽奥佩托拉永远充满魅力、精力旺盛,从不会被人占便宜。林肯总是发表诗一般的高谈阔论。还有麦克白夫人,那晚所有人老早就发现她了——尽管她压根儿就没真正存在过。 4 )真实,这似乎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受到种种限制的是活人,这些限制塑造了他们的世界。而在无限的死者世界,一切都失去了它固有的形态。这是逝者们来参加派对的原因之一。烂人们仍旧带着人间的印象,参加派对就像又回家待了一阵子。更别说这里还有好吃的。 丹尼斯认真琢磨刚刚了解的这些点滴消息,同时也回忆起越来越多关于自己的事情。直觉告诉他,后者中有些东西很雷要,不过他不愿意想这些。所以,他使出屡试不爽的一招精神扭曲大法。他三年级时吃了很多糖,却假装啥错事儿也没做,于是练出了这种本事。丹尼斯是自我否认的大师。他甚至可以让自己意识不到他有什么事情不想让自己意识到。 举几个例子: 1 )每当丹尼斯经过一群陌生人,他们都会停止交谈,偷眼看着他走过去,然后缩头缩脑,更加急切地小声说话。 2 )重新开始的窃窃私语都会用这类表达来表示强调:“你觉着他这是罪有应得吗?”或者“可怜的混蛋”。 3 )有时候,他们也会说:“至少他妻子也得到应有的下场。” 4 )人们得出最后的评价,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消失,赶去参加别的派对了。 人越来越少了,最后丹尼斯发现有个人独自站着,一个喝多了的飞机乘务员,眼神空洞地盯着一团乱糟糟的横幅。看胸牌,她的名字叫“维尔达”。她热辣得要命,像是五十年代电影里走出来的女服务员,快三十岁的模样,一头长长的金色直发,丰腴的身体把制服塞得满满的。 她身上臭烘烘的酒气盖住了淡淡的香水味儿。她这会儿没哭,不过眼泪已经把睫毛冲成一道道黑印。 丹尼斯打定主意对她下手。 “正郁闷呢?”他问。 她说话时,嘴巴像是不能动弹了,“有啥意义,在这边?” “抑郁?我从不觉着那有啥意义。” “人都要死。”她严肃地说。 她脸上还是那副表情,丹尼斯于是努力让自己也一脸严肃。 “我认识一个人,”她接着说,“和我一起在空难里死了。是个演员,非常有名。在飞机上给他倒饮料时,我紧张坏了,以为会洒出来。他要的橙汁。” 丹尼斯指着身后的自助餐桌,“想喝一杯吗?” 维尔达没理他:“我们死了,他一个字都没跟我说过。一个字都没有。他……他早晚会开口说话的……” 她急切地看着丹尼斯,她的眼睛有一瞬间找到了焦点。这双眼睛很奇怪,电蓝色,就像天空被一道闪电照亮。 “他正在为自己难过,我猜。要不就是他活着时把所有话都说尽了?等他死了,他就是喜欢安安静静的,再也不想说话了?”她眨巴着眼,弄湿了的睫毛膏在她眼睛下面又添了一道黑印。“就跟那些大腕儿一样,知道不?” “你想亲亲我么?”丹尼斯问。 “我敢打赌,那些真正的名人死后都没啥特别的。他们多半也不爱出风头,就像我那朋友。而那些骗子精,我想是群体的压力让他们这样。我们谁都没法随心所欲地生活。我们的希求、我们没有满足的欲望、我们活着时想要挽回的事情,都混杂到一起了。” 维尔达随手指一指人群。丹尼斯转过头,看见本杰明·富兰克林正在演示自己的风筝,结果被一串装饰气球搞砸了。玛丽莲·梦露站在露天座椅旁边的空调排气口上面,正竭力想捂住裙子。甘地坐在自助餐桌附近的一群人中间绝食。 “你该离他们远点儿。”维尔达轻声说,“他们又聪明又疯狂,会把你迷得分不清东西南北。” 丹尼斯转回来看着她挂满泪水的漂亮脸蛋,“我更愿意跟你在一起。” 她朝他眨眨眼,醉意朦胧,完全没有听他说话——或者她根本不相信他?丹尼斯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望着梦露,风韵犹存,搔首弄姿,黑色眼线勾勒的双眼一闪一闪。