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札记
《散文海外版》编辑部
· 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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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动物札记
◎玉
珍
马
在承德丰宁的坝上草原,我再次看到了马。
北方广袤的大地和遥远的地平线,在雨后展开神秘幽深的色泽。云离地很低,但又很遥远,这个时候的天色极其特殊,无限空蒙、抽象、庄严、寂静,云层和雾气营造了一种伟大命运降临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长时间地凝视一匹马。
马在巨大的马场中站着,将它们修长孤独的脖子伸出栏杆,像刚从乌云中降临的矫健战士。周围安静、空旷,仿佛在天上。我望着马的眼睛,像看一件神秘事物。也许从那两扇窗户里我才能看见想看见的,关于马的秘密。
那是双清澈的大眼睛,单纯、明亮、深邃,我甚至不愿刻意挑选一个词语去形容它们,因为频繁的想象会失去第一次凝视那美丽双眼时新鲜的激动。无论怎样昂贵高清的镜头也没法重现它眼睛里的东西和站在那儿的美。我看不出那深邃里具体的内容,它的眼睛里没有人的眼睛里那样的波澜。我见到的不仅仅是一匹马,也许儿时在草坡上坐着时想象的那些马也在它身上,我所向往的与马相关的一切都在它身上,尤其在那双眼睛里。
一切拥有力量和技术的东西,都曾傲慢地阅读马驰骋沙场的英雄历史,企图从那儿得到另一种笑傲时代的捷径。但没有,从马那忧伤高贵的眼神旁穿过的箭镞和风雨早已归于宁静,马的生存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们的付出全是实实在在的,没有丝毫虚伪的心机和急功近利,马属于一切诚实的英雄中的一员。从战马、马车到马肉,中间是人与马友谊的嬗变,一场虚伪又必然的交易史与血泪史。现在它竟然像个艺术品站在我面前,那上头没有战争、交通、历史之类赋予的意义,它就是一匹马,仅仅是单纯的马。
每匹马都和别的马不一样,却又不同于人与人的差别。马的不同展现在内部。
自己骑马与看人骑马心情完全不同,跨上马背一切就变了,做的准备全部失去效果,与我所想不同。我有些害怕,这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将它当成一匹马,而是当成了别的骄傲的事物。我与它是在平等而平静地往前走,但又深信它骨子里仍有凛冽的骄傲和纯真,我怕它突然飞奔起来,像个凶猛又充满孩子气的人,将我撂倒在地。我绝不厌恶和恐惧那暴力,仅仅是因为敬畏,是对它高傲灵魂的信任。
马被禁锢在没有自由又无用的广阔中,马与牢笼的关系变得无比尴尬。它可以悠闲自在,去能去的地方站着吃草。虽然它的奔跑只为自己,但剩余一些可以被支付的价值,除了在草原民族当中马的亲切与力量还稳固不变,世上其他地方的马,因为清闲而落得走上餐桌。只能如此。当有一天提及马时只谈到马肉,马将如何生存,马的形象如何存在?
