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中短篇小说全集(第4卷) 兔子 (1) 勒卡舍老板每天照例在清晨五点到五点一刻之间,出现在他的房门口,监督开始工作的他手下的那些人。 他还没有完全睡醒,脸色红红的,右眼睁着,左眼几乎还闭着,一面费劲地在他的大肚子上扣着他的背带扣子,一面用狡黠的目光扫视着他农庄里的每一个熟悉的角落。斜射过来的阳光穿过沟边的山毛榉和院子里圆圆的苹果树,使得肥料堆上的公鸡喔喔啼,屋顶上的鸽子咕咕叫。牲畜棚的气味从敞着的门里飘出,在早晨清新的空气中,与马厩的呛人的味道混在一起;马厩里的马儿脑袋转向阳光嘶叫起来。 待等裤子系牢,勒卡舍老板马上上路了,首先他向鸡舍走去,想去数数早晨下了多少蛋,因为近来他担心有人偷盗。 可是女雇工举着双臂向他跑来了,一面叫道:“卡舍老板,卡舍老板,有人偷了一只兔子,昨天夜里。” “一只兔子?” “是的,卡舍老板,那只大灰兔,右面笼子里的那只。” 农场主的左眼也完全睁开了,简短地说: “得去看看。” 他去看了。 笼子被砸坏了,兔子不见了。 农场主担心起来了,又闭上他的右眼,搔搔鼻子。接着,思考一下以后,吩咐傻乎乎地站在主人面前的被吓坏了的女雇工说: “去叫宪兵。就说我在等他们。” 勒卡舍老板是他这个村,帕维尼-勒格拉村 (2) 的村长,由于他有财有势,他可以任意发号施令。 女雇工向半公里外的村子奔去,不见了;农场主回家去喝他的咖啡,和他的妻子谈论这件事。 他看到他妻子正跪在炉子前面用嘴吹火。 他刚走到门口便说: “有人偷了一只兔子,那只大灰兔。” 她回过身来,回得那么快,以致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她沮丧地看着她的丈夫说: “你说什么,卡舍!有人偷了一只兔子?” “大灰兔。” “大灰兔?” 她叹了一口气。 “真倒霉!谁会偷这只兔子?” 她是一个又瘦又矮的女人,手脚麻利,身上整洁,对农场里的各种活儿都很在行。 勒卡舍有他的想法。 “一定是保利特这个家伙。” 农场主的妻子一下子跳了起来,火冒三丈地说: “是他!是他!用不到再去找别人了。是他!你说得对,卡舍!” 在她那七窍生烟的瘦脸上,她那农妇的全部狂怒,她的全部悭吝,她那精打细算的女人针对永远受到怀疑的男雇工和永远不信任的女雇工爆发的全部怒火,在她嘴巴的收缩和脸额的皱纹上全都显现出来了。 “你是怎么处理的?”她问。 “我打发人去叫宪兵了。” 这个保利特是个干粗重活儿的人,农场里曾经雇用他干过几天,后来因为回话粗暴无礼,被勒卡舍辞退了。他从前当过兵,据说他在非洲打仗时养成了小偷小摸和生活放荡的习惯。为了生活,他什么活儿都干过:泥瓦工、挖土工、赶大车、收割庄稼、敲石头、修剪树枝。不过,他主要还是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所以没有人肯收留他,有时候他不得不离乡背井到别处去找工作。 从他第一天进农场起,勒卡舍的妻子就觉得他不顺眼;现在,她完全肯定这件偷盗案是他犯的。 将近半个小时以后,两名宪兵来了。班长塞纳特尔很高很瘦,宪兵勒尼昂又矮又胖。 勒卡舍让他们坐下,把事情讲给他们听;随后他们去看作案现场,好证实兔笼遭到破坏和收集各种证据。回到厨房以后,女主人端上葡萄酒,斟满杯子,随后眼睛里带着挑衅的神色问道: “这个家伙,你们抓不抓他?” 班长的军刀搁在两腿之间,仿佛有些担忧。当然啰,假如有人愿意向他指出这个家伙是谁,他肯定会抓他的;但如果没有人向他指出,那么他决不能保证自己能找到他。在考虑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他提出了这个简单的问题: “这个小偷,你们知道他是谁吗?” 勒卡舍的大嘴上显出一条狡黠的诺曼底人的皱裥,他回答说: “要说知道嘛,不,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看到他偷。如果我看到他偷,我会让他把兔子连皮带肉一起生吞下去,连一口送菜下肚的苹果酒也不会给他。因此要我说是谁,我还说不出;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是保利特这个二流子干的。” 接着,他用了很长时间讲他和保利特之间的争吵,讲到这个男雇工的离去,不怀好意的眼色,种种传闻,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微不足道的证据。 