他的胃被某种阴暗又狂暴的东西攥紧。他才三十五岁!梦露勾起的妒火,让他哽咽,无法呼吸。 他转向维尔达,靠过身子,轻轻抚过她眼睛下面的睫毛。她想靠进他的怀抱,却被自己的脚绊住,眼看要摔倒了。丹尼斯赶紧扶住她。 她抬头看着丹尼斯,迷迷糊糊地笑了。“我想当体操运动员来着,你知道吗?我很厉害。”她顿了一下,又继续道,“你说,这算偷情吗?” “什么?”丹尼斯嗫嚅道。 “我丈夫还活着。” “我妻子也是。” “如果她死了呢?那这算偷情吗?” “我不知道。我们都活着时,我也算不上忠诚。” “我也不算。” 维尔达痛哭失声。她的眼睛里充满泪水,像伏特加酒一样透明。丹尼斯低头看她晒黑的左手,手指上有一道白印,没有戒指。 “我不愿意死。”维尔达说。 “我很难过。”丹尼斯说。 他一语不发地抱着她,直到她逐渐恢复,能自己站起来。最后,她说:“我也很难过,,我该去别的派对了。” 丹尼斯挤出一丝微笑,“别再喝那么多酒了。” 维尔达伸手碰了碰他的肩膀,她的手指冰凉。 “等你发现真相时,”她说,“尽量别太难过。” 她消失了。 丹尼斯背着凯伦偷过几次: 一个因航班取消被困在达拉斯机场的女学生。丹尼斯请她喝了四杯玛格丽塔、讲了一堆自己最拿手的荤段子,又唱了首斯汀 的《沙漠玫瑰》,于是和她上床了。 凤凰城的一个酒吧招待。她刚被未婚夫甩了,说想知道和靠得住的男人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通过互联网认识的一个醉酒的离婚女人。她一进旅馆房间就上床脱裤子,一句话也没说,甚至没问他在不在屋里。 婚姻生活中,丹尼斯假装从没注意到的几件事: 1 )凯伦看待其他女人没有幽默感了。最初几年,如果在商场见到跟自己身材差不多的金发美女从身边走过,她会说:“我打赌这是你的菜。”要是她想捉弄他,还会凑到耳边告诉他,如果丹尼斯落到她和那个姑娘手里,她们会对他做什么。后来,就算只是在电视里看见金发姑娘,她的眼神都会变得严厉起来。她会把脸转向一边,努力掩饰自己的反感。 2 )他忘记事情时,凯伦不再开怀大笑。她依然照顾他:为他洗衣服,帮他找钥匙,调整跟医生的预约时间表。但她只是机械地做这些事情,脸上总是木无表情。 3 )还有最糟糕的,丹尼斯竭尽全力不让自己想起——凯伦工作到深夜,精疲力尽地回到家,发现自己凌晨两点钟还没睡觉,坐在沙发上拿着罐头吃豆子时,她脸上的表情。她收拾起丹尼斯放在咖啡桌上的碟子,放进水池里,自言自语地抱怨——声音太小,丹尼斯几乎听不见——“我都快成他妈了。”他抬头,看见她脸上一闪而过的表情。和她的声音是同样的情绪:蔑视。 11 月 19 日,他们结婚十三周年纪念日前三天,丹尼斯的 35 岁生日前两个月零五天。早上,凯伦提议周五晚上待在家里,庆祝这两件事情。她提议晚上喝酒做爱。丹尼斯喜欢趁自己喝醉时做爱,而凯伦尽管并不喜欢这样,也还是一次次地纵容他。她知道这会让他想起年轻时的样子。 十五年前,他俩刚开始约会,凯伦认真学习了Ⅰ型糖尿病人的饮酒注意事项。肝脏既要处理酒精,又要调节血糖,所以,Ⅰ型糖尿病患者如果喝酒,稍不注意就会让肝脏负担过重,不能做其他的事情。葡萄糖水平需要保持精准的平衡。如果水平太高,就会损伤多个系统。而如果太低,人就会出现低血糖症状,甚至陷入昏迷。 多给丹尼斯一些胰岛素不算什么。凯伦让他自己给自己注射。所有人都知道,丹尼斯根本没法自己照顾自己。 他开始呕吐,这让她很担心。可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以为自己喝醉了。 安眠药是他的主意。他恶心得没办法睡觉。他问凯伦能不能吃一片她的安眠药。