并不是马不适合这个时代,马的铁蹄并没有落后于一切,它一直属于最恬淡的生灵,存在于与世无争的角落,就算最威风凛凛的时代也不曾骄傲地放纵过,马永远如此,波澜不惊。马是永不被淘汰的,我认为这个时代已经配不上马了。就算我现在买了一匹马将它养在院中,但每天看到它我仍然会感到悲哀和痛苦,会难受,为它那俊美的身躯,为它那骄傲高贵的气质,为它站在这麻木的空气一般的院中。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装得下它,我们的敷衍与草率是远远配不上它的。而现在的情况是,这不是它的时代,因而将它冷落在黑暗的任何角落都是合理的。还有什么更广阔的天地适合它呢?也许只有野外。
当我骑马绕着马场走着,恍惚的夏日,恍惚的梧桐叶,恍惚的对马的回忆,突然涌上来,我想起曾经对它的惊鸿一瞥。
我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与一匹马相遇,预想过的无非是大草原或某个特定的地方,我会提前知道将在那儿遇到马,或专为看它而去。
那是一个冬天,我与亲人穿越十八弯的山路与清晨的迷雾去给邻县的舅公拜年,当我们的摩托车经过寂静的丛林、河流、田野与荒原,一匹马突然出现在虚白的薄雾里。我以为我看错了,错愕后定睛一看,真的是一匹高头大马,它乌黑油亮,矫健从容地走着。
那简直就像一个梦,惊得我差点从摩托车上掉下来。
它是怎么出现的呢?在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马?来的路上方圆十几里连个人影都没有,更没有一户人家,前前后后都是崇山峻岭,它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我看着它离我越来越近,然后很快地擦身而过,那一秒就像个幻觉,太动人了。它看上去孤独又高贵,我扭头继续望着它。还没有来得及跟父亲说停一下车,他就已经载着我绕过去。它的每一次出现都让我惊喜,我曾问我自己,如果生在草原那样的地方,天天与马相见,这种感觉还会强烈吗?我不知道。如果现在让我去草原生活几个月,我的看法是不会变的,这是一种直觉。
我从更多的电影里面去寻找马的踪迹。
多数马的形象在电影中用于辅助人物或场景氛围,给一块看上去静止的风景添上一抹活色,而这活色又是丰富晦涩的。不得不说,马往那儿一站就具备某种气质。安德烈·塔可夫斯基的电影《伊万的童年》中出现了吃苹果的马,那是我见过最动人的吃食物的马。马站在淡淡的光芒和满地苹果之旁,修长的脖子和高贵的侧脸后是一片灰色的虚空,马车正不断远去,画面哀伤、干净,隽永的镜头语言从眼前满地的苹果往前延伸,仿佛通向了永恒。
在《都灵之马》里,马总在弥漫的大雾和灰尘中艰难而抽象地行走,那张叫人绝望而毫无表情的脸几乎总在镜头前移动,永远的灰白黑三色,几十分钟的宁静又绝望的跋涉,慢走或静止,马头和风沙中的马的身躯给人一种压抑之感。而从烟雾般缥缈又虚空的氛围中,马成为一种象征,像简陋昏暗的屋子里的父女俩吃的那颗土豆那样,维系着两个仿佛生于黑洞中的人的生活,重复,死寂,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厌烦。这马总让我想起尼采,在那场与马的相遇中,他拥抱了可怜卑微的“同类”。伟大的东西分毫毕现却难以形容,马的可怜单纯与伟大得恍如疯癫的哲学家的相遇仿佛是命中注定。它们的永不被理解的孤独和黑夜般骄傲的沉默瞬间被融合,一个人也许毕生无法从另一个人身上看到自己所怜悯的出处,但挨打的马却可以。人就是挨打的马,就是人一生中见过的最心疼的那个苦命人,人的一生就是悲惨的一生,而马代替了那悲惨中无能为力的部分。这无奈体现了最强的单纯和朴素,是苦难最后的承载,是最后的绝望,但永不伤人。