班长一面全神贯注地听,一面喝他那杯葡萄酒,喝完了又用一个漫不经心的手势把杯子斟满,转过脸对他的下属说: “应该到牧羊人塞凡兰的老婆那儿去看看。” 宪兵笑笑,连点了三次头作为回答。 这时,勒卡舍太太走过来,以农妇才有的狡诈,细心地盘问班长。这个牧羊人塞凡兰,傻里傻气,是一个粗人;他是在羊栏里养活,在山坡上奔来跑去咩咩叫的羊群中间长大的。他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这些羊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可是在他灵魂深处还保留着农民的节约的本能。肯定无疑的是,在年复一年之中,他大概在一些大树树干的窟窿里,在岩洞里藏起了他挣来的所有的钱;这些钱有些是看守羊群挣来的,有的是用抚摸或者语言治好牲畜的扭伤赚到的;因为他的前任老牧羊人把土法接骨的方法传授给了他。有一天,在一次公开拍卖中,他用三千法郎买下了一份小小的产业:一座破房子和一些田地。 几个月以后,大家知道他结婚了。他娶了一个因道德败坏而出了名的小酒店里的女用人。当地的小伙子们说,这个姑娘知道他手里有钱,每天都到他的茅屋里去找他,抓住了他,征服了他,慢慢地,一个晚上一个晚上地,把他引上了结婚的道路。 在去了村政府和教堂以后,她现在住进了她男人买下的房子,而她男人仍旧不分日夜,继续在平原上看守他的羊群。 班长接着说: “保利特已经和她一起睡觉有三个月了,因为这个小偷,他没有住所。” 宪兵也插嘴说: “他盖上了牧羊人的被子。” 勒卡舍太太的怒气又上来了,由于一种已婚女子对下流行为的痛恨,这种怒气更猛烈了;她大声说: “是她,我可以肯定。快去,啊!这伙该死的小偷!” 可是班长还是那么平静。 “别急,”他说,“我们等到中午,因为他每天都到那儿去吃午饭。我要在他们正好在吃的时候抓住他们。” 宪兵听到他上司的想法很高兴,笑了;这时勒卡舍也笑了,因为他似乎觉得牧羊人的事情很有趣,被欺骗的丈夫总是很可笑的。 十二点刚刚敲过,塞纳特尔班长带着他的手下,来到村外五百米一座树林旁边一幢孤零零的房子面前,轻轻地敲了三下门。 为了不让屋里的人看到,他们紧贴在墙边等着。过了一两分钟,因为没有人回答,班长又敲了一次门。房子里一片寂静,仿佛没有人;可是宪兵勒尼昂耳朵很尖,他说屋子里有人。 于是,塞纳特尔生气了。他决不允许有人对服从权威有一秒钟的迟疑,他用军刀的刀柄敲击着墙壁,叫道: “开门,以法律的名义!” 这个命令始终没有得到反应,他吼道: “如果您不服从,我就把锁砸掉。我是宪兵班长,妈的!当心,勒尼昂。” 他的话还没有讲完,门已经开了,塞纳特尔面前出现了一个脸色通红、面颊丰满的胖姑娘,衣襟敞开,肚子肥大,髋部宽阔;她是牧羊人塞凡兰的妻子,一个充满兽性的、多血质的女人。 他走进屋里。 “我来拜访您,与一次小小的调查有关,”他说。 他向四周看看。桌子上有一只盆子,一罐苹果酒,一只半满的酒杯,说明饭刚开始吃。两把餐刀并排放着。狡猾的宪兵向他的上司 眼睛。 “真香!”班长说。 “肯定是炸兔肉,”勒尼昂高兴地接着说。 “要不要来一杯白兰地?”农妇问。 “不,谢谢。我只想要您吃的那只兔子的皮。” 她装作听不懂,可是她发抖了。 “什么兔子?” 班长已经坐下,他神色平静地擦了擦额头。 “好啦,好啦,老板娘;您总不至于让我们相信您在吃绊脚草吧。您刚才在这儿一个人吃饭,到底在吃什么?” “我,什么也没有,我向您发誓。只不过在面包上涂一点黄油。” “好家伙,老板娘,面包上涂一点黄油……您搞错了,应该说在兔子上涂一点黄油。妈的,您的黄油真香,该死的!这是优质黄油,高级黄油,节日中吃的黄油,带毛的黄油,可以肯定,这种黄油不是平时吃的那种!” 宪兵捧腹大笑,重复着说: “肯定不是平时吃的黄油!” 因为塞纳特尔班长喜欢开玩笑,他手下的宪兵也变得不正经了。 他接着说: “您的黄油在哪里?” “我的黄油?” “是的,您的黄油。” “在罐子里嘛。” “那么,罐子在哪里?” “什么罐子?” “当然是黄油罐子啰!” “就在这儿。” 她去找来了一只旧杯子,杯底有一层有哈喇味的咸黄油。” 班长闻闻杯子里的黄油,摇了摇头说: “不是这个。我要的是有炸兔肉香味的黄油。喂,勒尼昂,睁大我们的眼睛;你在碗橱里找找,我的孩子;我去床底下看看。” 于是,他关上门,走到床前,想把床拖出来,可是床固定在墙壁上,好像已经有半个世纪没有移动过。