凯伦还没开口,他就从柜子里把药瓶拿出来了。凯伦看着他醉醺醺地拧下盖子。 她本不想搞成这样。她原本只想吓唬吓唬他。她本想让他看看,情况到底他妈的能变得多糟糕。没错,她也想让他受点儿罪,好让他知道那种滋味儿究竟如何。 可如果让丹尼斯吃药,那就不光是受点儿罪,他就不可能自己醒过来料理自己了。等一切失控时,他也没办法叫救护车。他会变得比她想的还要虚弱。他甚至会死。 凯伦之前和他一杯接一杯地拼酒。谁都不会认为她做错了。顶多人们会认为她也喝醉了,没有注意到症状。 猛然间,凯伦一下子意识到,也许一直以来她就是这么计划的。也许一直以来她就是一步一步把丹尼斯引向死亡,而自己不肯承认所做的一切。现在她知道自我否认是怎么回事儿了,毕竟,她和丹尼斯结婚已经十三年了。 她从他手中拿过药瓶。“让我来。”她说着,拧开盖子。她倒出两粒药片,一片给他,一片给自己。 现在,他们俩谁都不能打求助电话了。 到了早上,头脑清醒、心跳加速的凯伦在极度的恐慌中拨打了 911 。她和丹尼斯一起上了救护车,真的哭了起来。她哭,因为她将成为一个杀人凶手。她哭,还因为她并不为此感到愧疚,而这更让她惊恐。 医生说这种昏迷通常很严重。大脑已经受到损伤。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经过没有结果、模棱两可的解释,事情终于弄清楚了:没有希望。医生需要一个决定。 凯伦没有退路,无可逃脱。丹尼斯清醒时的意愿很明确,凯伦让医生拔管子。 丹尼斯昏迷不醒的那几周里,凯伦开始做噩梦。她在网上查有关噩梦的知识,知道是焦虑让她噩梦连连。没什么好担心的,可她梦见的都是最奇怪的事情——丹尼斯小时候操过的那个垃圾堂姐。凯伦向他求婚几个月前,他们还参加了她的葬礼。丹尼斯向棺材鞠躬,还哭了有十五分钟。凯伦明白他为何伤心,那姑娘是他家人。可内心深处,不管公平与否,她还是忍不住感到吃惊。他在哀悼自己的乱伦对象。 接着,人们聚到一起互相安慰,家庭成员们一个个都要她站到墙上那张死者的大照片旁边。“你跟她长得真像。”每个人都这么说,这让凯伦更加不舒服。她努力微笑,以掩饰心里一直憋着的委屈。可她隐约感觉到,这里还有些意味深远的东西。她真的很像那个姑娘,两眼的眼距都窄,都是圆下巴,都是一头金发。就好像丹尼斯想重新建立他十一岁时的那种情感,就好像他根本不在意凯伦有自己的情感思想和性格,他在乎的只有一点:她像他禁忌的初恋。 在凯伦的梦里,金发的堂姐拿着一把刀。她在曲折的沥青街道上追逐凯伦,手中的刀一闪一闪。“我不管我说过什么,”她咆哮道,“我决不让你剁下他的卵蛋,我要先把你剁了!” 凯伦让医生拔管子那天,她惊醒时心跳之剧烈,让她觉得自己也需要住院了。这感觉在她亲自作出决定时有所消退;可在开车回家时又增强了。她说自己没办法眼看着丹尼斯死去,这是真的,只是原因和他们所想的不同。 外面,又浓又脏的烟雾让阳光变成暗淡的棕黄色。外面汽车的车灯直射过来,照在凯伦的挡风玻璃上,直晃眼睛。 汽车喇叭响起,提醒不要撞车。凯伦小心观察,脑子里想着交通路线,确保自己不会开出狭窄的车道,或者撞到路边抛锚的越野车。她能记住随汽车附送的安全手册的全部内容,还背得下当地有关儿童安全椅子的全部法律条文,哪怕她从没开车载过儿童。 尽管凯伦一向小心谨慎,可当绿灯亮起,她开车驶进路口,却没看到那个穿白色 T 恤的金发女人已经走上斑马线。凯伦猛踩刹车,同时打方向盘,却已经来不及了。轮胎发出刺耳的声音,钢铁撞上了钢铁。旁边的车横着向她撞来。凯伦朝前扑向挡风玻璃,气囊没有弹出,方向盘迎面砸来。 凯伦坚持了将近三个星期,死了。而在死者之地,时间绕过自身,接上与之相关的事件。所以丹尼斯的派对举行几个小时后,凯伦的便开始了。丹尼斯那些八卦宾客也都消失,转而打听最新的丑闻。 