同样的怜悯在西奥·安哲罗普洛斯的电影《雾中风景》中也出现过。弟弟亚历山大与十三岁的姐姐离家去德国,无依无靠地寻找爸爸,天高地远毫无保障。姐姐问,你怕吗?他说不怕。但在雪天里看到一匹被拖着的将死的马,他却心疼地大哭起来。这种善良、悲悯、纯真,让人的心疼跟着他年幼的哭嗓爆发出来。他的痛哭让人想到尼采对马的脆弱的一抱。这是疯狂者与孩童之间相似的爱与无邪,或者越疯狂的人越接近孩子,也更具有常人无法理解的脆弱敏感。
有时候,从动物身上更能看到我们自己,看到人的脆弱、愚蠢、忧愁、暴虐、孤独、悲惨、疼痛、绝望,这些在别的人身上都看不到。
伯格曼的电影《处女泉》中,纯洁美丽的处女卡琳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走向丛林,去教堂送蜡烛。在风光优美的山林原野,马与马上的她更彰显了与世无争的高贵纯洁,仿佛全世界跟她行走在无忧无虑和天真无邪中。越美越反衬出一种寂静与危险,那种绝对的清澈的美和无知极其脆弱,几乎就为了暴露那些丑陋凶恶而存在,直至那美丽无瑕的处女被两位歹人极其残忍地先奸后杀,所有的真善美就像那单纯的马一样,消失,毫无意义了。你不能指望一匹马去救人,理想主义不存在于那样的命运中。在恶的计算中,美与善、沉默与温柔的软弱程度无异于一汪清泉,只要有污浊进入,就立马被毁了。
但清泉必须存在,处女也一样,拯救的意义不会是消灭全部的恶,恶是除不尽的。也不可能为了不被恶伤害而去作恶,就算恶毒遍地仍然需要清澈,需要干净的处女和相信善的人,这是唯一的拯救,痛苦的拯救。处女死去的地方溢出的泉水,便是上帝给出的模糊启示,连那上帝也是模糊的,拯救在人的心中。
尼采对受虐的马的拥抱和那孩子的大哭,都是怜悯,各自采用的方式不同。在哲学家那儿以马慰己,终身思考痛苦而疯,相当于自虐而死。至于孩子,他还小,瞬间痛哭是他对生命、对马这类牲口最大的心疼和尊敬,也是对生命、对人性最初的认识。
马真能成为一种寄托。它总是沉默,催人想象,足够包罗万象。我回想那些电影和记忆里的马,有着相似的高贵,又十足朴素纯真。这两种极端在它身上竟如此相得益彰。恰似那些高贵的灵魂,温柔谦逊。甚至你可以讲,与人都没有办法一起战胜危险,而一匹马却可以,当它冲向战争和炮火时,内心是怎样的?
马的眼睛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我没办法形容那双眼睛,人永远只理解一部分的它,另一部分,是为了天生的不被理解而存在。
野猫
有一天我走在路上,花坛里突然钻出一只猫来,我看着它在我不远处走开,走得从容气派、严肃大胆,身形弱小却像世界霸主。
正午的太阳照在它身上,叶片摇曳的影子投射在地上,仿佛为它奏乐。猫的步子带着纯真忘我和天下无敌的随性,却由四肢与尾的律动形成稳重大气的格局气势。我在猫身上能看到虎的威严、鹿的可爱、豹的敏捷、狮的深沉。
但这是野猫,宠物猫我没有养过,只在朋友家和网络上见过。它们站在艺术家的书桌或主人肩膀上,用那骄傲的双眼睥睨穿越了几个世纪的伟大文学,不以为然地悠闲盘坐在诸如《疯癫与文明》或某某作品集上,幽灵般迈着它从不发出声响的妩媚步子,穿过简朴或豪华的屋子去阳台上晒晒太阳。那轻盈的高贵和威严,已轻松赶超曾经的王者老虎,成为这个时代任何阶层的人当中最受宠的新王。它早已吃穿不愁,甩开野生丛林的那套暴力法则,直接参与人类文明,一脸妖媚地迈着猫步走向人类的床榻。猫眼闪亮,可爱迷人,而人类望着它,眼里只有宠溺。
猫的长相是整体绝妙的搭配,是结构完美的艺术品,眼睛与脸相配,脸又与脖子相配,脖子与身子相配,身子与爪子相配,爪子与腿,腿与屁股,屁股与后背,背与尾,尾与头,头与耳,耳与嘴,嘴与脸,脸与身材,身形与四肢,四肢与整体,哪怕发胖也相得益彰,不至于难看、不协调。
我所有关于猫的情感深厚的回忆,全来自野猫,也就是流浪猫。它们是灵魂的钢铁战士,小个子冷漠大侠,阴森的黑暗杀手,迅疾机敏的捕捉高手,独来独往的自闭症患者,挨不着一根毫毛的冷血动物。我甚至发现野猫当中有诸多我能够理解的亲切的东西,人性格中的东西,自我、内向、警惕、高傲、严苛,我能够理解这些。