班长于是弯下身去,绷得身上的制服格格作响,一颗纽扣也被绷飞了。 “勒尼昂,”他说。 “班长,什么事?” “来,我的孩子,到床这儿来,我个子太高,看不到床下面。我负责碗橱吧。” 于是,他直起身子,等着他的下属执行命令。 身材矮小而浑圆的勒尼昂脱下军帽,朝前扑倒,额头贴在地上,久久地注视着床底下那个黑窟窿。随后,他突然叫道: “我抓到他了!我抓到他了!” 班长塞纳特尔朝他手下的人俯下身子。 “你抓到什么啦,是兔子吗?” “不,是小偷!” “小偷!拖出来,拖出来!” 警察的两条胳膊伸到床下,抓到了什么东西,他使劲地往外拖。被他右手抓住的一只穿着大皮鞋的脚终于出现了。 班长抓住这只脚,说:“用力!用力!往外拖!” 这时候,勒尼昂跪在地上,在往外拖另一条腿。可是这项任务很艰巨,因为被抓住的家伙拼命地乱踢乱蹬,拱起背,把屁股顶在床的横档上。 “用力!用力!往外拖!” 他们使出全力又拖又拉,以致把木头的横档也拉下来了,床底下的人甚至连头也露出来了,可是他还在用头钩住床。” 他的脸终于露出来了,那是保利特的气愤而沮丧的脸,他的胳膊仍旧伸在床底下。 “往外拖!”班长始终在这么叫着。 这时候响起了一阵奇怪的声音;在肩膀之后出现了胳膊,在胳膊以后出现了手,手里握着平底锅的柄,在柄的尽头出现了平底锅,平底锅里盛着一只油炸兔子。 “他妈的,妈的,妈的,妈的!”高兴得发疯的班长吼叫着,勒尼昂把保利特抓了起来。 还有那张兔皮,确凿的证据,起决定性的可怕的物证,在草垫里被找到了。 于是,两名宪兵带着囚犯和搜查到的东西,得意洋洋地回到村里去了。 一星期以后,这件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勒卡舍老板走进村政府去和小学教师商议事情时,知道牧羊人塞凡兰已经在那儿等他有一个小时了。 这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牧羊棍夹在两腿之间。看到村长进来,他站起来,脱下帽子,致敬说: “您好,卡舍老板。” 随后他仍旧战战兢兢、拘拘束束地站着。 “您有什么要求?”农场主问。 “是这么回事,卡舍老板。上星期有人在您府上偷了一只兔子,是不是真的?” “是啊,是真的,塞凡兰。” “啊,好,这么说,这是真的啰。” “是的,我的朋友。” “这只兔子,是谁偷的?” “是保利特·昂加,那个打短工的。” “好,好,那么在我床底下找到他也是真的啰?” “谁,兔子吗?” “兔子,还有保利特,他们是一起的。” “是的,我可怜的塞凡兰。这是真的。” “这么说,这是真的啰。” “是的。是谁把这件事告诉您的?” “几乎所有的人。现在我清楚了。还有,还有,您对婚姻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因为您是村长,您主持婚礼。” “关于婚姻方面的什么事?” “是的,关于权利。” “怎么,关于权利?” “关于男人的权利。还有关于女人的权利。” “知道。” “那么,请告诉我,卡舍老板,我的妻子有没有权利和保利特睡觉?” “怎么,和保利特睡觉?” “是的,根据法律,而且她是我的妻子,她有权利和保利特睡觉吗?” “不,不,她没有这个权利。” “如果我再抓到他们,我有没有权利用鞭子抽打他们,先抽打她,随后再抽打他?” “这个……这个……这个……有的。” “这么说,很好,我要告诉您,上个星期,有一天晚上,我觉得事情不对,我回去了,我看到他们在家里,他们决不是背对背的。我把保利特赶到外间去睡,就这么完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有什么权利。这一次,我没有看到他们,我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这一次就算了,我们就别再谈了。可是如果我再抓到他们……他妈的,如果我再抓到他们。我就让他们看看是不是还敢开玩笑,卡舍老板,我讲话是算数的,否则我就不姓塞凡兰……” 王振孙 译 (1) 本篇首次发表于一八八七年七月十九日的《吉尔·布拉斯报》。一八八九年收入短篇小说集《左手》。 (2) 帕维尼-勒格拉村:在诺曼底地区没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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