丹尼斯“三十五岁前人生目标”中没有完成的事情(制定时间:三十四岁左右): 1 )组建新的乐队; 2 )在院子里演奏一个通宵; 3 )控制糖摄入量; 4 )对凯伦好一点; 5 )不再偷情; 6 )去锻炼。 丹尼斯的自我否认终于达到了爆发点。他在一个个消失的宾客中间横冲直撞。“我是怎么来这儿的?你们得告诉我!我要见她!” 他们一闪便消失了,就像黎明时分灰色天空里的星星。谁也没有开口说一句他想听到的话。 空旷的运动馆——如果那是个运动馆的话——的边缘似乎也在消失。没准儿真是这样。死者们刚说过如何在无限的死者之地控制自己的形体。也许一切都将归于无形。 自助餐桌旁还有一点亮光,那是迪斯科灯球正下方的一小块舞池地板。艾德伯伯一个人站在正中央,往自动点唱机的投币孔里塞硬币。 丹尼斯靠过来,艾德转头,“我想点《年轻的爱》,”他说,“可他们只有《等你死后》。不值二十五美分。”他叹口气,“啊,好吧。这就是死后,我猜。” 硬币滑进机器里,点唱机亮灯了,发出呼呼的声音,选出磁带。这段音乐明快、声音有些发飘,丹尼斯听出来,这是一首走红四十年代的歌。 艾德挑了个蓝色气球,抱着它转圈,仿佛那是个舞伴。丹尼斯抱着胳膊,紧张地站在原地。 “你干吗不告诉我?” 艾德放下气球,“告诉你什么?” “凯伦。” “以为你早晚都会知道。不必破坏这么好的派对,结果你还是把它毁了。” “我想知道。” “那抱歉了。” “我怎么来这儿的?我要和她谈谈。” “你不能。” “我要!” “她不想见你。你不能打扰不想见你的人。这是所有人都同意的规矩。不然的话,没准儿会有人永无休止地来烦你。”艾德轻轻耸了耸肩,“我曾经被一个女人累坏了,你知道。” 丹尼斯闷不作声地瞪着他。 “我的第一位妻子,莱勒克,”艾德继续道,“不是梅拉妮的妈妈。莱勒克在你们出生前就死了。你妈妈从来都不喜欢她。” “妈妈也没喜欢过凯伦。” “你妈妈的观察力十分敏锐。唉,有一阵子,我和莱勒克过得不错。在我的欢迎派对上,我们一直都在互相爱抚。然后我们和骨灰们找了个苏格兰旧城堡,在草地上打滚儿,花的时间比你活的还久。不过还是没持续多久——相对来说。你看,我活着时,她就已经认识别的死人了。我死掉之前,他们在一起好几个世纪了。她只是想知道再跟我住一块儿会是啥样。几乎伤透了我的心。” “艾德,”丹尼斯说,“凯伦杀了我。我必须知道原因。” 艾德丢掉气球,它一直往上飞,消失在灰色的天空里。 “必须?”艾德问,“你还活着时,你必须吃饭喝水。‘必须’对你还有意义吗?” “艾德,求你!” “好吧,让我看一眼。我已经死很久了,不过我打赌还是知道些东西的。听着,凯伦为你所做的,你配不上。谁都配不上。可你就是让她为你付出了那么多。我不是说你人品坏。你会弹曲儿,会说笑话,你不生闷气的时候也挺幽默。这些都很重要。可你从不为别人考虑。你不光从不肯给饿得半死的人送块三明治,你还等着让他送你一块,方便你想吃就吃。我学到的一个教训就是,只要你肯努力,人们就愿意一次次请你吃免费午餐。可一旦你不去努力——旦人们发现你压根儿看不起他们,那妞巴,他们早晚会明白过来。” “我没有看不起凯伦。”丹尼斯说。 艾德只是眨眨眼。 “我不是不考虑别人。”丹尼斯说,“我只是,想有人照顾我。整个世界,每件事,都那么难。就连吃错东西都能要你的命。我猜我是想有人替我注意这些,我猜我是想一直当个孩子。” “你娶了一位解决问题的能手,”艾德说,“结果自己成了个问题。” 丹尼斯想起艾德时,总是想起自己看着他跌落屋顶时的情景。不然就想起这个沉默的男人,在家庭聚会中老是坐在一旁,又总是第一个帮忙处理琐事。而现在,他的话却那么伤人。丹尼斯记得的是另一个艾德伯伯,总是被叫去杀掉谷仓里的病猫,总是被叫来解决家里的争执,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从不偏心,不管争执各方都有谁。 