七岁或者八岁,有一天晚上吃喝太多,半夜起来拿着手电去上厕所,突然发现不远处一对幽绿又带点儿白的圆光在那儿瞪着我。我之所以用“瞪”这个字眼儿,是因为那光仿佛带着情绪,绝不是普普通通的电灯泡或手电之类的光,说白了这个瞪着我的光是有生命的,是特意望向我并炯炯有神的,它甚至在动,在躲避还是准备发动攻击?当时差点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哇哇”叫了几声逃回了我的屋子。
如果说牛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那么猫的眼睛乍一看什么都有。
回到床上钻进被窝里,蒙头直到满头大汗也不敢把脑瓜露出来。甚至都不敢睁开眼睛,生怕那双绿油油的眼珠子又突然瞪过来。从没有一双眼睛能将我吓得这么。它尖锐又锋利地穿透了二十年,直到现在。
其实第二天我的奶奶就告诉我,那是猫。
猫怎么进到屋子里来的,当然是从狗洞,或者二楼,因为二楼堆放货物,窗户总是开着,沿着木质房檐和窗台它们来去自如。二楼常有鸟类和野猫老鼠,我们早习以为常,但大半夜被那种寒光毕现的眼神瞪着,还是第一次。我有时甚至认为它们会缩骨功,那一团柔软灵巧的躯体能变成任何形状。
我不知世上的猫有多少种。我对猫的了解仅仅限于童年见过的那些野猫,它们像幽灵一样从墙头屋檐下掠过,没人养没人管,无一例外地不与人亲近,孤僻,冷漠,独来独往。人们知道它们高傲,也很尊重它们,尽量不打扰它们。相互间没什么感情,各自相安无事地活着。它们吃老鼠或一些剩饭剩菜,像乞丐一样,走到哪算哪,到谁家谁施舍。有时会去人家厨房偷吃的,因为它足够灵巧轻盈,来去无踪又无声,所以猫是饿不死的。只养过宠物猫的人一定不知道野猫有多野。一万只宠物猫大概都差不多一样可爱动人,但一万只野猫至少有九千种野性。
它远离我们,抱着很大的警惕,哪怕我们从没有想过去伤害它们。它生活在野外,不具有被宠爱的生活,每天面临各种威胁和危险,别的动物的攻击,饥饿,寒冷,打扰,居无定所,到处是不确定。因而在我们那里,大家心照不宣地理解并认同这样一种事实,好好生活,互不相扰。
它像个鬼魂。
老人们也常常将野猫讲得幽灵般神秘、冷漠,在那些阴暗与玄妙的传说中,猫与我们愈来愈疏远。侯孝贤的电影《童年往事》中有一段情节在阿孝牯父亲葬礼上用客家话讲的关于猫的灵异事件,甚至以为猫身上带电。类似的东西还有很多。
童年时,我常常把猫的形象与黑夜联系起来。与不祥、陌生、不吉利、可怕、晦气,甚至不快乐相联系。因为它总是神出鬼没。
我连它的一根毫毛都挨不着。就算背对着我,它也能在察觉到之后迅疾避开,不是我不去靠近它,是压根没法靠近。这玩意儿就跟弹子球似的,只要你将要挨着它,它马上就弹出去了,说不定还带点儿不满和怒气。
猫走路永远不会有声音,它那有神的双眼在结实的黑暗中飘荡,而猫身融入了黑暗。在乡下,黑夜是真正的黑夜,完全一片漆黑,没有路灯,没有任何别的灯,当所有的电灯全部都关掉,你就像笼罩在太虚或太空中,被巨大的未知包裹着。
在黑暗中,除了手电那点光,就只有猫的眼睛在移动。尤其是在星星、月光之下,它仿佛吸收了天地日月精华的精怪,坐在浩大天幕下沉思,发觉到声音后便将那些灵气和力气一股脑儿聚集到眼睛,并警惕而有力地朝你投来,比两束超强红外线更加强烈骇人。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仿佛会变。你看不见猫的身子,它轻巧,灰暗,融入夜色,只有眼珠子诡异地飘移。
它极有可能时不时出来,因为它那么自由,独来独往,还喜欢安静。你永远不能指望它会提醒你,或躲避你,它有时甚至还要用眼神与你一较高下,看看谁气场更足,它眼神里绝对有这样的好胜心和骄傲感。如果它跑动起来,那移动的大眼珠会像什么呢?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来一句恐怖的猫叫,阴森尖细又故意压低嗓音,那是带着挑衅意味的。