艾德看起来不再像那个跌落屋顶的人了。他的皱纹少了,泛黄的脸多了血色,头发仍旧抹了发油,从前额往后梳,不过现在多了几缕黑发。 他扯平夹克外套,外套变成一件白 T 恤,贴着褪色的牛仔裤。他两手插进兜里,笑了,牙齿又大又白又齐整。 “我一直盼着能有孩子,”丹尼斯说,“在这里不可能办到,对吗?还有乐队。我一直想重新组建一支,只要我安排好一切,只要我有时间……” 丹尼斯的声音弱下来。点唱机停了,叮的一声把磁带归入原处。小灯闪了一会儿,灭掉了。 “我死了,”丹尼斯悲伤地说,“我该干什么?” 艾德伸出双手,指向体育馆的灰色边缘,“从一个派对跳到另一个派对,和骨灰们玩洞,和姑娘们玩,跟她玩过家家,直到海枯石烂。随便你想要什么,你都能做到。” 艾德手里变出一个报童帽子。他戴上帽子,敲敲帽檐。 “那么,如果可以,”他继续说,“我得去向凯伦问好了。” “向杀我的人问好?” “她毕竟是家里人。” “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丹尼斯恳求道。 艾德已经开始消失了。 丹尼斯冲上去抓他的衣领。 丹尼斯四岁时,他在阁楼找到祖父的尤克莱利琴,压在一堆报纸下面。那是一把形状像菠萝的四弦琴,漂亮的琴箱用三合板做成,正面画着几个穿草裙的棕色女人在转圈,脸上带着夸张的笑容。 丹尼斯六岁时,父母送给他一辆带辅助轮的自行车做圣诞礼物,而不是他想要的吉他。他为此大发脾气,于是父母又买了把红黑两色的四分之三吉他。吉他太大了,不过后来丹尼斯也长大了。和吉他一起买的乐谱包括《敲响天堂之门》、《乘喷气机离去》和《黄色潜水艇》的和弦和歌词。 十五岁那年夏天,丹尼斯说服爷爷奶奶,让他给他们打杂,赚取每小时 2.5 美元的报酬,直到他攒够钱,买了一把二手芬达电吉他和一个吉他音箱。他还说服母亲为他在地下室的热水器旁清出一角,接下来半年里,他每晚都在那里玩琴玩到深夜。他的自然和数学两门挂科,英语侥幸过关,拿了个 D 。不过这一切都值了。 凯伦和他订婚时送他的吉他,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一把定制的吉布森·莱斯·保罗空心吉他,槭树琴头,红褐色琴身,琴身漆色由中心向边缘渐变成樱桃红,曲线就像杰西卡兔子。眼前所见简直让他无法相信。光是看着它就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去演奏。凯伦说出那个问题时,食指一边轻柔地拂过琴头,指尖的挑逗让他感到沿着脊椎骨往下一阵颤抖。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性感的东西。 一片模糊。 丹尼斯和艾德重新出现在凯伦曾经供职的博物馆屋顶花园里。这里像是正处在夏天,灌木和盆栽枝繁叶茂,压过了或紫或红或白的多年生植物。这个凭空变出来的花园比真实的那个大,朝四面延伸,一直延伸到丹尼斯的视野之外,消失在地平线上的青色的薄雾里。 修拉 站在一个画架旁,对着一尊现代主义雕塑,拿着画笔往画布上涂抹。凯伦的家人,要不就是艺术圈的人,啜饮着马提尼,在铁艺长椅之间踱来踱去。玛丽·安托瓦内特 ,穿着波兰式罗布裙,坐在厚圆垫椅子上,一边重复着自己标志性的说辞,一边在分发小蛋糕。 丹尼斯瞥见了维尔达,她像是已经从忧郁中解脱出来,正在一座讲台上表演一套高难度的舞蹈动作。 然后他看见了凯伦。 她坐在一只三条腿的凳子上,一边啜吸着蜜多利酿酒,一边跟一个老评论家——丹尼斯在凯伦的书里见过他——热烈地讨论南非现代艺术。她比他记忆中的更加高雅。她的妆容富有戏剧性,眉毛修成细细的两道弯,两颊淡淡的阴影让颧骨更加突出。一条米黄色的夏季长裙优雅地垂下来,裹住双腿。她的眼中有着他许久未见的柔弱,蓝色眸子里装着已经消失多年的温和。 丹尼斯感到自己似乎到死都没有认识她。 艾德恼怒地大吼一声,想使劲儿掰开丹尼斯抓着自己衣领的手指。凯伦和她旁边的老人一块儿转过身,直直地看着他们。 艾德继续拧丹尼斯的手指,直到有一根发出“嘎嘣”一声脆响。丹尼斯一愣,松开了手。 “该死!”艾德一边操着发红的喉咙,一边瞪着丹尼斯道,“你他妈到底出啥毛病了?”他厌恶地转过身,向着凯伦碰了下帽子,朝远处走去。 “你怎么在这儿?”凯伦的声音里痛苦多于愤怒,“他们说你不会到这儿的。” “我搭便车。” “不该这样的,他们说——” 人们闹哄哄地朝他俩围拢过来,凯伦沉默了。普通人和大腕儿,陌生人和朋友,家人和邻居,所有人都七嘴八舌、推推搡搡地想要占个前排位置看热闹。 “也许是你想见我,”丹尼斯说,“也许你其实想让我来这儿。” 凯伦露出一丝苦笑,“我又想回避,又想见你,我拿不定主意。大概就是这样。” “是你害死我的。”丹尼斯说。 “是我害死你的。”凯仑说。 在他们身后,丹尼斯听见有人在打架,斗殴双方是一个新泽西混混和 H.L. 门肯 。 “我不是故意的,”凯伦接着说,“我想我不是,至少。” 丹尼斯毫无反应。 “我很抱歉,”凯伦说,“比能告诉你的还要抱歉。” “你这么说,只是因为你死了。” “不是。这算什么意思?” 丹尼斯听见那个混混被打翻在地, H.L. 门肯宣布自己胜出。周围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然后大家的注意力又回到丹尼斯和凯伦身上。丹尼斯本以为自己会打她,或者朝她大吼大叫。她一定也多少希望他这样做,一定会觉得自己活该受教训。丹尼斯纳闷如果自己动手,会不会有人拦住他。看来不会。 “我恨你。”丹尼斯说,这话大部分是真的。 “我也是。”凯伦说。 “咱们都活着的时候不恨。反正不是一直恨。” “我也是。” 两人都不再说话,人群也没了声音,都在聚精会神地偷听他们。四周只有鸟儿的叫声,雏菊的香气,和楼下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声。 “我想,”丹尼斯说,“我再也不会想到你了。” 于是,根据死者之地的规则,他不会了。 丹尼斯“三十五岁前人生目标”中已经完成的事情(各个年龄汇总): 1 )生吃鱿鱼。 2 )拥有一台游戏机; 3 )担任动作片主演。(二十四岁那年,在经历了糟糕的一天之后,丹尼斯决定扩大“主演”的定义,好让自己在《第二回合》里担任群众演员也算在内。); 4 )去看埃里克·克莱普顿的现场演出; 5 )写情歌勾搭姑娘; 6 )操帕梅拉·库尔特曼,他室友的前女朋友; 7 )在车库里清出一块地方练吉他; 8 )整晚玩闹到天亮,完全不用考虑时间。 他回到体育馆,打开灯,一排日光灯发出呜呜的声音。只有一盏灯亮了,放出瘆人的光,在黑暗中勾勒出丹尼斯的身影。 有人从黑暗处慢慢走来,“嘿。” 丹尼斯朝声音方向转过身,看轮廓是个姑娘。一开始他以为是那个空中小姐,维尔达。不是,他想,是——是凯伦?不过随着那人越走越近,他认出来了,是梅拉妮。 “嘿,梅儿。”丹尼斯说。 “嘿,废柴。”梅儿说,语气中却没有嘲讽的意味。 “我以为你去凯伦的派对了。” “那个婊子?刚才那个烂派对是她的?我才不去呢。我一直等在这儿,好趁你独自一人时逮着你。” 她又走近些,直到他能闻到她呼气时的酸味。 “我听见我爸说的话了。我想说,对不起。他对你太苛刻了,他不该这样。我本来想当面跟他吵一架,可我不知道,听我说那么一大堆,你会怎么想。” 她不安地让身体重心在两脚之间挪来挪去。 “我也不该那样对你。”