野猫叫春的声音阴冷尖细,拐着你没法形容的弯儿,甚于巨大猛兽的咆哮,尤其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乡村,那样完全漆黑的夜里,只要那叫声耸立于黑夜,一股子寒意就打后脊背升起。白天也叫,嗓音饥饿极端,经常像某种惊骇的乐器一样从屋顶、草丛里响起。你想象不到它的心思和路径,说到底乡亲们害怕它、疏远它,是因为它身上不确定的东西。其实它的可爱温顺远比孤僻更多,但那时没有人与一只野猫单独待那么长时间,也就无从建立感情。
后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那样的野猫了,城里不适合野猫,这里是宠物猫的天下——它们的美妙可爱征服了人类柔软的心。但野猫大量存在。它们蜷缩在小区和郊外,瑟缩着,隐蔽着,艰难地讨生活,有的生一群小野猫,继续这样的命运。
野猫就像《铁皮鼓》里头的奥斯卡,倔得要死,如果你非要招惹它或者来硬的,等着你的首先就是那极具反抗意味的怒目而视,然后它会伸出爪子斗争,或迅疾蹦走。将它们的大眼睛放一块,会发现很像,不信任、执拗、多疑、敏感、顽强、顽固、早熟、早慧,甚至有些惊恐、一根筋,警惕性很高。
后来,我单位的院子里突然出现了野猫,野猫生了孩子,有了更多的野猫,从一个,到三个、四个、五个,无一例外地警惕、孤傲、怕人,跟小时候见到的一样,这是我没想到的。它们总在我楼下溜达。一家几口,其乐融融地晒太阳,但拒绝任何人的靠近。你若要走近去看看它们或者握爪子,它们就往后,再往后,然后一起跑。我经常喂它们,给它们买猫粮。很长时间之后,才能摸着它们的毛。
这一度令我十分沮丧,同时也再次确认了野猫身上具有难以磨灭的野性。它们向往自由,不被驯服,拒绝陌生,在已经具有独立能力的情形下不会接纳任何别的灵魂的收养。它们的头脑没法对一个广大野外世界的陌生人产生稳固的感情。这是野猫与室内宠物的区别,它们生活在无尽的天地间,它们见到的全是陌生人和没有边界的大地。
后来,我能够在一米内给它们拍照,但不能摸它们超过五秒。它们仍然独来独往,我们终究没法成为朋友。喂食或每天见几面的缘分若有若无地联系着我们。它们慢慢长大。我知道它们很勇敢。有天早晨我在楼下见到猫叼着一只小老鼠,真是威风八面,像个战士,三只小野猫在那儿玩。还有只小老鼠在它们爪下,走开一点儿又被猫爪扒拉回来。它们真是长大了,已经能机敏地捕食和营生了。从它们的神情中更看出警惕与霸气。猫是遛不了的,野猫更是,它足够有主见,也有个性。它的步伐像空气,思想也是,你没法琢磨透它。
其中一只偶尔会跟着我,走上楼梯,或走到我二楼的门外面,在外面叫着,我开门让它进来。它实在与众不同、带着一只野猫的危险与颠沛流离,贫穷落魄、饥饿挣扎、患得患失,极其单纯又充满故事地在我屋子里走着,躲在床底下,或在桌子下走来走去,就是不靠近我。当我蹲下去望着它,望着它可怜的勇敢的眼睛,它那么小的年纪,纯洁、幼稚又固执,顽固地保护着自己,用爪子防备着我。它的爪很尖锐,像它的眼睛。
我拿出猫粮给它吃,有时是鱼,也许它已经吃饱,不怎么吃。我不知道它在我屋子里走来走去干什么,一旦我靠近,它就跑了。
我们未来的友谊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但绝不会变得更差,这在我的掌握之中。因为我清楚如何对待天真的幻想或野蛮的暴躁,也适当理解某些没法形容的孤僻与复杂。我知道它倔,但绝不会像奥斯卡的父亲那样强行与他作对,这没什么好下场。大不了逼迫它朝我龇牙或吼叫,哪怕嘶吼声不能震碎玻璃,也会震碎点别的什么。
(选自2021年第1期《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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