她说,“对不起。” “没事儿了。”丹尼斯说。 “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说真的。” 梅拉妮笑了。她的脸看上去那么年轻、那么真切,丹尼斯终于感到被攥紧的心第一次放松了。 他想起自己和梅拉妮还是小孩的时候,有一次,梅拉妮半夜来到自家门口,求他跟自己去偷雪茄烟,或者往比利·惠特曼家的窗户喷剃须水。这会儿,她看起来又像是要搞恶作剧了:脸上习惯性的微笑,眼睛一闪一闪的,手指动个不停。 “你觉着,一个人,能一辈子都活在他的十一岁里吗?”丹尼斯问。 梅拉妮耸耸肩。她现在是十二岁时的样子,年轻,争强好胜,长得漂亮,却是整条街上打架的第一高手。 “你想去‘平记’后面的空地玩儿吗?”她问。 丹尼斯低头看看自己,发现自己穿着一件红色和紫色条纹的衬衣。十一岁时,他一天到晚都穿这件衬衣,只有妈妈非要拿去洗时才换身别的。 又高又干的草叶抽打着他的腿弯,在微风中沙沙作响,漾起金色的波浪。 “好呀。”他说。 他伸手抓住她的手,她的手指拳在他的掌心。 “如果不想回来,咱们就一直不用回来。”她说,“咱们可以一直走,想走多远,就走多远。” 太阳挂在头顶,一朵朵白云飘过,有的像狮子,有的像赛车,有的像老人的脸。空气中有清新的味道,万物生长的味道,和一丝肥料的味道。某处传来一声牛叫,一辆卡车隆隆地驶过柏油路。它们听起来仿佛同样来自远方,一个别处的世界。 “来呀。”丹尼斯说。 他们跑起来。她带路,穿着凉鞋的双脚在泥土中踩下两行内八字的脚印。呼吸,丹尼斯品到一丝甜味,一阵轻快传遍每一个肺泡。 总有一天,他们会停下来。总有一天,他们会疲惫,会摔倒在地,在泥土中蜷作一团,相拥着入睡。总有一天,他们会来到小镇,在那里,丹尼斯的父亲正在为木头讨价还价,艾德伯伯站在五金店门口喝着柠檬水。总有一天,他们会一路跑过整个宇宙,一路跑回这奇怪的死者之地,在这里和笛卡尔讨论夏季驱赶蚊子的最好办法。 而现在,他们的脚像敲鼓一样敲打着泥土。风吹红了丹尼斯的耳朵。梅拉妮的头发朝后扫过他的脸颊。他拽着她向东跑,去追逐地平线上一只飞舞的乌鸦。在他们身后,风吹过永生之地。 责任编辑:赵琳 即“埃及艳后”。 ​​​​​ 美国蓝调和爵士歌手。 ​​​​​ 《菲利斯阿姨小屋》里的人物。 ​​​​​ 美国马戏团经纪人兼演出者。 ​​​​​ 指整天坐在电视前不动弹的人。 ​​​​​ 美国古他手、音乐家、歌手。 ​​​​​ 美国“器乐摇滚”吉他手,多项乐器演奏家,曾获得多项格莱美奖提名。 ​​​​​ 荷兰裔美国吉他手、键盘乐手、曲作家和音乐制作人,摇滚乐团范·海伦的主音吉他手和创始人之一。 ​​​​​ 詹姆斯·艾伯拉姆·加菲尔德,美国政治家、数学家,美国第 20 任总统。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加入北方军队,与南方军队作战,拥有少将军衔。 ​​​​​ 玛丽·托德·林肯,亚伯拉罕·林肯的夫人, 1841 年与林肯结婚。她出身美国南方,在内战中因同情南方叛军曾经受到批评。 ​​​​​ 爱德华·蒂奇,世界航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之一。 ​​​​​ 英国音乐家。 ​​​​​ 点彩西派的代表画家,后印象派的重要人物。 ​​​​​ 原奥地利帝国公主,路易十六的王后。法国大革命期间被砍头。 ​​​​​ 美国记者,杂志编辑,讽刺作家,社会批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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